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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溝幫子派出所警察迫害鄭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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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居住在遼寧錦州市溝幫子孫莊村的鄭慶國一家正在經歷一場苦難,而溝幫子的個別警察在這其中正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在長期無神論的教育下,一些人不信因果不懂得善惡報應,其實害人者終害己。

鄭慶國為人樸實善良,因為在多年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疾病二尖瓣狹窄,在瀋陽醫大做了換心瓣的手術,因為換的是金屬心瓣,醫生建議終生服藥。後來鄭慶國有緣修煉法輪功,得到了身心的改變,擺脫了沉重的醫藥費的負擔,而且能從事一些體力勞動,給自己人生帶來了生機。

4月6日早上,鄭慶國正在家裏的豬圈幹活,溝幫子派出所副所長尹輝等5名警察來到他家,叫鄭慶國跟著走一趟。

鄭慶國說找我啥事啊?警察不說明理由就是要把人帶走,當時家人想阻止叫警察給擋在屋裏。

鄭慶國被警察強行帶走,就要上車的時候,一名警察照著鄭慶國的右上臂狠踹一腳,當時鄭慶國就感到右肩膀失去了知覺。

在下午的時候鄭慶國被警察送到北鎮中醫院做拘留前體檢,結果醫生發現鄭慶國右臂已經二處骨折。

因為體檢不合格,溝幫子派出所警察把鄭慶國帶到溝幫子二院,因為當時的外科醫生認識受害人,警察擔心走漏風聲就又把人帶到曙光醫院。

在醫院被警察拘禁期間,一名派出所年輕警察打了鄭慶國幾個嘴巴子,並用器械把鄭慶國的下門牙打掉了兩顆。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二十多天了鄭慶國依然被溝幫子警察非法構陷拘禁。

鑑於以上事實,無論鄭慶國是否違法,但溝幫子派出所警察一定違法。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溝幫子派出所警察已經夠成故意傷害罪。

依據《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刑訊逼供或體罰、虐待人犯。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其實,溝幫子派出所個別警察的行為已經嚴重的侵害了鄭慶國作為一名合法公民的人身權利。

不知道為甚麼溝幫子警察要構陷鄭慶國,是因為鄭慶國作為法輪功弟子的個人信仰嗎?中國的法律迄今為止還真找不到一條說信仰法輪功是違法的,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人的基本權利。

那麼是因為在2015年5月以後發生的全國控告江澤民嗎?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法輪功弟子依照中國的法律控告壞事做盡的江澤民又有何不可?現在的最高檢舉報網站上都可以舉報正國級和政治局常委了,只要是事實只要是構成犯罪就可以告。現在中國有二十多萬人實名控告江澤民,溝幫子地區也有很多人實名舉報,而且訴狀都被兩高簽收。現在習政府的「打虎」運動也是應了天意帶來的必然,法網在收「老老虎」已成甕中之鱉,清算江澤民的罪惡為時不遠了。迫害法輪功已是窮途末路,看不清形勢,只會作繭自縛。

以前在江澤民集團的淫威和欺騙下,公檢法人員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或多或少的做了一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事情,有的還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今形勢不同了,不要再麻木的追隨江澤民集團餘黨繼續迫害好人。有句話說:危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巨大的險情來臨時卻不知道,這才是最讓人痛惜的。如今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貪腐集團,已經四面楚歌了;被江澤民利用迫害行兇的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等眾多劊子手們已經鋃鐺入獄或遭惡報死亡。

以前溝幫子派出所那些不聽真相迫害法輪功的人結局又如何呢?有的意外被車撞死,有的開車撞樹死,有的集體出車禍或死或傷。法輪功弟子這些年不斷的講真相為了甚麼?其實就是當真正的佛法被惡人誹謗時如何不受蠱惑,如何能保證平安,有個美好未來,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天意昭昭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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