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撤銷對王愛戈的構陷案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王愛戈,為了讓民眾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在官廳市場將真相資料送給一個年輕人,遭其惡告,被警察構陷。一年後,即今年五月二十三日,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撤銷對王愛戈的構陷案。

王愛戈,女,今年六十八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王愛戈在官廳市場將一份法輪功真相資料送給一年輕人,此人稱他就是管這個事的,隨即把王愛戈惡告。王愛戈被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刑拘關押到即墨普東看守所。家人聘請了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王愛戈因為身體狀況,由家人取保候審回家。

此案一直持續到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大約一年後,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簡稱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作出決定【青開發公(長)撤案字(2017)10081號】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王愛戈的案件,並於次日,送達《撤銷案件決定書》。

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對王愛戈撤銷案件的理由是:「行為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決定撤銷此案。」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的抓捕都是非法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所有被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應該撤銷案件,無罪釋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