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章標題的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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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多少年來,一直都是看到「某某同修被迫害身體堪憂」;或「某某同修被綁架」;或「某某同修被判刑」等這類的標題,大陸綜合消息都是這個。有的同修看了,便產生了怕心。有的常人看了不僅對法輪功害怕,而且認為你違法犯罪,人家才抓你,認為是自找。總是這類的標題,從客觀上看也形成了負面的物質和不好的場。

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讓世人儘快明白真相,多救人,大法弟子也都修去怕心儘快成熟,我們應該轉變觀念,在這類報導或文章的標題應改進。如:某某分局警察違法,或執法犯法,綁架了某某大法弟子,或對某大法弟子迫害;某某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某某大法弟子。這樣給人第一感觀就先告訴人們是:抓法輪功學員,是警察犯法、犯罪了。

再例如:明慧網發表了郝明媚及家人的控告。這個控告做真相資料發也很好,如在標題上寫「迫害法輪功違法警察蓄意製造冤案被控告」副標題──大慶女教師郝明媚控告不法警察楊波、馮海波 這樣直接就能抓住人的心,馬上讓人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人家法輪功人在告你。這樣讓世人轉變觀念,原來警察抓法輪功是違法的啊。警察看了也知道自己在違法,要被控告的。大法弟子看了也會增強正念。類似這樣的標題會布下正當場,避免負面效應,時間長了,有利於世人明白真相,人們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全民反迫害,如師尊說「全民三退惡黨斃」[1]指日可待。

上述只是個人的一點看法和建議。拋磚引玉,謹與同修切磋 。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紅潮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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