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中永遠要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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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誰對誰錯?這個問題是我們在矛盾爭執中的核心問題。對於現在的常人來說,對與錯的標準早已不是以道德來衡量的,而是以「利已」為判定標準。那麼對於修煉人來說應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在矛盾中,無論常人中的是非曲直,錯的永遠是自己,或者說矛盾永遠是為了自己繼續提高的,能找出自己的錯,才能提高上去。究其原因可分為以下幾點:

一、分不清後天人的觀念和自己的主意識

當在矛盾中判斷對錯時,你可先看是後天的觀念在判斷,還是自己的主意識在法中判斷。但是在當下那個情形中,大多數人很難清醒的認識到後天的觀念正在左右著你。

例如有人就是性子急,看不慣做事慢的;有人行事小心謹慎,看不慣粗心大意的人;有人喜歡表達,看不慣悶不吭聲的人;有人喜歡乾淨整潔,看不慣不注意衛生的人等等。

按照常人的理,謹慎、乾淨、外向開朗、做事效率高可都是正理,從而我們就可以冠冕堂皇的讓我們看不慣的人去按照自己的想法走,如果對方不改,就埋怨、指責、憤憤不平。那現在我們以修煉人的角度,站在法上想一想,我們真的對了嗎?

人間的對錯根本就不是修煉人判斷對錯的標準,只有真正的在這件事中找到自己的執著,歸正自己,在法中提高,那才是修煉人真正該做的事。

這時,再看看自己,在後天觀念的蠱惑下,在執著心的驅使下,讓我們和同修產生間隔、矛盾,沒在法中看問題,錯的是自己啊。

二、分不清是受委屈被冤枉還是還業債

相信很多同修有被冤枉的經歷(是個人生活中的被冤枉,無關迫害)。在我面前就見過好幾個同修痛哭流涕,有的被冤枉出賣其他同修,有的被冤枉男女關係不檢點,有的被冤枉拿同修的錢不還等等。一開始我也覺得對那些同修待遇不公,怎麼其他人能聽信謠言,我還積極的去替他們給其他同修解釋、澄清。現在知道那時的我也是被同修情迷住了眼,沒有跳出來從法中去看這件事。

師父告訴我們:「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1]

師父早已把修煉中遇到魔難的根源講出來了,只是我們陷在其中不可自拔而已。你在委屈大哭時,是否想過你生前也讓對方受如此委屈,甚至更甚?一切有因有果,對修煉人來說更沒有無緣無故的事,都是自己原先做了壞事造下的業,師父已經替我們承受了一大半了,難道我們就不應該還嗎?而且師父利用這件事,讓我們在消業的同時提高著自己,你覺得受冤枉不就是你的「名譽」受損了,這樣正好可以去掉求名的心,不是一件大好事嗎?有甚麼可傷心的,對修煉人來說真是件高興的事,而且應心生感恩,不是嗎?

這樣看來,在被冤枉這種事情上如果過不去,錯的也只能是自己,這種又能還業債,又能提高的好事,我們千萬不要錯失了這個機會。

三、沒有正確的看待同修

當我們每個人在發出修煉的那一念時,不管他修的如何,在高層次上看已經是像金子一樣閃光的寶貴生命了。更不用說我們還肩負著助師正法的責任。師父珍惜著我們、高層生命珍惜著我們,而我們自己怎能互相爭執、彼此瞧不起呢?

那是被執著和觀念帶動下做出的行為,真正的我們應該是同化宇宙特性的,應該和師父一樣珍惜著我們周圍每一個大法弟子,當看到他們應該像看到金子一樣,那耀眼的光芒照進我們的心裏,要看到他們每一個同化法後的美德,更要看到他們在修煉中磕磕碰碰的走到現在、堅持不懈做好三件事的毅力和威德。這時的你已經看不見同修還沒修好的部份了,因為你在正念中,已經清楚的知道,同修那些沒修好的部份不是他真正的自己,有師在,有法在,那些不好的地方也會逐漸在修煉中歸正。

讓我們再學師父這段講法:「修煉是修人心、修自己,當有了問題時、有了矛盾時、有了困難與不公平對待時,還能找自己向內看,這才是真修煉,才能不斷的提高、才能走正修煉的路、才能走向圓滿!」[2]

我現在對「修自己」的認識是,當發生矛盾、出了問題時,腦子中應立即反應出肯定是自己有錯了,第一時間找自己的錯是絕對不會錯的。因為我理解只有無條件的向內找才是修煉人的真正出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台灣法會的賀詞》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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