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直到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本地區出現了八個同修同時被綁架,其中一個是我們學法小組的,這位同修很精進,三件事做得比較好,可是說她突然遭綁架,我這顆心就不穩了,開始浮動,整天提心吊膽,覺的隨時都有人跟蹤(因為他們就是被便衣坐私家車跟蹤,遭綁架的)。
這樣過了幾天,有一天晚上,我女婿(未修煉法輪功)來接小外孫,一進家門,態度比較生硬的說:你到底做了甚麼事?幹了甚麼?××區派出所××社區給我打了好幾次電話,說必須找到你,叫你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去拿甚麼函,限你三天之內去拿,不然的話,就送到我單位(本市市委)和小路(我女兒,常人)的單位(某中學)去。我說,我幹甚麼你不知道嗎?不就是修煉法輪功嗎?
說是這麼說,心裏還是著急,這怎麼辦呢?不拿(甚麼函),怕影響孩子們,對孩子們不利,拿呢?又覺的不對。整個用一個常人心、常人的觀念去思考問題。
眼看三天的期限到了,當天早上八點左右,我突然想起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馬上覺的全身一震豁然開朗。對呀,我就聽我師父的,為甚麼要配合邪惡,不拿!
這時,這麼多天來的沉重包袱瞬間卸掉了,一下子感覺全身輕鬆,內心非常愉悅,我好感動,好激動。在此叩謝師父。
我馬上打電話給女兒,叫她不要動這個函。女兒下班直接到我家來說:「媽,我就要來說服你,我要到國保大隊去把這函拿來,這樣就清靜了。不然,他(女婿)天天和我吵架。如果是因為你修煉法輪功,再和我吵架,我就和他離婚。」
聽女兒這一說,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不那麼簡單。這時師父講的一段法打進我腦子裏來:「我們作為一個真正的煉功人,應該在很高層次上看問題,不能用常人的觀點去看問題。」[2]我就對兒女說:「你們不能離婚,你倆好好過日子,把孩子帶大就行。這函千萬不去拿,因為這件事不是常人與常人的事,用常人的辦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而是邪惡針對我這顆心來的,也就是說,如果我這顆心放不下,那你今天拿了函,明天又要你去幹別的,那就沒完沒了,不要管它。」
從那天和女兒談完話以後一直到現在,女兒、女婿再也沒有接到甚麼電話,拿甚麼函了,就像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而且女兒還給我說:媽,太奇怪了,我和老五談戀愛,到結婚,到生孩子,孩子都這麼大了(五歲),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好,他的很多壞習慣也改了,尤其是喝酒,原來一週有三、四天是醉的,誰說也不行,用甚麼辦法都不行,就是離婚也得喝,家也不管,孩子也不管,可現在酒也不喝了,夫妻關係比任何時候都好。我知道這是師父給做了,在此再次叩謝師尊,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過程中有一天,我和幾位同修出門講真相,回來上公交車,她們幾個坐前面,我自己坐後面,思考這段時間為甚麼這麼邪惡,我想可能是整體有問題,有漏,才出現整體被干擾,回去得好好學法,這時我想起師父曾經講過的法,想到大法弟子是主角,邪惡和一部份的正神都是為大法弟子而存在的。對呀,既然是這樣的話,那麼在這個舞台上,不就是大法弟子說了算嗎?大法弟子想怎麼唱,怎麼表演,就是大法弟子自己的事了,那麼邪惡算甚麼呢?它能左右大法弟子嗎?何況我們大法弟子還有這麼大的大法,還有傳這部大法給我們的師父,我們怕甚麼呢?這時,我覺的自己的身體一下子高大無比,而那些個邪惡都變的越來越小,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堆黑黑的小東西在我的左腳邊,一腳就能踩上去。這種感覺太清楚,太強烈了,從那以後,怕心沒了,所以耳朵裏聽到甚麼時候大抓捕呀、甚麼樣的車是便衣跟蹤呀、綁架呀,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心不為此所動,即使偶爾冒點出來,那也是很弱、很弱,立即就把它滅掉,對我來說不受影響。每天都輕輕鬆鬆出門講真相,在和世人面對面講真相中,我都要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並讓他們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幾乎大部份都認同,並爽快的做了三退。
回想這兩年(註﹕本文成文在二零一六年)一路走來,深深的體會到師父時時都在看護著我,呵護著我,慈悲地加持著我,才使我走到今天,能夠突破了怕心,純淨了自己,提高了心性,境界也得到昇華。
師父給予弟子的東西太多太多了。就像師父講的:「我說我開了一扇大門,其實我告訴你們,我開的都沒有門了,都開了。」[3]師父給予我們弟子的東西太多了,只是我們自己還不悟,太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所以我只有努力努力再精進,走正走好最後的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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