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鳳的所作所為都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和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而國安為了報復卻以此為由對李金鳳構陷,在其家中實施綁架,直接送到了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拘禁關押,至今已長達八個月之久。
家中多次前去國安和南充要人,警察以各種理由互相推諉,試圖加大迫害。
中共公、檢、法、國安串通作案,對李金鳳刑事拘留並移交法院,五月中旬將李金鳳秘密押回閬中四個半小時說是開庭,可此前並未通知任何家人親戚朋友參與旁聽。
六月二十三日,其丈夫再次前去南充探視、要人,被告知大概七月五日法院將在南充看守所中直接宣判,現李金鳳仍被非法關押在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遭受迫害。
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人:
四川省閬中市公安局國安大隊地址:四川省閬中市七里新區巴都大道136號。郵編:637400
閬中市公安局政法委610主任:滕建 13909075250 副主任:岳永牧13890711726
國安大隊長:張驥
副大隊長:田遠倫13990865700,
副大隊長:李正 13990758997
政 委:趙小勇 13990847199 13388223608
教導員:王強 13980317001
書記員:湯俞,
國安成員:李祥龍 蔡兵
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地址:閬中市保寧鎮張飛北路112號
電話0817-6282471
檢察長:洪峰 劉曉偉 張躍波 王玉斌
紀檢書記: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