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中看到的營救同修及法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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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近來我們交流營救同修的問題,下面就自己在當前修煉狀態中看到的一些自己能看到的情況,在法理上和大家交流。個人層次所見,提醒大家多學法、學好法,以法為師。文中不妥之處請大家指正。

(一)從理性上認識被抓、被囚禁(包括嚴重病業)、被嚴重迫害

1、邪念不去,成為嚴重迫害的藉口

同修談到二零零三年時,清華大學的二十多歲的A同修被抓後,頭部被警察打成重傷,在北京被判刑八年,癱瘓僵臥像植物人,在內蒙古服刑,同修營救不成功。

隨著他的介紹,我看到的是,A同修被抓後真是一心一意為大法,真能為大法付出一切,但他有個癥結。於是我反問他:「從二零零一年開始,A怎麼就想炸看守所『營救』同修呢?他後來知道幹不成,但是時不時陷入這種白日夢。」

同修嚇了一跳,說:「他一直沒放下啊?二零零一年一月A看了新經文《忍無可忍》後悟歪了,跟我說過這個想法,我跟他講了半天,說他太極端了,這是思想業,趕緊放棄,哪能這麼邪悟?後來他不吱聲了,但是還是嘟囔不服氣。我以為他這麼聰明,早晚能認識到,就沒再理會……」

A兩年都沒放棄那個邪悟的念頭,身邊的同修也是有責任的,沒有幫他認識上來。當然他頭腦中還有其它不善的想法,平時修善不夠,言行中體現不出善。

個人理解,師父講法中指出的「邪惡生命」是另外空間的,絕對不能和表面空間的常人混同對待,現在活在世間的常人反而都是我們要努力救度的對象。

為甚麼出現這麼嚴重的迫害?我看到A在歷史上欠命,但是如果他心性上沒漏洞,邪惡怎麼索債也索不成。邪惡打他就因為他不想善解救度那些惡人。所有達不到善的標準的念頭都得修掉,而他一直不悟,還生出了怨恨心、對表面常人的鄙視心,善心一直沒修出來,沒達到大法最基本的善,連舊宇宙的標準也沒達到。

如果A早就悟到,就不會釀成那個大難,大法弟子在心性昇華中消業才是最快的,純粹為了還業而還業,不是大法之道。

他已經出來幾年了,因為他沒有修好善,師父只能把命債化解到這種程度。如果同修能幫他儘快找到根源,深挖一切惡念,真正在大法中修善,很快就能恢復。

其實很多因為病危出獄的同修,病業再嚴重也是假相,身體被摧殘的再壞,只要向內找到根源,很快都能在大法中恢復正常──沒有修善,是主要原因。

2、氣、怨、不善,加重了迫害

大陸同修又談到了二零零三年四月在上海交大發生的B同修失蹤案。我看後說:這些為大法失去生命的同修都是很了不起的,最終都是圓滿。他也是捨盡一切為大法的,全身心投入,赴湯蹈火在所不惜的,但是沒注重學法、同化法,沒有同化善。法難初期,需要做的事也實在太多了。

他在上海被抓後,被打過,然後遣返老家江西省,因為堅貞不屈,輾轉過好幾個轉化基地,每個基地都毒打他,每處都把他打出內傷了,因為在歷史上他在那些地方都欠過命,最後被打死了,償還了所有的業債──這是典型的舊勢力的簽約安排。

師父講:「只要你們走的正,其實我都能善解了。我一定能使那個極端的心變好,我就能使他不再要他的命,因為我用法解開他的心結,我甚麼都做的到。你們一有了執著放不下,就解不開,師父就不好辦。」[1]

他被抓後,對打他的警察、雇員沒有生起憐憫慈悲之心,以牙還牙,心裏有怨氣。這種情況也比較多,在魔難中苦修,最後達到覺者的標準,這也是修煉。但是,他欠命很多,打的就很重,而打他,也是因為他認為那些惡人不可救要,不跟他們講真相,不想挽救他們。其實這些惡人大部份是可以挽救的,挽救了他們,才是大圓滿。

如果他能對打他的人無怨無恨,能慈悲對待,能覺得他們可憐,有挽救他們的想法,師父就能把那些索命的業力結解開。可是當時他就忘記了大法中講的:「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你就圓滿不了。」[2]

