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願老師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出生於山東省菏澤市,戶籍所在地山東省菏澤市成武縣。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晚上,劉心願老師利用上課時間在河池學院東校區多媒體教室內,向二零一五學年前教育專科班一班學生播放法輪功真相視頻,並勸學生三退。據說是有一位學生向班主任誣告,班主任反映給學院領導及教育系領導。隨後,學院副院長苗劍打電話給保衛處副處長張敏強,要他馬上到教室控制住劉心願,當時教師教育學院的院長鄧勤、書記吳志鴻已在場,張敏強到場後四處積極收集所謂「證據」,並等待警察的到來。
劉心願老師被城北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搶劫了平板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Canon牌打印機一台、一本《轉法輪》、一本《九評共產黨》等私人財物。所謂的「案件」很快被交到河池國保大隊負責。
劉心願被非法關押到宜州市看守所。「610」人員多次軟硬兼施逼迫劉心願放棄修煉,被劉心願嚴詞拒絕。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宜州市公安局捏造材料,讓宜州市檢察院非法提起公訴。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劉心願老師被非法判他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所謂的「庭審」沒有通知其家人。在法庭上,劉心願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自辯。但是中共法官強詞奪理,知法犯法。
劉心願老師隨後上訴,並指出:法輪功是正法;他所播放視頻內容是真實的,在庭審中,法官不准辯論,根本沒有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只許官方媒體對法輪功進行連篇累牘的污衊,而不許民眾發表不同的觀點和看法,公民的言論、監督等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河池市中級法院二審繼續維持原有非法判決。據悉劉心願老師進行了自辯,但法庭沒有採納他的自辯。誣判劉心願的法官是審判長黎啟華,代理審判員溫添霖、黃志凡,書記員是周春林。
參與迫害的河池學院所副院長苗劍,現在任任河池市市委副書記,據悉繼續負責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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