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承認迫害中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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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今年,我在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舉報,後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向內找,發現自己修的很表面,爭鬥心、怨恨心,情還很重。更嚴重的是,認識到自己一直在承認迫害中反迫害,由於平時不重視發正念,到出拘留所時頭腦像被控制了,不清醒,導致在釋放書上簽了字。回到家中,還為自己在拘留所給警察、所長講真相而沾沾自喜。

師父看我對簽字不當回事,讓同修直接提醒我簽字的後果及修煉的嚴肅性。從同修那回到家中,我剛坐下,就體會到了急悔驚恨的感覺,那一刻感覺自己在地獄裏一樣不想活了,氣憋得頂到嗓子眼,恨自己不爭氣,那種感覺無以言表,太可怕了,當時感覺自己有一點小刺激就會瘋,我趕緊找同修,在同修的鼓勵下,自己抓緊學法,經過一個多月時間才逐漸調整過來。

承認迫害主要表現在:認為手裏有真相資料等會成為被迫害的證據,其實真相資料應該是我們守法的證據,是迫害法輪功學員者在違法的證據。再有在拘留所讓穿號服就穿,雖然是反著穿的,但應該一直不穿才對,要清醒的認識到我們沒有違法,並向警察講清強行讓法輪功學員穿號服是違法行為。還有一種無奈的不正確心理,覺的警察很兇時就不想和他講真相,其實因為他不明真相才兇的,是被邪惡控制的,應該盡可能減少他對法輪功的誤解,比如他說,「好就在家煉別出來跟人講。」我說,要是你的救命恩人被冤枉了,相信你也能站出來說公道話,他們就無話可說。再就是做證實法的事時有時抱著僥倖心理,而不是想怎樣才能讓更多的人了解真相,免於淘汰。

自己悟到要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只有實修,別無他路,平時遵照大法嚴肅對待自己一言一行,不斷歸正自己、溶於法中,才能更好的助師正法,更好的兌現自己的誓約。再就是不要小看自己,認為自己不行,有些事沒做好從而消沉、悔恨,每天沉迷於自卑中,不能自拔,這就是上了舊勢力的當了。要增強自信心,這也是信師信法的表現,有師在有法在,這是最大的保障,把魔難當作提高自己的機會,把壞事變成好事,並在實修中放下常人思想。「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1]

讓我們不斷精進實修,讓師父少操心。
如有不在法上的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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