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剛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零八月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後被提拔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又被擢升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正局級)。施志剛長期主抓深圳市國保支隊、市公安局610、維穩處工作,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施志剛也是嚴重貪腐分子,因在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間多次收受他人禮金,二零一五年七月,施志剛受到公安部黨內警告處分。
一、施志剛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及之後,南山區上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
南山區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南山公安分局「610」、國保大隊採用各種流氓手段,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學員肉體上摧殘、人格上侮辱、心靈上迫害。實施跟蹤、監控、抄家、拘留、酷刑、辦洗腦班、強行墮胎、勞教、判刑等殘酷手段,造成無數家庭悲劇。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施志剛縱容、唆使南山看守所不法人員的迫害手段令人髮指。如女倉獄警李燕芝的惡毒發明「潑水法」:在寒冬,把法輪功學員拉進廁所,一盆盆澆冷水,不許換衣,不許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廁所;「坐名字法」:惡警李燕芝用一張紙寫上法輪功創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強迫學員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個人抬起學員,硬按著坐,否則拳打腳踢。更有甚者,還把紙塞入女學員的內褲,極盡侮辱之能事;還有「株連法」:只要一個法輪功學員不吃飯,罰全倉所有犯人餓著,餓昏了頭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到法輪功學員身上,瘋狂毆打、虐待學員,達到了挑動群眾鬥群眾的目的。還有所謂「鞭打法、廁所聞味法、用拖鞋打耳光法、腳鐐懲治法以及陰毒變態的」針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細針,刺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叫「透透氣」。
酷刑演示:針扎 |
法輪功學員沈德明、王曉東就是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它們還粉飾罪惡,騙取「榮譽」,在廣東省推出所謂的「南山經驗」,利用新聞媒體發表所謂「學員反悔」,用來欺騙、愚弄不了解真相的群眾。所謂「南山經驗」,就是濫抓、濫關、濫判、濫施暴行,瘋狂踐踏人權,踐踏法律,讓法西斯暴行在中國大地上重演。特別是對主流社會民眾的迫害,僅舉幾例如下:
1、沈德明,二零零一年被南山區公安分局「610」惡警綁架到深圳南山看守所迫害致死。
2、劉喜峰、王曉東夫婦,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因堅持信仰,夫妻雙雙被南山區外語學校開除,並被強迫搬出學校宿舍。曾獲得深圳市優秀教師稱號的劉喜峰,因為幾次進京為法輪功喊冤,被勞教二年,後又被判刑十年,遭受過深圳國安超出人體極限的酷刑。王曉東被迫害致死。失去雙親的幼子被公安送進孤兒院。
王曉東 | 劉喜峰 |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南山公安想抓劉喜峰夫婦,二人攜子外逃。公安沒抓到人,就想強行入室搜查,因公安沒有出示搜查手續,出租屋房東拒絕提供鑰匙。惱羞成怒的警察把房東強行帶去派出所,並把該棟樓房的所有住戶,老老少少四十多人全帶到南頭治安辦,盤問到半夜才放人。住戶回來後紛紛退房、搬家逃竄,整棟樓幾乎搬空,使房東經濟損失慘重,卻敢怒不敢言。
王曉東,女,深圳市南山區外語學校美術教師,二零零一年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出精神病,七月十三日被誣判勞教兩年,送三水勞教所迫害。八月中旬由佛山市法醫專家小組確診為監獄型精神病,無行為能力症。後被保外就醫回家。大法的威力使她很快就恢復健康。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她與丈夫再度被綁架,再次被劫持到南山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七月,王曉東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按照公安部一九九一年頒布的《看守所使用器械的通知》,女犯原則上不戴腳鐐,必須要戴的也不能超過五公斤,一般不能超過四天,除死刑待決犯外,不得超過十五天。被無限期的加戴如此超規格的腳鐐,骨瘦如柴的王曉東身體虛弱得幾乎難以站立,根本無力行走,每天由兩個犯人架著胳膊拖來拖去,腳腕處的兩個環已經深深的卡進肌肉,肌肉潰爛,每天鮮血淋漓,白花花的骨頭直接碰到鐵環,疼得鑽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王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往廣東三水婦女勞教所前,精神已經不正常了:目光遲滯,無語言能力,無反應能力,她瘦骨嶙峋,遍體鱗傷,全身肌肉萎縮,雙腳腕潰爛不堪,腿部高度浮腫。即使這樣,南山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的曾科長和南山看守所的王楚榮所長還要親自駕車到三水勞教所去掩飾其罪惡,部署進一步迫害,致使王曉東一到三水馬上受到圍攻、打罵和侮辱。兩個多月的時間就把一個健康的人摧殘成這副樣子,這些敗類們還洋洋自得的到處宣說,「思想不轉化怎麼樣?王曉東就是樣板。」
