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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被劫持、遭毒打 淶水善良農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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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我被非法關押在淶水鎮政府私自設立的監獄(洗腦班)近一年,不讓家人看,還不給飯吃,經常挨打;那裏的人員齊上,把我頭髮扯下了好多,拿著大木棒子不管頭和身亂打,穿著皮鞋踢頭部,踢到太陽穴上,最後我昏死過去。他們還說:『我讓你裝死,把她拖出去,倒上汽油點天燈。』」這是吳殿華女士在中共淶水鎮政府洗腦班的一幕。

吳殿華,女,五十二歲,河北省淶水縣東南祖村人。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為甚麼人生有苦難,人生觀、世界觀都改變了,她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全身的病不藥而癒,真正感覺到了沒病一身輕的狀態。

然而,在江澤民當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吳殿華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一次、洗腦迫害四次。

為了達到「轉化」(即強制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目的,淶水鎮政府的人脅迫吳殿華的丈夫說:「要她幹啥呀,我給你找個小的,年輕的。」吳殿華的丈夫和兩個孩子無人照看,丈夫又當爹又當媽,孩子學業荒廢,至今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吳殿華被迫害的不能正常生活,每到中共所謂的「敏感日」就被淶水鎮政府的人騷擾、恐嚇,無數次抄家,連空紙箱、空紙盒都拿走了,給家人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傷害。

有一次,吳殿華剛被抓走,她的二兒子給爸爸打電話:「爸,我媽呢?我想我媽了!」丈夫說:「你媽又被抓了。」然後,父子倆對著電話哭了起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最高法院頒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制度後,吳殿華以自己一家被迫害的事實,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下面是吳殿華的訴狀中的部份內容。

修大法 無病一身輕

我於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我的身體一團糟:經常頭昏頭疼,胃疼,還患了眼角炎,鼻膜炎;從小就得了風濕性關節炎,每到陰天下雨,生不如死,甚至嚴重時,幾天下不了地,兩隻腳總是冰涼;結婚後,又得了婦科病,還經常休克,抽風等,每天都承受著病魔的痛苦。

就在我不能起床時,有一個六十多歲的親戚到我家來,我看到她,當時真的不敢相信,因為她原來得了腦血栓,很嚴重,還有多種疾病,而現在看到她紅光滿面,走路生風,上台階比年輕人都快。我得知是她修煉了法輪大法,是法輪大法救了她。就這樣,我走入了修煉大法的門。

當我看完寶書《轉法輪》後,我真的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明白了為甚麼人生有苦難,真的是人生觀、世界觀都改變了,全身的病也不藥而癒,真正感覺到了沒病一身輕的狀態。在我的變化下,親人們也都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

騎自行車上訪說公道話 被多次關洗腦班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和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進行了血腥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和六位同修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走到房山時被當地派出所截住,扣押半宿,又被淶水縣公安局接回,關在公安局二樓會議室一天,晚上,又被淶水鎮接去,強迫在他們寫好的紙上簽字後,才放回。

七月二十四日,村幹部把我和另一名同修送到了淶水鎮鎮中洗腦班,先交一百元錢,在洗腦班,強行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聽他們講誹謗大法的內容。縣長還經常半夜去恐嚇,威逼、強迫寫保證書,四天後,才放回。

七月二十九日,因我村有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說公道話,又把我村所有煉過法輪功的都集中到村辦公室,辦十天洗腦班,主要責任人村長、支書和鎮裏人。當時「四二五」去過北京的罰款二百元,沒去的罰一百元。

正在地裏秋收 被劫到洗腦班 遭縣副書記野蠻毆打

十月一日,鎮裏的六、七個人開著兩輛車,強行把我從地裏(當時正在秋收)綁架到淶水縣靶場洗腦班。這次迫害,動用了三家執法部門和三家宣傳部門。在洗腦班頭三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三家宣傳部門人員輪番誣蔑大法。同時每天叫我們長時間跑、站、單腳站、跪,在強陽光下跪,早晚在陰涼處長跪。

第四天晚上,公安全副武裝,開始一個一個往屋裏叫法輪功學員,把我叫屋裏時,屋裏人很多。有個人問我:「還煉功不?」我說:「煉!」滿屋人齊上,有的把我踢跪地上,有的踩我的腳,有的抻我胳膊,有的拽我的頭髮,有的拳頭打,有的腳踹。

縣副書記孫桂傑在前面打我耳光,整個屋都打亂了,孫打的實在累了,就把雙手放到我的嘴裏,撕我的嘴,還不停的罵出不堪入耳極其下流的話,連鎮長看著都太殘忍了,便把其抱開,並命令給我戴上手銬,跪在兩塊他們提前選好的帶灰疙瘩的磚上,然後公安惡警輪番的打。

