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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井陘縣董欣華、孔翠花等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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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市井陘縣法輪功學員董欣華、孔翠花、李喜清等被枉判一年半至三年:董新華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監獄;孔翠華上訴市中級法院;李喜清現已回家。

董欣華(董新華,四十多歲,井陘縣東南村人)用「QQ」講真相,於二零一五年八月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於河北省石家莊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遭井陘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冤判三年,現關押於河北女子監獄。

石家莊市礦區鳳山鎮法輪功學員孔翠花、李喜清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人構陷,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任豔珍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井陘縣國保大隊、天長派出所相關人員私闖家宅綁架、並非法抄家。

井陘縣法院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非法庭審以上三位法輪功學員,其間三位法輪功學員都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然而在開庭的前幾天,法院說李喜清聘請了為其做有罪辯護律師(事後知道是法院做了手腳,哄騙家人)。

當天,孔翠花、任豔珍兩位律師為其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庭審期間,無論是檢察院的公訴人、法官還是那位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他們都靜靜的聽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詞,沒有一個人提出異議。

二零一七年六月30 日,孔翠花被冤判二年四個月,本人不服,現上訴市中級法院。

李喜清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現已回家。

據悉,構陷任豔珍的所謂「案子」被退回縣檢察院。由於石家莊第二看守所不讓煉功,非法關押時間長,任豔珍身體很虛弱,頭暈、幾次出現手腳麻木。


相關單位及者任人:
井陘縣政法委書記劉風林 辦0311-2031316  13933852088
「610」主任13832336488

井陘縣法院 辦公室 031182022906
喬志海 縣法院院長 13784023666
吳躋亭 縣法院常務副院長 151321 82168
馬海明 縣法院副院長 1509 7384018
張振海 縣法院副院長
趙彥榮 政治處主任
趙美珠 政治處 13780211314
王 歡 政治處 18632113986
陳鳳亭 政治處 13832356588
梁鎖庭 政治處 15132182158
韓金龍 政治處 15132182161
劉 岳 政治處 15132182162
王 璞 政治處 15132182160
蔡華翠 政治處 18633026501
何海源 政治處 13831112911
劉新文 政治處 15533971960
吳曉亮 政治處 13463969288
郝學廷 刑事庭庭長 13931117658
欒正平 法官 15132182229 (責任法官)
尹建忠 縣法院 15132182198
陳喜良 縣法院 15132182223
杜學輝 縣法院 15132182190
梁鎖庭 司法輔助辦公室 15132182158
李智深 司法輔助辦公室 13180095115
張憲林 監督委員會 15373091293
立案庭 辦公室 130082027480
張樹威 立案庭 15132182170
楊 潔 立案庭 15132182262
賈 楠 立案庭 18732165269
趙北方 審監庭 15373091278
郎軍萍 審監庭 15132182226
郤依娜 審監庭 15231173585
高菊平 行政庭 15132182183
齊全慶 行政庭 15132182159
王建宏 行政庭 15132182172
井陘縣檢察院:
院長 張愛國 辦0311-820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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