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冤獄14年 上海柏根娣被迫害致死(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女士,原北京石油部人事幹部、東海石油的中層領導,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八年的迫害中被非法抓捕六次,遭冤獄迫害近十四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在柏根娣生命垂危之時,她的住所外,甚至醫院裏,都有「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監視。

上海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女士
上海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女士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司法局五人至柏根娣所在的上海一康康復醫院,先與醫生交談約三十分鐘,隨後來到柏根娣床前。其中一男性,一米七左右的個子,手中斜拿手機,機身背面攝像頭對著柏根娣,他的一個動作引人注目,導致在場人驚呼:「他在拍照」(或許不是拍照而是……?),家人請他們離開。此「手機」攝像頭比普通手機攝像頭大一圈,機身也屬大尺寸。

此後,柏根娣的狀態又一次反覆,肢體又一次強直性肌緊張。這次之後,柏根娣基本不再認識人、不再說話,語言交流有時有反應,比如立掌,流淚,六月以來漸漸肢體呈凹陷狀水腫,呼吸越加困難……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柏根娣女士被上海女子監獄送至松江人民醫院「搶救」。監獄長對家人說:下午三點多,柏根娣從椅上滑下,昏迷,送醫。並稱:監控錄象顯示柏根娣滑下時,身體轉了個角度倒地。家屬要求看錄像,未得允許。但見其右側頭部有約兩釐米長的整齊創面,似刀切,並非獄方所說,身體「撞擊」地角造成的破損──那應該是不整齊的頭皮綻裂。

九月上旬,保外回家靜養,柏根娣在九月三十日以前意識始終清醒,多次明確表示:此前大約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裏,獄方在她食物中下毒,致她進食後嘔吐。鑑於上次四年半冤獄(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二零一零年)中,她在上海女子監獄被菜中下藥,致頭暈、心悸,痛苦之極。有包夾不忍,私下告知食物中下了無名藥物,她便不食,逃過一劫。這次她又一次拒絕了每人一盒的盒菜,只吃眾人通吃的白飯與菜湯,嘔吐即止。她的多次試驗使她確認自己的推測是可靠的。

柏根娣女士還說:出事(八月二十四日)的前幾天,有一男性住入她所在的監房二天;其中一天全體同監均被調外吃飯,僅剩她一人單獨進餐。她說那天早飯後頭昏,隨後就不知道了。等她恢復意識,已是傍晚,在松江醫院裏了。更奇怪的是:她出事的前一天,同監人員除她而外全體調離,說是全監大調整(因此她「昏倒」時周圍沒有一個知情人),能說是巧合?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點鐘,柏根娣再次頭痛劇烈,住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急診觀察室一夜。十一月三十日又一次頭痛發作,面部有小抽搐,住六院二週左右出院。十二月二十八日這次未能立即緩解,持續昏迷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在自六院轉至一康康復醫院的過程中,她曾睜眼數次,此後又昏睡,直到一月十日,才醒來,口齒不清,也會認錯人。最明確的一句話:「他們想我死,怕我去救人。」

柏根娣女士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出生,未婚,生活儉樸,對人和善體貼,家住上海市徐匯區樂山路。她是上海市第一位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當時的上海市長徐匡迪親批非法勞教兩年。回家僅僅三個多月,她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刑期為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六國峰會」前,柏根娣再次被抓,遭非法判刑四年半,囚於上海市松江女子監獄。出獄僅僅在家待了一年又十個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徐匯公安分局又一次在大街上非法抓捕了柏根娣,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徐匯區法院非法判決柏根娣刑期六年半。

二次非法勞教共五年

柏根娣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勞教二年,據內部消息:這是由上海交大保衛處的李處長、紀凱風處長、教導處主任要求的;徐匯區610崔玉(音)、朱國軍、上海公安局文教保衛分局(局長:周邦俊、警察:高蓓紅、陳煒、胡軍、張喻等)實施;由徐匡迪親自圈閱的上海市第一起法輪功修煉者被勞教的案例,藉口是懷疑她動員上海交大學生去北京上訪,認為一些交大學生如此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是受了周圍煉功人的影響,因此策劃了對柏根娣的從重處罰。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她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次均被非法關押於上海青松女子勞教所。第一次勞教的兩年內一直被上海勞教所三大隊「強勞」,日勞作十八、九個小時,少有睡眠的時間,有時甚至站著都能酣睡。炎炎夏日,空調下人們尚且不願動,她卻在室內四十度以上的高溫下,用電熱器加工小彩燈。就在那樣的情況下,曾有九天不許她洗澡、換衣,整個人都臭了,破舊的衣衫濕了乾,乾了濕,成了硬殼,她堅持不穿囚服。

在兩次勞教中,都長時間吃「囚餐」,一餐一兩飯,幾片菜葉為湯,強勞下的飢餓使她骨瘦如柴。警察不許她接見家人、不許家人送物、不許郵信、沒收來信。每月七十五元的生活費,而一盤菜賣給被「勞教者」,售價三元。物質的匱乏使之生活必需的草紙,牙膏、肥皂對她而言,都是奢侈品。

