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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四月份報導:1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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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份信息統計,中國大陸又有1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20人於二零一六年遭非法判刑但剛剛報導出來,89人被非法庭審。其中,五名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輪功學員七十二歲的孫玉發老人,因實名依法控告首惡江澤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後含冤離世。重慶法輪功學員餘光河被重判九年。

圖1:2017年1~4月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判刑人數統計
圖1:2017年1~4月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判刑人數統計
註﹕2017年才得以曝光的,但在2016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沒有統計在內

四川、山東、遼寧、廣東、江蘇、河北是迫害最嚴重地區。四川排名第一,非法判刑18人,非法庭審14人。非法判刑遍及二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85名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要求中共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法官本是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現在卻淪為或主動充當犯罪的工具,迫害善良、助紂為虐。他們主動屈服中共政法委、610,把善良的無任何罪錯的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造成了多少人間悲劇。

因為中共掩蓋罪惡,封鎖網絡,本文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信息採集從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明慧網發表文章統計)。

一、明慧網四月份報導1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表一:四月份,中共法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分布及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四川 

18 

1  黑龍江  4   8 
山東 

12 

2   寧夏  4  8 
遼寧 

10 

3  吉林  4  8 
廣東 

9 

4  安徽  4  8 
江蘇 

8 

5  江西 

3 

9 
河北 

8 

5  內蒙古 

2 

10 
湖北 

6 

6  北京 

1 

11 
河南 

6 

6  上海 

1 

11 
重慶 

5 

7  天津 

1 

11 
陝西 

5 

7  湖南 

1 

11 
甘肅 

5 

7       
合計  117人(2016年被判刑20人,2017年判刑97人 ) 
   

判刑最嚴重省份依次為:第一名四川18人、第二名山東12人、第三名遼寧10人。

表二:55個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表

城市  判刑人數  城市  判刑人數 
廣安 

7 

瀋陽 

1 

保定 

6 

錦州 

1 

臨沂 

5 

鞍山 

1 

佛山 

5 

朝陽 

1 

大連 

4 

蘇州 

1 

揚州 

4 

衡水 

1 

孝感 

4 

唐山 

1 

銀川 

4 

深圳 

1 

遂寧 

3 

惠州 

1 

成都 

3 

河源 

1 

青島 

3 

汕頭 

1 

常州 

3 

黃岡 

1 

鄭州 

3 

黃石 

1 

白銀 

3 

周口 

1 

瀘州 

2 

南陽 

1 

都江堰 

2 

新鄉 

1 

濟南 

2 

漢中 

1 

撫順 

2 

七台河 

1 

寶雞 

2 

鶴崗 

1 

西安 

2 

延吉 

1 

酒泉 

2 

延吉 

1 

哈爾濱 

2 

長春 

1 

阜陽 

2 

白山 

1 

南昌 

2 

蚌埠 

1 

赤峰 

2 

安慶 

1 

綿陽 

1 

九江 

1 

煙台 

1 

常德 

1 

泰安 

1 

   

非法判刑排名依次為:第一名:廣安7人;第二名:保定6人;第三名:臨沂5人、佛山5人;第四名:大連4人、揚州4人、孝感4人、銀川4人。

迫害案例:

案例一、白山市孫玉發實名控告江澤民遭報復 被冤判三年 含冤離世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輪功學員孫玉發,七十二歲,退休礦工,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在警察迫害、騷擾下身心不支含冤離世。

孫玉發自二零一五年真名實姓訴江以來,不斷受到警察上門騷擾,被迫流離失所三個月,之後還是不斷受到警察騷擾,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孫玉發住在北京的女兒孫淑梅家被北京警察綁架,今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孫玉發得知後心臟病加重,含冤離世。

案例二、律師:「他們(中共法庭)不講法律,他們迫害法輪功不講法律。」

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蒙泉鎮土家族善良婦女覃小蘭,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在自家的店鋪被騙到鎮派出所綁架,後被冤判三年半。覃小蘭委託律師到常德市中級法院上訴後,中級法院一拖再拖,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到白鶴山看守所所謂「提審、詢問案情」。八天後,律師通知覃小蘭說:「不開庭了就維持原判了,我盡力了,他們不講法律,你不能怪我。他們迫害法輪功不講法律,我只能深表同情!」覃小蘭表示繼續申訴。