當時記不清打了多少次,多長時間,也不知道他們都叫甚麼,當時我被打的臉都變形了,一隻眼睛腫的睜不開,一隻眼睛充血。半個月後,我丈夫看我時,都認不出來了,就這樣,淶水鎮還勒索五百元現金和生活費共計九百九十六元,關押了三十七天,才放回家。

被劫持縣裏在黨校辦的洗腦班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副鎮長、包片的、和派出所人員開車到我家問還煉功不,並說胡姓書記叫到鎮上談一分鐘,就送回。因為過於相信他們,就去了,當時我丈夫在外地打工,家中就兩個不到十歲的孩子,無人照顧。結果,他們把我扣押在鎮三樓會議室長達一個月。

在這期間,也不給吃,也不叫回家,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後又把我們送到了縣裏在黨校辦的洗腦班。這次洗腦班又是三家所謂的執法部門暴力折磨,大約七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在那裏,把這七十多人分成三組,我在公安局管的那組裏。

那天夜裏,他們準備了繩子、木棒、皮鞭等刑具。又是一個一個人往屋叫,先踢跪在地上,然後五花大綁。當時把我捆上後,兩個公安警察說,你只要說不煉,我們立刻把你送回家,回家後,愛怎麼煉怎麼煉。當時只想能回家照看兩個孩子就行,根本不知道邪黨就是騙寫了「不煉」,結果不但沒有送回家,反而還罰了二千三百三十元錢,十三天後放回家。

在淶水鎮政府洗腦班遭毒打 非法拘留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淶水縣副書記等幾人開車又到我家中,欺騙說怕上北京,要求去鎮上幾天。我知道這是騙局,不跟他們走。結果他們幾人一齊上把我從家中拖出來,頂著大雨,又把我們拉到鎮上長期關押。

一起被關押的有十人,每個人都不同程度遭到的毒打。有一次中午十二點多,三人把我們三人叫到二樓會議室。都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們三人就開始連罵帶打,把我頭髮扯下了好多,拿著大棒子不管頭和身亂打,穿著皮鞋踢頭部,踢到太陽穴上,當時昏倒在地;他們不但沒有放手,還說要把我拖出去倒上汽油點天燈。

等我醒來後,同修把我扶到關押我們的屋裏,全身的傷疼痛難忍,頭腦有時清醒,有時不清醒,那天夜裏我在劇痛中掙扎著,總算活了過來。在那裏,鎮計生辦職工長期輪番看管,有時讓出來,有時把我們鎖在屋裏,連大小便都得經過他們允許,把關押我們的屋都安上鐵窗。

就這樣,非法關押長達六個月,後把我和四名法輪功學員於十二月二十六日關入了拘留所。第二天,又把我們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遊街羞辱,在文化廣場「公判」,以我堅持信仰真、善、忍「不轉化」為罪,非法定為行政拘留,送回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連過年都是在拘留所裏過的。

再被劫持到黨校辦的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我又被轉到黨校辦的洗腦班,連拘留所和看守所共三十多人。他們怕不好「轉化」,就把我們三十多人有的轉到各鄉、鎮,淶水鎮書記怕我們四人不好「轉化」,還影響鎮裏一直關押的幾名法輪功學員,所以就在黨校裏另找一間房把我們四人關在裏面,由鎮計生辦職工看管。

剩下縣裏十位法輪功學員,孫、張夥同法院執法人員把幾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毆打,其中有三個孩子,有個二十來歲的法輪功學員被打折兩根肋骨,有一個被用繩子把身上的皮勒掉,十六、七的孩子也不能倖免,哪怕有一點良知的人都看不下去,當時看到這樣的情景,我們四人離開了洗腦班,開始流離失所。

淶水縣、鎮人員不顧死活 野蠻綁架

中共邪黨惡毒,利用免官、免職來恐嚇這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官員。縣、鎮又開始對我們四人大抓捕,把我們幾個人的親戚家查個遍,甚至恐嚇、威逼親戚如何如何。淶水縣公安局還夥同我娘家縣公安局,到我娘家非法抓捕我,恐嚇、威逼讓我哥、姐交出我,甚至讓豐寧縣上電視通緝我。就這樣,一直流離失所半年,在秋收之時,我實在不忍心兩個孩子無人看管,又是秋收的時候,我回到了家,到家沒幾天,鎮裏人就到我家騷擾。

又在皇曆十月初三晚九點多鐘,我剛洗完腳,拿起大法書,沒等看,副鎮長、副書記,還有一個女的闖入我家,看我正在看大法書,就奪過我手中的大法書,就給撕了,還給我兩個嘴巴,強行把我從炕上拖下來,五人齊上,把我拖出二百多米遠,塞上他們的車上。我不上車,他們五人就往車上拖,在拖拉中,把我的外衣脫掉了。