3、家住蛇口的李尉軍(本科畢業)、王少娜夫婦,於二零零零年二月進京上訪的途中被抓回,丈夫被關進蛇口看守所,妻子因懷有六個月的身孕無法坐牢,便從派出所被強行送往醫院做了墮胎手術。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他倆在家中再次被水灣派出所惡警綁架,李蔚軍被非法判刑十年,王少娜在看守所再次被強行墮胎,後送三水勞教所迫害。
4、何賓是深圳市蕖華實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該公司屬深圳高科技企業,下屬員工一百多人,僅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就向國家繳納稅款五百多萬元。何賓也是中華慈善總會創始人之一,曾向中華慈善總會捐款一百萬元,在江西省捐建過一所希望學校。
因堅持信仰,何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抓,公安人員多次到其公司調查、威脅員工,想查封公司銀行賬戶。全副武裝的公安人員為避人耳目,深夜把所有值班保安帶走問話兩小時,使公司大樓處於無人看管狀態。人事部經理溫豔前去交涉放人,公安人員說:既然你送上門來了,就不要回去了,先關半個月再說。溫豔被強制送往南山看守所。公司內人心惶惶,正常生產秩序被嚴重破壞。何賓被迫放棄家業,離開心愛的祖國。
5、呂朝暉,深圳市能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因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南山看守所,因被迫寫的「悔過書」被加工篡改發表在報紙上欺騙群眾,他經正式向公安機關聲明自己的所謂「悔過書」乃被逼迫所為,宣布作廢,後來被迫流浪國外。
二、施志剛與「深圳西麗洗腦班」的罪惡
所謂「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深圳西麗洗腦班)是一個明裏打著法制旗號、暗裏違法犯罪的黑監獄,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已非法關押、迫害過八百多人,至今它共計殘害了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造成了深圳無數主流社會民眾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和流離失所的人間悲劇。試舉兩例:
1、二零一二年二月,劉喜峰冤獄期滿,被劫持到西麗洗腦班繼續迫害。因行走不便,他被幾個人扶進洗腦班,上廁所台階都要人幫忙,生活不能自理。獲得短暫自由後,因劉喜峰去某國大使館,二零一三年九月左右又被劫持到西麗洗腦班非法關押,當時裏面傳出的消息是,他已被迫害的精神不太正常了,疑似被在飲食裏下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聽說後來洗腦班在外面租房,派專人照顧(實際上是監視)劉喜峰的起居。劉喜峰實際上是被軟禁了,現在消息全無,死活不知。
2、深圳市福田區六旬法輪功學員張福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劫持到西麗洗腦班,期間被迫害出嚴重病症,全身浮腫,回家不到兩個月後含冤離世。懷疑被下毒藥致死。張福英的遺書可做佐證,也可見證那些惡人喪盡天良的變態嘴臉。詳情見明慧網報導《張福英生前揭露深圳西麗洗腦班的罪惡》一文。
施志剛及其治下的國保大隊對此犯下不可推卸的罪責。有資料顯示,二零一二年,迫害一個深圳戶口的法輪功學員,深圳洗腦班就可以得到七萬元的經費,由深圳市政府財政支出。大力抓捕好人可以撈錢──這與施志剛因貪腐受到公安部黨內警告處分的新聞報導高度吻合,可想施志剛屬下的國保大隊能幹出甚麼事,製造多少冤案。
三、爬上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後,施志剛在全市各區對法輪功的迫害
這裏僅舉深圳龍崗區為例,引自明慧網文章《深圳市龍崗區法輪功學員18年遭迫害綜述》所披露的數據:一、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被迫害案例21人:二、被迫害致死和失蹤的法輪功學員3人:三、二零一一年「大運會」前後遭迫害案例16人;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零年間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29人):五、被迫害的外籍及香港法輪功學員3人。
在江氏犯罪集團的指揮下,施志剛屬下的深圳國保人員還多次參與亂港行動,在香港抓民主人士回大陸,比如香港《成報》經常揭露江氏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為,因此不久前,有人準備在香港《成報》大樓外跨境綁架《成報》高層,被《成報》編輯報警,香港警方抓了幾個國保人員,交給深圳市公安局,《成報》等公開要求深圳國保頭目施志剛對此事給個說法。