石門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非法對覃小蘭開庭,律師充份反駁公訴人:覃小蘭宣傳三退,宣傳退黨、退團,宣傳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與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無關聯,共產黨只是一個社團不能等同國家,公訴內容違反憲法……

覃小蘭自辯時,審判長非常不耐煩打斷她,說你把辯護詞呈上來看看就可以了,十幾頁的辯護詞僅僅看了幾下就放下了。

因為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理屈詞窮,審判長只得草草休庭。

覃小蘭以前因得胰腺癌癱瘓在床兩年有餘,一九九八年因人介紹法輪功的神奇,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學法輪功後三個月就能下田幹「雙搶」了。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石門縣610、公安局、鎮派出所、鎮綜治辦人員對她非法抄家多次、綁架多次。其父母被610人員強制注射不明藥物、食物下毒迫害雙目失明。

案例三、廣東紫金縣教師曾流明被秘密冤判 家屬要求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報導,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教師法輪功學員曾流明被秘密冤判兩年半,法院沒有通知家屬和辯護律師,也沒有把判決書送給家屬。目前,家屬正在上訴,呼籲立即無罪釋放曾流明。

在華南農業大學讀書期間,曾流明因身患頑疾無法醫治而走上修煉法輪大法之路,身心獲得健康,畢業後安排在紫金縣成人中專學校任教。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多次遭受嚴重迫害,先後被非法抄家、綁架、刑拘、開除公職、以及非法勞教三年四個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曾流明在租住屋遭強行綁架並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紫金縣法院對曾流明進行非法庭審,法院以座位不夠為由只准兩個家屬進去旁聽。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葛文秀質問道,曾流明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觸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他傷害過誰?有甚麼證據證明他有犯罪行為?葛文秀並指出,起訴書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被告人曾流明無罪。

律師勸告在場的執法人員,司法實踐證明,我國大量冤假錯案的產生,均源於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違法之處就是無視司法程序的正當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刑事訴訟法的主要任務是「懲罰犯罪」和「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廢。

整個庭審時間兩個半小時左右。警察、法官不斷地有意干擾,打斷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師的講話。因證據不足,在事實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最終法庭偷偷摸摸地暗箱操作,秘判曾流明。

案例四、農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被非法判六個月

瀋陽蘇家屯法輪功學員李黎明女士近日被非法冤判六個月。

四月七日蘇家屯法院對李黎明進行了非法開庭,面對公訴人羅列的可笑罪名,李黎明自己做了堂堂正正的無罪辯護,並勸法官、公訴人和所有在場人員順天意,守正義,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當庭沒有宣判。法官原本向中院申請做鑑定,變更監視居住(李黎明乳房腫脹流膿血),後經多方協調說少判幾天,而定為六個月,五月二十~二十三號李黎明冤獄到期直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左右,李黎明女士在瀋陽市火車站買票時,被和平區吳淞區派出所警察檢查身份證,之後翻包,包裏有三本法輪大法書、手機、優盤,警察藉口有法輪大法內容,把她扣押,並進行構陷。

李黎明女士是瀋陽市蘇家屯區八一鎮政府農業技術學校專職副校長,一九九六年六月修煉法輪功後,一心利用技術為當地人謀福利,她引進了台灣碧全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陳先生來瀋陽講學傳授「碧全有機栽培法」技術,並一直將此作為主推項目,希望能夠應用生物技術,讓被化肥摧殘的失去生機的土壤進入良性循環,讓農作物遠離農藥的毒害,讓人們吃到真正對健康有益的蔬菜和水果。