像他這樣對大法堅貞不屈、至死不渝的,真是很難得,很了不起的,但是白璧微瑕,總有一點遺憾。

3、被抓、囚禁與閉關修煉

被抓、囚禁,是劫難,是迫害,是迫不得已的,不得不在那種環境下修煉。有人就得在那種最苦的環境下修,昇華到不同的標準,救度有緣人,才能在這個階段功成圓滿。很多同修不就是這樣修過來的麼?有人提前達到標準,就提前結束舊勢力的迫害,闖出來了。有同修破例沒被判刑,有的被關押一年多被判緩刑,有的十年刑期沒兩年就出來了……這裏都有外邊同修營救的因素,但是被關押中的同修達到了各自修煉的標準,是主要原因。

被抓後與世隔絕,像不像師父講的到山洞裏修煉的狀態呢?

過去在山洞閉關修煉,強化割斷世間一切牽掛,這是最低的標準,還要斷盡世間慾望、執著,才能修圓滿、破關而出。

有同修被抓後,牽掛親人、牽掛事業、錢財、擔心自己、怕這怕那……凡是這樣的,外邊營救一般都不起作用,因為他連「閉關最低的標準」都沒達到,怎麼能行呢?千絲萬縷情難斷啊,那「情絲」二字看似比喻,在另外空間都是物質,邪惡攪動起來,他頭腦裏就開始翻江倒海,心裏就不是滋味,哪個是真正的自己?離覺者的大自在差太遠了。

其實被抓、被囚禁,如果能悟到這好像是重大考驗了,就得像《轉法輪》中講山洞裏閉關割斷繩子那樣,上來就把常人中的所有牽掛一刀兩斷,再不執著了,剩下的就是發正念、講真相、背法了,當然也決不能配合邪惡。凡是能達到這樣標準的,邪惡在這些方面就沒法再阻攔,外邊營救就容易成功,先例也不少。

其實嚴重病業也是一樣,那好像被索命的靈們囚禁起來了,就更得斬斷常人一切牽掛和親情了。有同修病危到醫院拒收的狀態,之後做到了這一點,很快就好了。

(二)被抓後,正行、正悟的借鑑

囚禁中的同修如果自己做不好,外部營救真是起不到作用。如果正念正行,營救就容易成功。下面這幾點值得借鑑。

1、信師信法,心正志堅

如果能悟到這是像法中講的隔絕世間的考驗,特殊的環境同樣能修出去,對法的堅定就容易做到。如果心裏動搖,或者懷疑師父不管我了,還不能排除這種邪念,外邊營救也沒用。裏邊的同修也不要顧慮太多,我看到:外邊同修發正念只要幾分之一的心態純正,就能起作用。

2、不要怕,用對法的正信化掉一切怕的因素

師父講過:「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3]

真信這段法,就真不會怕了,都是好事怕啥?只要你做好了,多大的難師父都能化得開,怕甚麼?其實怕,是自己的執著心在怕,往你心裏反應。

真能不怕,連生死都放下了,一次次生死考驗都能過去了,主要的方面真達到標準了,其它的標準也容易達到。

3、不配合邪惡,零口供簡單易行

大道至簡至易,零口供是最基本的不配合迫害的方式。逼口供本身就是要迫害你、迫害其他同修的。配合了逼口供一點,迫害就沒完沒了。有同修受「坦白從寬」的騙,口供越多,自己造的業越大,受的迫害越重。裏邊留了口供,外邊營救困難重重。

4、修善,用慈悲的力量化解邪惡,這也是發正念威力的源泉。

有的同修真是無所畏懼,和參與迫害的人員爭吵,怒目而視,怨氣、憤恨都隨著脾氣帶出來了,甚至極個別的在法庭上也用以惡制惡的方式,表現堅不可摧的英雄氣概。這樣的同修,沒能減輕迫害,外邊同修的營救,也不成功。為甚麼?這是慈悲的覺者的狀態嗎?

