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珍女士今年五十四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滿身的病痛全都好了,心情愉快了,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以前的壞脾氣也改了不少,她時常提醒自己要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更好的人。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周桂珍女士去鄭州法輪功學員張永平家串門,遭綁架、非法關押在鄭州第三看守所至今。周桂珍的家人為她請了兩名律師。
第一次非法開庭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師李敦勇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剛開始公訴人表現很兇,誣陷法輪功學員。律師從各個法律角度陳述修煉法輪功無罪,法官在律師辯護當中一直在靜靜的聽。最後公訴人聽了律師為法輪功做的無罪辯護以後,呈給法官一份從輕處理周桂珍的意見書。
第二次非法開庭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法官想以周桂珍以前被勞教過的事例加罪,律師說,二零一二年習近平上任後已經廢除了勞制度,為甚麼要廢除,就是因為不合法才廢除的。
最後法官準備休庭時,參加旁聽的周桂珍的女兒站起來說,我想說兩句,被法官的嚴厲制止,周桂珍的女兒不禁失聲痛哭,邊哭邊說:你們說說,我媽煉法輪功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可因為她煉功,我上小學四年級,我姐上七年級就被學校開除了。你們也有孩子,如果你們的孩子遭受我一樣的遭遇,你們的心情會甚麼樣?
法官不知是害怕還是同情,一下有氣無力的跌坐在椅子上無話可說。在場的所有人都靜靜的聽她女兒說完。
周桂珍女士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綁架,被警察用電棍電、開水燙,用水杯對著臉從下往上往鼻子裏灌水,嗆了七次,每次都像要嗆死了一樣。二零零三年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監視居住一星期,後被騙到鄭州晚晴山莊洗腦班迫害,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受盡折磨和人格侮辱,遭受到電擊、上繩、穿約束衣等酷刑,當時被折磨死去活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
審判長:趙東雅
陪審員:蔣成梅
陪審員:王澤清
書記員:王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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