為了這個項目的成功,李黎明女士幾乎是沒有週末、沒有節假日,起早貪黑,全身心的投入。許多農民們說:「機關幹部要都像你這樣該多好!」

案例五、13年前遭冤獄命危 謝軍校又被劫入獄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報導,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謝軍校,十三年前因噴寫法輪功真相標語,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他在看守所及監獄遭到非人折磨,導致患上急性白血病,醫生斷言只能活十五天。冀東監獄急忙用車把謝軍校拉回家,還理虧的扔下五百元錢。謝軍校通過學法煉功奇蹟恢復健康。為避免再遭迫害,他被迫長期離家。

謝軍校
謝軍校

然而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謝軍校在石家莊市火車站用身份證購票時,被車站派出所警察扣留,後被冀東監獄獄警劫持入獄,續服十三年前的冤刑。

二、明慧網四月份報導8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四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庭審89人,共計90場。非法庭審發生在中國大陸十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52人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

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依次為:遼寧21人、四川14人、山東9人、廣東8人、河北7人。

30個城市參與迫害,迫害最嚴重的城市依次為:大連8人、廣安8人、營口7人、青島7人、張家口5人。

表三:四月份,非法庭審分布表

省份 非法庭審人數 邪惡排名 省份 非法庭審人數 邪惡排名
遼寧 21 1 黑龍江 3 9
四川 14 2 浙江 3 9
山東 9 3 吉林 2 10
廣東 8 4 天津 2 10
河北 7 5 江蘇 2 10
重慶 6 6 上海 1 11
湖南 5 7 河南 1 11
陝西 4 8 山西 1 11
合計 89

表四:30個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城市  非法庭審人數  城市  非法庭審人數 
大連 

8 

保定 

2 

廣安 

8 

延吉 

2 

營口 

7 

撫順 

1 

青島 

7 

鐵嶺 

1 

張家口 

5 

瀘州 

1 

汕頭 

4 

深圳 

1 

西安 

4 

肇慶 

1 

常德 

4 

岳陽 

1 

臨安 

3 

哈爾濱 

1 

巴中 

3 

齊齊哈爾 

1 

朝陽 

2 

鶴崗 

1 

鞍山 

2 

蘇州 

1 

都江堰 

2 

淮安 

1 

廣州 

2 

信陽 

1 

臨沂 

2 

陽泉 

1 


迫害案例

案例一、河南省信陽市司德利再遭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時,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司德利進行二次非法庭審。公訴人仍是信陽浉河區檢察院的程寶華,法官是信陽浉河區法院的陳金榜。

律師常伯陽為司德利做了無罪辯護,指出司德利起訴江澤民合法,根本不存在犯罪。

司德利在自我辯護中說道,他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卻被江澤民集團迫害,多次勞教,判刑,以致失去工作,生活困難。二零一五年國家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應」的法規,他本人曾打電話最高檢諮詢能否控告江澤民,對方回答:「可以,那是你的權利。」所以,我們今天起訴江澤民,合理合法,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正當權利。而作為監管部門的檢察院不去監督公安部門的所作所為是否合法,反而在明知公安部門違法的情況下,夥同公安共同犯罪,進行構陷,並非法批捕,起訴,是知法犯法。

司德利指出,江澤民是前國家領導人,薄熙來、周永康也都曾是前國家領導人,可是他們現在都是罪犯。也就是說,前國家領導人也可能犯罪,也可以因為其犯罪而對其起訴。那麼起訴江澤民和起訴任何一名罪犯有甚麼區別?包括涉及此案的公檢法人員,如果犯了法,犯了罪,那麼被起訴,同樣與任何一名罪犯沒有區別。

在整個庭審過程,和上一次一樣,檢察官與法官到最後依然是理屈詞窮,無言以對,不到一個小時就草草收場。

目前司德利已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零一個月。

案例二、法庭上揭露中共惡行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四月二十七日,河北省淶源縣法輪功學員任俊英、趙秋雲在保定法院刑二庭被非法開庭。非法庭審歷時四個小時。

庭審中,兩位法輪功學員都說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兩人勸善法官檢察官不要迫害有信仰的好人,會遭報應。被法官喝止,法官很不願聽善惡有報這樣的話。

律師余文生和董全勇為兩位法輪功學員做了全面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庭審過程中,法官與檢察官態度惡劣、傲慢,限制律師辯護時間,律師需要十分鐘完成的辯護要求在三分鐘內做完,法官常常粗暴打斷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並數次威脅要把律師趕出法庭,說律師不是在辯護是在宣傳法輪功。

