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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臨泉縣參與迫害的官員遭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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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綜合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的學員已經十八年了。然而善惡有報的天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參與迫害佛法修煉人的中共各級官員、公檢法司部門具體執行迫害政策的人頻頻遭到報應。以下是發生在安徽省臨泉縣的惡報案例,希望能引起人們警醒,不要再跟隨中共迫害好人,給自己和家人造成惡果。

1、王懷忠,原安徽省副省長,曾任阜陽市委書記,積極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二零零零年曾在全市鄉鎮幹部會上狂言:「把法輪功關在一起用機槍絞了」。王懷忠後遭報被判死刑(毒針執行)。

2、閃步軒,原阜陽市國安局局長,曾任臨泉縣公安局局長,曾指揮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閃步軒後遭報被判刑十三年。

3、楊華傑,原臨泉縣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對迫害法輪功的資金撥付要多少批多少。楊華傑後遭報被判刑十三年。

4、劉剛,原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曾揚言對法輪功學員抓光、掃淨一個不能漏網,對報捕不批的法輪功學員,反覆上報或送勞教。劉剛後遭報被判刑。

5、馬東亞,原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對遭綁架沒有被批捕的法輪功學員,他一律批准勞教。馬東亞後遭報被判刑。

6、王玉民,原臨泉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盯梢、蹲坑、敲詐、逼供、體罰、監視。王玉民後遭報被免職。

7、黃宗勤,原臨泉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近百人次。黃宗勤的惡行殃及家人,其獨生女患精神病。

8、胡春生,原臨泉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敲詐。後遭報患癌症。

9、簡洪亮,原臨泉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盯梢、誘騙、逼供、體罰、監視。簡洪亮後遭報被免職。

10、秦中林,原臨泉縣黨校副校長,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轉化、敲詐、多次要求開除本單位法輪功學員。秦中林後遭報被免職。

11、吳廣傑,原臨泉縣看守所所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捆綁、強行灌食、毆打、侮辱、酷刑折磨。吳廣傑後遭報被判刑。

12、水靈,原臨泉縣看守所副所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忍毆打、謾罵、侮辱,變態心理。水靈遭報不孕不育。

13、魏兵,原臨泉縣水上派出所所長。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抄家,綁架、拘禁、敲詐。魏兵後遭報患癌症死亡。

14、湯建華 ,原臨泉縣醫院院長,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曾威脅:「給你們腿打斷」。湯建華後遭報被判刑12年。

15、郭景禮,原臨泉縣醫院副院長,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四書」,(保證、悔過、揭批、決裂),不讓上班。郭景禮後遭報暴死獄中。

16、馬俊州,原臨泉縣水務局局長,不准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報職稱、不給長工資,揚言「關死他們」。馬俊州後遭報被判刑12年。

17、於慎廷,原臨泉縣一中校長,對修煉法輪功的學生一律開除。於慎廷後遭報被判刑13年。

18、吳少影,原臨泉縣醫院院長,虐待、刁難、侮辱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吳少影后遭報被免職。

報導不是仇視,意在警示那些還在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執迷不悟、助紂為虐,迫害善良的人,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近在自身,遠及家人,願你們在歷史巨變即將到來之前,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在善良一邊,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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