協調台灣大法弟子參加紐約法會的修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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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三日】今年五月,台灣有幾百位同修前往美國參加紐約法會。這次的行程,我被分配為其中一個團的團長,負責協調一團同修一同出國的事宜。

由於自身長期參與媒體製作工作,加上本團的名單中,很多都是參與媒體工作的年輕同修,我就趕緊邀請這些年輕同修負責團隊裏的具體工作,一直讓我對這次的出國工作很放心。另外,由於本身的常人工作是工程師,對於遵從規範與事務規劃,有比較高的自我要求,因此,針對佛學會交代下來的事項,我便清楚的記錄、整合,期望將最完整、最即時的信息交代給團員,包含甚麼要帶、甚麼不用帶、各種場合該穿甚麼、甚麼不能穿等等,都完整的告訴學員,期望大家都能照著計劃走。

可是,這幾天的活動下來,卻發現事情是一直有變化的,因此,也暴露出自己修煉中的不足。又由於自己有很多地方安排的趕不上事件的變化,導致佔用了同修的時間,打亂了同修原本的安排,也讓有些同修產生情緒化的反應,有的當著自己的面直接反應,有的是同修轉述,聽到後真的是讓人難過,而且很多是熟識很久的、項目中也相處不錯的同修。離開美國的前一刻,想著自己為執行交代下來的規定,讓很多人無法接受、無話可說、遠離自己,眼淚不禁奪眶而出,很不甘心受到的委屈。

登機後,我開始靜下心來,反省自己做的不好的地方,納悶自己為甚麼想不到這些細節,回想佛學會交代下來的事項與自己的執行方式,想著為甚麼有的團長可以處理的這麼穩,隨後慢慢的理出一些頭緒,一想到這,眼淚又奪眶而出,但這次,則是體會到同修們受到的委屈而難過。

那麼,到底怎麼做才能做好呢?當下我一翻開《轉法輪》,馬上看到第九講:「在一般的層次當中,人們容易認為氣功與體育鍛練有直接的關係。當然在低層次上講,從得到一個健康身體這一方面來看,氣功和體育鍛練是一致的。但是具體它的鍛練方法,採用的手段和體育鍛練差異就很大。」[1]這時,眼中看到「鍛練」的「鍛」的金字邊,頓時想到,是啊,當我們要參加法會時,這個行程,用常人的手段是可以達到目地,甚至可以做到很華麗,可是那是表面;而這個行程,如果用修煉人的標準去做,也同樣可以達到目地,可是呢,做起來的內涵就是不一樣。

佛學會是有一些規定、建議,要團長讓學員去遵從、了解,可是呢,佛學會只是講了目地,而要達到目地,我們可以選擇常人的做法,但我們也可以選擇修煉人的做法,完全站在為他人著想的立場上,去達到目地。感謝師尊的安排,讓我從中深刻體會到修煉者的不同心態。

以下就列舉兩件這次旅程中的具體事件跟大家分享:

第一件事是分房間。為了讓大家能夠節省住宿費用,我們的用意總是希望房間是住滿的,因為一間四人房,無論住幾個人,都是那個價錢。由於男女數量的差異,有些夫妻得拆開住,才能完整的讓房間住滿。然而,當我電話詢問時,多數的同修呈現很好的配合度,但有些是會堅持誰與誰要同房。最後,我們就只能再多訂一間房,並請幾位同修再多負擔一些。看著那些堅持的同修,當下我的想法是,那就不要把同修想的太高了,只要事情能處理,其他人可接受就好。

沒想到,我們這一團多出來的這些房間空位,台北都知道,並且隨即安排其它團沒有地方住宿的同修來住,甚至出國前一天,最後幾個房間空位,也被兩位臨時要來的大法小弟子住滿,最後,我們十五個房間一位不剩。

事後回想起來,我發現,人的思想考慮的再周詳,也絕對想不到神的安排,我們能做的,只能是穩住心、保持修煉中的正念,有師在、有法在,一切自有安排。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師父原本就要我們幫大法小弟子備留床位,那無論過程中是哪種形式,不是都能達到目地嗎?有誰規定說,語氣一定要對我好、凡事一定要配合我,用這種舒服的方式才能達到目地呢?而是過程中,我應該想想,能不能聽進不好聽的話?能不能接受自己能力不夠?能不能坦然接受別人就是這樣看我的?這才是我要修的,要放下自我的地方。

第二件事情,這次行程中有一天是排字,當天的氣候,又低溫又降雨,很多人照規定穿著單薄的夏季黃衣,在無法撐傘的狀況下,淋雨淋了兩個多小時,所以大部份的同修排完字後,都是冷的直發抖,有的甚至身體狀況久久不能恢復。但是,現場仍然有一部份別的團的同修有穿外套或者雨衣來禦寒。

那麼為甚麼會有這個差別?為甚麼在事件變化中,還是有其他團長能夠照顧到他們的團員?我不是都照著規定交代下去嗎?我缺少甚麼呢?原來,我缺少的是為他人著想的念頭,我太執著的是對於規定、規矩、規範的表面。是啊,主辦單位是規定穿著夏季黃衣,也說去年的雨衣因為顏色不一,所以不要穿雨衣排字,但是,我們出國前不是已經知道紐約很冷而且偶爾下雨的天氣了嗎?主辦單位只告訴你:「要穿夏季黃。」可是,主辦單位可沒說排字前不能穿雨衣、穿外套,也沒說夏季黃衣服裏面,不能塞雨衣、外套、羽絨衣、棉襖……那誰能想到這些呢?有,就是那些會關心到別人的修煉者,那些除了自身工作幹好外,還能去想到其他人的修煉者。規定是給人表面看的,而只有更寬容的心,我們才能看到規定之外的東西。

出國之前的在線會議中,台灣主要的協調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有師在,有法在。是啊,我們自認為的安排,哪能考慮周全呢?那誰能考慮周全呢?師父看管著我們,師父教我們大法,唯有時時以修煉人的標準看待自己、要求自己,放下自己的妄念,才能做好大法的工作,大法才會給我們智慧,我們才能完成師父要的。

而這趟旅程,每天都有不同的考驗,哪怕是最普通的採購物品,都有機會觸及到不同的人心,讓自己的執著暴露出來,修煉中可真的沒有小事,也讓我理解到,不同的修煉層次就有不同的對待方式與後果。師父說:「大家記的,我經常跟你們講一句話,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慮別人。每當發生一件事情的時候、出現一種情況的時候,哪怕一件小事,我的第一念首先想到別人,因為已經形成自然的了,我就是先去想別人。如果你們都能做到,那麼證實法中就不會出現爭執不下的事;你們要真有這樣的堅實基礎,出現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能冷靜下來想想別人看看自己,我想很多事情都會做好的。」[2]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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