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書法漫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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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接前文

二、唐代書法藝術風格

清代書法理論家梁巘(讀yǎn)在《承晉齋積聞錄》中提出「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態」的說法,是指書法特徵在不同時代各有千秋。所謂「唐人尚法」,是指唐朝的書法藝術一如盛唐氣象,重視法度,堂堂正正。

書法講究「法度」,「合法」才能「質美」。書寫的法度即創作過程中的形式和要求,是一種規矩,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涵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寫字,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法的美學觀要求書法創作要納氣韻於法度,融形質於神采,從而達到書法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無論是用筆、結構和布局謀篇以及格調,都形成一種基本的創作規則和方法。卓越的書家總是善於在嚴格的法度之中自由馳騁並施展其創造才能,縱筆所如,即所謂「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

唐代各種書體在藝術風格上追求法度嚴謹、博大精深的境界。楷書發展於魏晉南北朝,成熟於唐代。隨著科舉在唐代的制度化,善楷書成為「身、言、書、判」的四條選士標準之一,楷書也隨著社會需要的背景和自身的發展規律逐步地法備體嚴,成為當時社會應用最廣泛的字體之一,是文人士子必須掌握的書寫技藝。唐代楷書堪為後世楷書的典範之作,留給後人豐碑巨制。

在唐太宗的影響下,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和薛稷「初唐四家」,他們的楷書風格都是以王羲之筆勢、筆法為基礎,又兼融漢魏碑文之法,提倡「沖和之美」「盡善盡美」的書法藝術審美標準,從而形成各自獨特的藝術風格,可謂「書至初唐而極盛」,開「唐書尚法」之先河。盛唐時期,以顏真卿為代表顏體楷書「正而不拘、莊而不險、博大精深、雄逸豪邁」的風格,形成為正統,把唐代書法的「尚法」藝術風格推向頂峰,《廣川書跋》評「魯公於書其過人處正在法度備存」。柳公權的楷書雄秀挺拔,法度完備,是繼顏真卿之後又一位唐代楷法的集大成者。

唐代行草書家的風格走向飛動飄逸,其書看似無序,線條與結構的空間伸縮力好像自由多變,不受約束,實際上一招一式無不法度謹嚴、規矩方正。其書不越度,處處都能體現出書法藝術所必不可少的規矩與法度,是在熟練掌握技法的基礎上達到的一種「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唐代隸篆能承秦漢之遺法,並將其發揚光大,形成或嚴整緊勁或遒勁圓活的風格。

因此,唐人各種書體皆筆法精熟,中正淳厚,大氣雄渾。唐文化的全面繁榮,大量佛道經典的謄抄,並且題寫碑文、寺廟宮觀名等;唐代格律詩的形成、書寫;科舉考試和官吏考核時在題材、技法等方面都有相當嚴格的規定,這些均要求必須遵照法度,這也為「尚法」書風的流行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唐代書法的法度追求最高、最嚴謹,其成就也是書法史上最頂峰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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