任俊英當庭揭露保定看守所奴工迫害和性虐待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每天五點二十分起床開始做奴工;淶源縣法輪功學員張小芬在看守所關押期間,遭遇種種折磨,在惡警指使下,流氓犯們用牙刷野蠻捅其陰道。(張小芬被淶源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於四月一日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迫害,此前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保定看守所)

律師最後陳述中說,法輪功學員們都真誠、善良、寬容,超凡脫俗,他們的所作所為得到了家人的認可、社會的認可,是公認的好人。所以他們既無違法也沒犯罪,希望法庭做出經得起歷史考驗的判決,無罪釋放兩名法輪功學員。

案例三、懼怕民眾聽真相 山西盂縣法院非法庭審王志輝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然而山西省盂縣法院卻執法犯法,非法「不公開」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志輝,還威逼、利誘王志輝家人配合。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下午三點,王志輝家人親屬及聘請的律師按時到庭,等到四點卻不見法官,過了一會兒,進來兩個年輕的法官說:「來旁聽的都退去,此次庭審是不公開審理。」有人質問:「為甚麼不公開?難道法院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目的?」法官無語,並對家屬說:「有甚麼問題去問院長?」

到下午五點多,王志輝家屬說,庭審照常進行,但家屬和旁聽者一個也不能介入,只留下律師一人。就這樣到下午六點,盂縣法院進行了一場非法的不公開的案件審理。

據律師透露,王志輝在庭上做了自我辯護,主要有三點:一、修煉法輪功不違法;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三、把真善忍的美好告訴人們是善舉,是做好事。最後他要求法官應當無罪釋放。

律師在庭上為王志輝做了無罪辯護。律師指出:從法律方面來看,王志輝無罪;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刑法只懲罰行為,而思想包括信仰並不構成犯罪;起訴書指控王志輝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違背罪刑法定原則;王志輝的行為並不符合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構成要件,王志輝無罪;王志輝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王志輝無罪。法院應當對王志輝無罪判決,無罪釋放!

案例四、公訴人承認:「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也無罪」,但仍然要判楊國權有罪

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郜家店鎮法輪功學員楊國權,四月十一日上午遭開原市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承認:「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也無罪」,但仍然以兩高的司法解釋說傳播法輪功真相有罪,當庭沒有結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楊國權在開原市威遠堡鎮集市上贈送真相檯曆,據悉老百姓爭先恐後的索要,還有人幫著發。楊國權被威遠堡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八天後被西豐縣公安局非法批捕。

西豐縣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將構陷楊國權的所謂「案子」退回公安局,說是不歸西豐管轄。二月七日,楊國權被戶籍地派出所警察從西豐縣看守所轉送到開原國保。

四月十一日開原市法院非法對楊國權開庭。法庭上,楊國權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以來,一直按照師父的要求,處處都做一個好人。並且揭露了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是西豐縣國保大隊長程志山製造偽證的結果;自己還被酷刑逼供,將兩根電棍插到嘴裏電擊,多顆牙齒因此掉落,並張開嘴向法官展示。過程中無人打斷。

在事實與法律面前,公訴人承認:「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也無罪」,但仍然以兩高的司法解釋在說明傳播法輪功真相有罪。這種前後自相矛盾的說法,也只能出現在中共法庭。

案例五、遼寧鞍山法院對優秀教師強行開庭 律師控告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欲在看守所對孫敏進行非法庭審。孫敏聘請的湖南律師遭百般刁難和阻撓憤然離庭,非常氣憤的說:我沒有見到這樣野蠻的庭審,真是聞所未聞,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師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審也參加了幾百個甚至近千個,從未見過這樣的庭審,真讓我大開眼界了!太沒有底線了!這次所謂庭審是違法的、是不被承認的!我也不會給這種法庭交甚麼辯護詞!