施志剛及其下屬國保、「610「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社會行徑至今沒有收斂。如:
1、深圳江榮欣被綁架、非法關押大半年,面臨非法開庭。律師三次要求接見,被看守所違法的以種種無理藉口拒絕。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左右,江榮欣在深圳寶安九圍看守所又出現心肌梗塞症狀,血壓很高,危及生命,家屬與律師強烈要求辦案單位放人。可是他們非但不放人,還把江榮欣轉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此看守所通常關押十年以上刑期的重犯)加重迫害。據說從過年到現在,江榮欣幾乎每天都被提審(實際是強行轉化他),國保和610人員還放風說江榮欣被「轉化」了。律師連續三次都被拒之門外,無法接見當事人。據悉,原因之一是迫害江榮欣的深圳國保、西麗洗腦班的幫兇怕律師接見影響所謂的「轉化」,據悉在西麗洗腦班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以拿到獎金七萬元。這些國保人員橫行霸道、執法犯法慣了,頭腦裏根本沒有法律的概念。
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深圳龍崗國保警察撞馮少勇車,綁架馮少勇博士,還帶衝擊鑽,沒有合法搜查證就去抄家。家屬多次要車及私人用品都要不回來。
3、深圳電腦軟件專家陳澤奇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當日下午,深圳龍崗區國保人員與愛聯派出所警察敲陳澤奇的宿舍門,騙說他朋友的汽車被撞了。騙開門後,一個瘦高便衣當胸一拳,把陳澤奇打懵了(後來陳澤奇右胸越來越痛,在看守所陳要求去醫院檢查,但醫院沒告知檢查結果)。警察沒出示搜查證,抄走了陳澤奇工作用的電腦、幾本大法書等等私人物品。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陳澤奇被非法批捕,陳澤奇家人沒有得到通知。
他的律師希望與檢察官肖宇連當面交流對案件的看法,被拒絕,按其要求,向檢察官肖宇連郵寄了「關於陳澤奇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書」,其中寫道:「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受案之初,龍崗公安局國保警察既無舉報人報案,也無相應證據證實被告人有罪即立案並強行闖入被告人家中,對被告人進行毆打,並在沒有出示相應證件的情況下強行搜家,事後並偽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搜查證(事實上根本就沒有要當事人簽字),本案辦案單位工作人員存在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4、現在深圳各個法院庭審法輪功學員時,都是大量布滿黑衣特警、巡警、便衣警察和國保,公開開庭卻製造恐怖,不許市民進入法院,嚴重破壞習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
以上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其實是施志剛濫用職權,利用深圳國保、610非法組織迫害深圳法輪功修煉者的冰山一角。
四、深圳公檢法司人員的抉擇
據明慧網報導,從二零一七年年初到二月底這段時間,法院退案或檢察院不予批捕、不予起訴、撤訴或公安局撤案而獲釋回家的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安徽合肥、四川省綿陽、遼寧省鐵嶺、河北省冀州、安徽省合肥、遼寧丹東、河北武安等地。明慧網三月份統計,包括大陸遼寧、廣東、河南、安徽、湖北、河北、江蘇以及上海等省市至少再有十八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正如一位律師所言:「法輪功所倡導的真善忍決定了法輪功群體是一個和平的群體,不應該被作為犯罪,相反,他們的存在,對個人、對家庭乃至對社會都會起到穩定器和減壓閥的作用,請你院慎重考慮,在全世界都允許法輪功合法存在的背景下,依據法律和事實做出正確的選擇!如果明知違法仍然一意孤行,我相信錯案責任追究制終有一天也會長出牙齒。」
其實作為執法者,施志剛當然知道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好人,只是為了上位,搭上了江澤民的賊船。可是你貪財也沒有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這些人多,你再爬也爬不到李東生、王立軍的位置。他們都在牢裏呆著無法自保呢,江澤民都成活死人了,誰保你呢?
法輪大法慈悲,網開一面,機會一給再給。大法師父多次講法,都向弟子揭示生命的珍貴,都開示弟子要把你們當親人,鼓勵弟子跟你們講清真相;對你們的過錯不記不恨,要弟子們有以德報怨的寬容,熔化鐵石的慈悲,為的是把你們從謊言誤解中喚醒,為的是不讓你們給江澤民陪葬,為的是把江澤民套在你們脖子上的死扣兒解開,為的是搶在大難降臨前,把你們從危難中救起。請你能像大法和學員們珍惜你一樣珍惜你自己!
「識時務者為俊傑。」真心希望施志剛們:如果你仍在看風觀望,現在真到了當機立斷的時候了。唯一正確的抉擇是:停止參與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請抓住這稍縱即逝的良機,別做江澤民的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