在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柏根娣與姚玉花被徐匯區惡警在地鐵站綁架,被非法關在徐匯區看守所二十九天,其間柏根娣絕食、絕水十二天:手足被二十四小時綁在光板床上,赤裸著下身,大小便都不鬆開,排泄物直接從板上的洞中流入筒內,持續酷刑。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奇怪的是,自始至終醫生並沒有採取灌食的方法,七天後護士就在嘀咕:這樣下去真要死人了;第九天,又給這瀕死的人抽了幾大管血化驗,依然不是為了治療;但醫生詳盡詢問了她自己及家人過去的健康情況。第十二天,她的心跳呼吸都已很微弱,恍惚中,一個聲音說:一了百了。她強睜雙目,心裏說:我的救人使命我還沒有完成,我不能走。再次恢復意識時,她彷彿看到手足緊勒的繩子被剪斷了,她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輕鬆,就像從未絕食過的感覺。她知道該結束絕食,開始進食。誰知醫生趕來大發雷霆:誰給她吃的飯!她自己當時也不明白醫生的反應,直到活摘器官被揭露,她才明白,原來醫生守株待兔,正等著她的器官賺回扣呢。

第一次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柏根娣再次被非法判四年半。中共邪黨人員的「理由」是將近上海六國峰會,整肅需要,柏根娣與許多修煉者無辜先後被捕,而後抄家找證據。被非法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十個月,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柏根娣在被非法關押上海市松江女子監獄其間,堅決抵制迫害,不穿囚服,不戴號牌,遭監獄警察殘酷迫害,被關禁閉間(小號)四年。四年半中柏根娣沒洗過澡。關小號不准在洗漱間洗漱、洗衣服、不准去廁所如廁,甚至不供飲水。此後,為反迫害,柏根娣曾有七個月未飲水。在迫害中打罵、酷刑、上械具是家常便飯。為反迫害,柏根娣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與包夾常用布條勒其嘴,或在嘴裏塞上短棍再用封箱帶繞頭幾圈、每次都連續迫害多日。口中有物,不能閉合,致口水日夜流淌不息。反覆上束縛銬,一上就是三至七天。

甚麼叫束縛銬?就是束上精神病人用的緊身衣,束緊後不能深呼吸,再把雙腕分別銬在緊身衣的胸前、背後,一銬就是三到七天。零下六度冷水澆身,在濕被中睡,第二天睡過的地上整一個水濕的人形。為迫其放棄信仰,惡警將其囚於狹小密閉的囚匣中,怕其撞牆,派犯人同囚,缺氧引發犯人呼吸窘迫揪發、大量落髮、氣喘吁吁。她說:這情形看明白了吧,不許我修佛亦會禍及於你,還要助惡為虐?為爭取獄中禁閉室全體被囚修煉者取得「自己走出監房」傾倒、清洗排泄物的權利,她曾多次喝過自己的尿,甚至直接排泄於身,正當天熱,遠近臭不可聞。當這份權利終於被爭取回來時,大隊長說,不要以為你贏了。柏根娣回答:「不要褻瀆我的慈悲,不想讓你們犯罪而已。你知道對修煉人做這樣的事會有怎樣的因果?走向地獄、層層滅盡啊!」警察利用包夾對未婚的她性虐,她慈悲告誡:「你們也是女人,怎能如此作踐自己?真正被迫害的是你們,不忍看你們將來受地獄之苦。」

再次非法判刑六年半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徐匯公安分局在大街上非法抓捕了柏根娣。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上海市徐匯區法院非法判決柏根娣刑期六年半。上訴於六月十八日被駁回,二零一三年六月劫持到上海女監。

柏根娣入獄後,一直被關在小號迫害。有包夾透露,直到十冬臘月,仍看到小號中的柏根娣穿著夏天的短衣、短褲。而那時,人穿著羽絨服還嫌冷。家人送去的衣物,被多次提出提進,據稱「上面」有話,不能給她穿,因為她不屈服。直至二零一四年春天,家人找到駐監檢察官,她才被從五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小號調入三監區。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已經六十五歲的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送至松江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神志時斷時續。後從重症監護室治療轉入家中靜養,柏根娣就越來越呈現出記憶力衰退和時而清醒時而封閉的狀態,由於監獄迫害的創傷使她時不時把身邊的親人和所住的地方當作監獄,並且無目的重複著相同的動作。

當她有所記憶恢復,並能與人交流時,突然在九月三十日再次昏厥,被送入附近的醫院,之後,她就越來越呈現出思維混亂和記憶喪失,並胡言亂語的狀態,甚至連自己的家人都不認識了。之後她進食越發的困難,原因可能是她在監獄裏被下毒的體驗,使她一直把家人給她吃的食物當成「有毒」而拒食,但是,她的精神卻奇怪的異常亢奮,使家人疲憊不堪。她想學法,但是,眼睛卻已經看不清東西了,也越來越不能自主和清醒的學法和煉功了。

之後在十一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二十九日,又突發昏厥和臉部抽搐的症狀,被家人再次送入第六人民醫院醫技樓八樓的腦內科病房。在這期間,她經常頭痛欲裂,不食茶飯,靠輸液為生。她所住的樓外一直都有610的人員監視,甚至是在醫院裏,也是這樣。

關於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十幾年來被迫害的事實,可見明慧網文章《柏根娣被上海市女子監獄迫害命危(圖)》《上海市女子監獄近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回憶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上海市徐匯區柏根娣女士遭受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