孫敏老師
孫敏老師

律師先後到立山區政法委、檢察院,對法官王藝涵的瀆職行為做了控告。

事實上,孫敏老師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現年五十歲的孫敏,曾是鞍山市第七中學的一名老師。她在任教期間是學校的骨幹教師,會多項技能,並擁有哲學學士學位。她工作出色,曾獲得省級的科研項目,也著有國家級科研論文,她的教案、課件等獲得一等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十多項殊榮,是一名難得的教育界優秀人才。

三、經濟上截斷: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現金129000元

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七年四月份,有十一個省的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詐勒索現金129000元。中共法院非法處以罰金99000元,警察搶劫勒索30000元。其中遼寧30000元、黑龍江30000元、四川14000元。中共法庭非法罰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真正的土匪流氓敲詐勒索行為。

表五:明慧網四月報導,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罰金」分布表

省份  法庭非法罰金  警察搶劫勒索 
遼寧  20000  10000 
黑龍江  30000   
四川  14000   
山東  5000  20000 
安徽  8000   
河北  5000   
河南  5000   
陝西  5000   
上海  3000   
湖北  3000   
廣東  1000   
合計  129000元(法庭罰金99000、警察勒索30000) 

表六:1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公安敲詐勒索

姓名  省份  市  法庭非法罰金  警察搶劫 
劉玉秋  黑龍江  鶴崗 

20000 

 
蘇雲霞  黑龍江  哈爾濱 

10000 

 
文英  遼寧  大連 

10000 

 
李錦玲  遼寧  大連 

10000 

 
孔慶春  遼寧  大連   

10000 

梁文德  四川  瀘州 

10000 

 
張裏學  四川  都江堰 

2000 

 
甘學梅  四川  都江堰 

2000 

 
呂建國  山東  青島 

5000 

 
王美雲  山東  臨沂   

20000 

方浩奇  安徽  安慶 

8000 

 
王元升  河北  衡水 

5000 

 
岳蘭香  河南  南陽 

5000 

 
李金鳳  陝西  漢中 

5000 

 
王鑫  上海  黑龍江人在上海打工 

3000 

 
田發青  湖北  黃岡 

3000 

 

四、無罪釋放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四月份,明慧網報導了多起大陸公安拒收、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案例。

四月份,明慧網報導的釋放案例

◎吉林省德惠市檢察院退檢 王興香獲釋。

◎黑龍江省海林市郝升巧獲釋回家。

◎吉林乾安縣穆曉梅被無條件釋放。

◎湖南省株洲市檢察院退檢,劉永芬獲釋。

◎山東省鄒平縣檢察院不予批捕,法輪功學員趙紅偉無罪釋放。

◎二審判決:沒有證據,鹽城市張素芳被釋放回家。

◎法院撤訴,檢察院退卷,大連市周傑獲釋回家。

◎檢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偵後,大連楊叔玉平安回家。

◎四川省瀘州市廖聖被撤案釋放。

◎合肥市李國珍被綁架,看守所不收,派出所無證據,已回家。

◎山東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撤銷對法輪功學員邵紅、潘淑蘭的起訴。

◎山東淄博市臨淄區檢察院撤銷對法輪功學員寇會的起訴,寇會現已回家。

◎遼寧撫順大法弟子孫世華於四月二十八日以取保候審形式獲釋。

結語: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大陸媒體以「最高檢舉報中心官網可舉報正國級」為題報導,最高檢允許舉報正國級。具體內容是:大陸最高檢察院官網設置的「舉報中心」,被舉報人職級包括正國級政治局常委,也就是說,通過最高檢舉報中心可以舉報正國級官員,包括江澤民本人。

這一舉措令以中共前頭目為首的江氏集團膽寒。

到目前為止,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以投寄控告狀的形式,向大陸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實名控告江澤民違反中國憲法及法律迫害法輪功,要求當局立案調查、依法懲處迫害元凶江澤民。

所有參與迫害的人趕快覺醒,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必將被清算!與其給中共「陪葬」,不如趕快清醒,揭露中共惡行,退出中共惡黨組織,那是你唯一的正確選擇。

附錄:
下載四月份判刑統計(26KB)
下載四月份庭審統計(26KB)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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