我想走開,可是當時光著腳,連襪子都沒有穿,沒走幾步,就讓他們追上了。當場打了我一頓。這時我丈夫出來了,和他們說好的,讓我回屋穿衣服和鞋,在我丈夫的說合下,我回了屋,我不配合他們的非法行為,我不穿鞋、襪和衣服。劉再一次把我從炕上拖倒在地,當時他用勁太大,一下子就把我摔在地上,當時昏死過去了。就這樣,還要強行抓人。

這時家人和街坊四鄰來了不少人,紛紛譴責這一行為。他們一看人多,就打了「110」,說我村人把我家包圍了,「110」來了很多人包圍了我家,家人和鄰居都說:「人都這樣了還帶走,等把人救過來,好了,你們再帶走,還不行嗎?」他們說這是上面的命令,活著要人,死了要屍。

「110」頭戴鋼盔,手持槍,把我家人和鄰居從屋中拖出去,就在我昏迷中,四個警察入屋,將我抬走。不是修煉人的丈夫上前攔擋,說,人命關天,不能這樣把人帶走。他們上前把我丈夫按倒在地,給他戴上手銬拖到車裏,兩個孩子看到爸爸、媽媽都被抓走了,哭喊著攔住車,不讓走,可是沒有人性的惡徒們根本不管這些,把兩個孩子拖開。深夜,孩子淒涼的哭喊聲、惡徒們的吼叫聲、警車的鳴叫聲混雜在一起。

我當天夜裏被送入醫院,也不知道他們怎麼迫害我,一宿甚麼也不知道,等醒來時,天已亮,當時不會說話,兩腳行走吃力,右胳膊不會動,都是血,胳膊上還有大團血的衛生紙,滿嘴裏外都是泡,頭髮散亂,全身衣服被他們扯破,光著腳。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把我拉到了公安局門口,等車到時,我再一次昏倒,結果公安局不收,縣裏也不要。

十月的天氣很冷,我在公安局門口躺了一天,到晚上夜裏,又被送回到婦幼醫院,醫生又開始給我輸液,也不知道輸的甚麼藥,輸的胳膊和手都腫了,手腫的分不出手指頭來,就這樣,醫生不叫輸了,鎮裏又連夜拉回鎮上。

我當時不能喝水,不能吃東西,把我一人關在一間屋裏。家人一天找不到我,向鎮裏問,也不告訴,等找到我時,我已經被關押在鎮裏了。家人看我有生命危險,天天要人,書記怕死在鎮裏承擔責任,叫我的一個哥哥和三個嫂子給他們簽字,才把我放回家。

我的丈夫當夜被劫持到淶水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二十四個小時,然後被關入拘留所四天,又轉到了看守所四十八天,非法勞教一年,監外執行。惡徒敲詐兩千元才放回。

屢遭騷擾、恐嚇、綁架

二零零三年禽流感期間,有一個副鎮長和一個派出所姓郭的,還有兩個不知姓名的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當時沒有翻出他們所要的東西,就威脅我不許出門,不許去北京。

二零零七年五月的一天晚上七點多鐘,淶水縣「六一零」、公安局、還有兩人闖入我家,不報姓名,沒出示任何證件,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連我的所有衣服兜兒都翻到了,連MP3的充電器都拿走了,我丈夫的手機號他們都記下了,我兒子看不過他們的行為,說了他們兩句,他們就威脅我兒子說:「不想上學了?」連我家東、西鄰居都翻了。

鄰居找我幹活,他們把我的鄰居當成我,就要強行抓鄰居,在鄰居的力爭反抗下,才倖免被迫害。等不到我,就要帶我丈夫走,丈夫堅決不跟走,他們才離開了我家。丈夫和兒子怕我再遭迫害,讓我離家出走。我這完好的家又一次被惡黨的惡徒江澤民破壞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在十七大召開之前,晚上八、九點鐘,派出所來了一夥警察,再次把我從家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八點左右,關押到地下室的鐵籠子,恐嚇、刑訊逼供,妄圖加重迫害。

二零零九年 十月一日左右,派出所多名警察其中有一個跳牆入院。打開大門,當時我正在掃院子,一夥人一擁而上,拳打腳踢,一個警察把我兩個胳膊擰到背後,拽過頭頂,我聽到肩膀「喀吧」一聲,劇痛下,我喊了一聲:「我的胳膊!」他們才放手,隨後,把我拖到二百米以外的警車上,繼續打。進了縣城還打我,我就喊,他們怕曝光,就不敢打我了。

到了派出所,我嘔吐不止,下午被轉到黨校洗腦。在洗腦班五天,都不能動,吃甚麼都吐。後來他們找來一個醫生給檢查,醫生檢查後說:「立即住院治療。」他們趕緊讓家屬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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