關鍵時刻,應該制止邪惡,但是要根植於善,發自慈悲之心。比如一個同修的修煉故事寫道:有的警察抽打大法弟子,警察的兒子就在一邊玩,不在乎,她挺身而出,告訴行惡者:「別忘了你是人民警察!你先把兒子帶走,孩子將來知道你在這樣迫害大法弟子,他會看不起你的!」這個慣於毒打學員的警察當時就停手了,讓孩子謝謝阿姨,那以後他再也沒有打過大法弟子。

還有的同修在法庭上,該講的真相平靜的講完,問法官:你們反對真善忍麼?我知道你們也不反對,希望你們能記住真善忍好,將來有個好的未來。後來這位學員被判緩刑、釋放了。

師父講過:「其實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這個能量越大,甚麼不好的東西都能解體掉。這是過去釋迦牟尼也好,那些修煉人也好,都沒有講過的。善的最大表現就是慈悲,他是巨大的能量體現。他能夠使一切不正確的都解體。」[4]

善不是嘴上說的,那是割捨人的情和私,修出來的。很多迫害同修的人同樣需要救度,以惡治惡把他們都推走,也不是師父要的吧?那也不是覺者慈悲的所為。心裏有氣、怨、恨,發正念起不到多大作用,在魔難中一定要修善,善待常人,這樣正念清除迫害才有力量。

5、向內找,多背法,能摒棄一切雜念時,邪惡基本就只有躲的份了。

「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5]。

在囚禁中,多向內找,多悟,多背法。記的不多,反覆背《論語》也行,被洗腦時,可以反覆念「法輪大法好」。

師父講:「念「大法好」不但對常人有效,對於大法弟子清理思想也都是有效的。你叫自己的全身細胞都念大法好,你會發現整個身體內都在震動。(鼓掌)因為念動的是法,所以才有那麼大的威力。」[6]

真能念到「法輪大法好」每個字都能顯現到眼前,一切雜念都摒棄了,常人心都念空了,真能這樣,邪惡打你都感覺不到疼了,邪靈見你就害怕,也不敢迫害了,可能就真不敢關你了。外界營救就相當容易了。

(三)善用絕食善用抗爭

這一點需自己把握,不能盲目效仿。

絕食抗議是常人中一種很有效的和平抗議的方式,很多被監禁中的同修都用過,從中也有很多輝煌的證悟。大部份被營救提前出來的,都有絕食的因素在,而有的同修絕食就沒起到很好的效果。

關鍵還是心態。同修有的絕食為大法鳴冤,有的為爭取學法煉功的環境、有的為了抗議邪惡對同修的迫害、有的為了早點出現病業早點出去……只要心在法上的都沒有大問題,這本身也是修煉,從中也都能證實大法的超常。

但是絕食中也應當是純善的表現,惡的表現也會招來麻煩。常人對絕食同修的強制灌食,除了那些變相迫害人的野蠻灌食,大部份不是出於惡意。如果絕食的同修對一般的灌食表現出強烈的對抗,周圍人真會覺得他不想活了,會激起這些常人的惡和對大法的反感,他們再接受真相會產生障礙。過激、過怯都不能表現善,取中是最好的。純善的絕食,能感動周圍人,對講真相救人有正面作用。

(四)外部同修的配合

1、善用當地的社會輿論營救

二零零三年明慧網發表的一篇交流文章《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大家可能都看過,師父為該文寫的評註﹕「揭露惡警壞人,在社會上公布其人的惡行,此做法對於那些沒有理性的惡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同時也是在對當地講清真相中引起民眾對邪惡迫害最直接的揭露與認識,同時也是救度被謊言毒害、欺騙的民眾的一種好辦法。希望大陸全體大法弟子與新學員都來做好此事。」[7]

師父講過:「可以在明慧網上報導,叫學員把邪惡了解的更清楚一些、報導出來,叫當地學員大力揭露這些壞人。這些是明慧要協助的,也把有些地區沒這樣做或做的不足告訴學員。」[8]

長期以來,這方面做的不足。我們不是依賴常人,而是這種方式講真相效果最好,人們更關注身邊的人和事,這是最好的切入點,身邊的公開的輿論對邪惡震懾力最大,救人的力度也最大。這是在善用常人社會的資源,救常人救同修的效果都很好。

2、不要過於看重形式

有的協調人熱衷於營救,恨不得場面大到跨省協調發正念才好呢。當然人多是好,但是心不齊反而不好,如果組織者有好大喜功的心,有顯示協調能力的心,就更不好。

關鍵在人心,大家先交流,先從法理上昇華,都認識到了,純純淨淨的做,效果最好。而針對被嚴重病業迫害的同修──好像被索命邪靈囚禁起來的,一定要先幫他向內找,找到根源,才能解決問題。如果只做形式,就起不到作用,還干擾大家。

3、重在過程,重在配合,不要過分看重結果

如果擔心:「被抓的同修狀態是不是好?他做不好我們這不白做了麼?」誰有這樣的心不去,誰在營救中白走一遭,自己沒達到標準。

不要給深陷牢籠的同修加不好的念頭,就當他是合格的,不看他以前的不好,更不要道聽途說給同修造謠,就加強他的正念,就純純正正的去營救。不管結果怎樣,這樣都能減輕同修的壓力,消減邪惡的干擾和迫害。營救過程本身就是修煉,就是對整體配合的考驗。即使裏邊的同修沒有做好,外邊的同修那樣做到了,也是合格的整體配合和修煉。

並不是只有馬上營救出來才是成功,這裏邊有很複雜的因素。被抓後一個月出來,幾個月出來,一年多沒判刑出來,或者提前出來,都是成功,有個別按時出來的也是營救成功,因為迫害她們早走離世的劫數,被外邊營救的同修消除了,把她們活著救出來了。

所以重在過程。即使知道同修在裏邊迷失了,也不要灰心,把營救的重點轉在其他人身上就行了。大家在心理上也不要怨他,這樣他將來也容易走回來,因為大家沒有對他加惡念。

(五)善用律師,不要盲從

現在很多地方同修開始運用法律反迫害,請律師花了不少錢,大部份沒有營救成功,問題出在哪兒?

交流文章《用法律反迫害的嘗試(下)》提到了「依賴律師的教訓」,大家沒注意到。我看到很多律師營救失敗的一個關鍵,是他們在暗中跟公檢法使錢,暗中調停同時自保。

現在中共迫害已到窮途末路,公檢法非法抓捕起訴判刑法輪功學員,已經基本掙不到錢了。如今迫害,還能從律師這裏拿錢,何樂不為,迫害會止麼?這就是律師費暴漲的原因。有的律師竟然公開跟法官說:「我辯我的,你判你的!」這明顯在搞暗箱交易,大法弟子聽到了還不歸正律師?還放任?這樣的律師跟誰是一夥的?

這樣的律師法庭上無罪辯護是做秀,公檢法都心知肚明,沒有任何壓力。還有的律師根本不聽大法弟子的,就是來掙錢窮應付的,根本不聽同修的規劃,自作主張,無罪辯護走過場,然後同意給同修判刑。法院提醒律師「你做的是無罪辯護」,可是律師堅持同意給同修判刑,同修自己白做無罪申訴。

我看到有地區做的很好,跟律師講真相很透,律師和同修形成一個整體,就不給公檢法錢,真能震懾他們,喚醒良知,反而顯現營救的奇蹟。

而不少地區,盲目追求有名的「正義律師」,不知道他無罪辯護是走過場,他暗中盜用大法資源供養邪惡,在常人中、在修煉上,哪個角度看都是在犯罪。依賴這樣的律師,能營救成功麼?所以,請律師切不可徒有虛名,不如找當地律師紮紮實實講清真相,大法弟子完全佔主導,又節省資源,又能救人震懾邪惡。

我還看到,律師每次營救同修成功,絕不是因為律師的大功勞。天上對此事記載的非常清楚,都是內外同修配合好,形成整體,外部同修、裏邊同修都基本達到標準才能突破的,律師只不過是起了溝通和當庭講真相的作用而已。所以對律師要善用,不可放縱,更不可盲從。

營救過程,對每個同修都是考驗,心性的檢驗,配合的檢驗,法理認識的檢驗,能夠共同精進昇華的檢驗。在方方面面環節,都不要忽視修「善」,修出多大的善,才有多大的化解邪惡、救度世人的威力。

以上個人所悟,僅供參考。提醒大家以法為師,在法中找答案,對法的認識才能深入;在內心認識到法,行為同化於法,才是真正的昇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6]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7]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對學員文章評語〉
[8]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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