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歷史告訴人們「善惡有報」,這是天法,誰做了甚麼最終都要在一個合適的時間去承擔、償還;掩蓋、報復都難以抹掉事實,也不能堵住真理的口。做錯了就改,徹底放棄惡行,從善如流,才可能稍贖罪孽,有一個未來。
以下的文字整理了楊波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實地參與迫害的各種惡行,希望楊波清醒。
升遷是餌 走入圈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當時的中共頭目江澤民為首的一夥邪惡之徒,凌駕國家憲法、法律之上,舉傾國之力瘋狂迫害手無寸鐵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政法委、「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為追隨江澤民集團不斷加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力度,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間,撥專款、投巨資,全面改擴建原綏化勞教所,使其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基地。
楊波就起家於原綏化勞教所,期間的履歷:
一九九九年八月,原綏化勞教所出入所教育大隊警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原綏化勞教所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大隊,任教導員;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調往黑龍江省原勞教局,原勞教局對他特批由副科級轉為正科級幹部;
二零零四年九月,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任副處長。
楊波從黑龍江省原綏化勞教所教育隊一個普通警察,一路被破格「提升」,源於江澤民集團的「凡打擊法輪功、敢於下手的官員就得到升遷,否則就不予升遷」的迫害政策。一些中共邪黨官員,如薄熙來、周永康、吳官正等等衝在迫害法輪功的第一線,很快得到江澤民的獎勵,從地方被升遷到中央、或者從下級升遷到上級。這些人為了升官發財而主動迫害法輪功,雙手沾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成為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下面我們看看楊波給江氏集團立下的部份「汗馬功勞」:
二零零五年年底,原牡丹江勞教所、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原齊齊哈爾勞教所、原鶴崗勞教所、原大慶勞教所等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轉送到綏化勞教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三年,依蘭縣的「三﹒二九」綁架案,在楊波的參與下,省公安廳、哈爾濱公安局、幾個縣警力統一出動,在依蘭縣非法抓捕拘留了六十六名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其中以老年人居多。最後,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六十三歲的老年婦女費淑芹被非法判十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從建三江到佳木斯等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四位律師也同時被綁架。在這之前及整個過程中,楊波游走於建三江與省公安廳之間,親自布控、參與、指使、彙報、提審。其中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位律師被打斷二十四根肋骨。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被綁架的黑龍江省東寧縣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綏陽林業看守所。黑龍江省公安廳插手此次綁架事件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是楊波。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綏稜縣法輪功學員孫傳通、修忠臣、申慶雲、孟憲榮、孟憲榮的大姐、孟昭華、崔明月、莊金田、王淑芳、顧燕文、王豔霞和張風田等十二人,分別被黑龍江省公安廳夥同綏稜和慶安兩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楊波是此「專案組」主要成員之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晚,佳木斯法輪功學員付淑玲女士遭綁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和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時隔不足一年,在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任副處長楊波的指使脅迫下,大慶國保與乘風公安分局七、八個警察身著便衣,以欺騙手段強行進入郝明媚住處,不出示任何證件搜查,對郝明媚綁架、搜家並非法關押。綁架關押她的理由:是郝明媚文筆好,寫文章太厲害了。其實,就是他的惡行被明慧網曝光,懷疑揭露文章是郝明媚寫的,而實施的報復行為。楊波親自「提審」並逼迫郝明媚在他們編好的筆錄上簽字。威脅說不簽字就重判,配合了就從輕處罰。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在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的指使下,七台河市國保支隊政委畢樹慶調大量警力同時綁架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強行闖入他們家中搶走大量私人物品與現金。此次綁架有十人被關押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現年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孫豔環再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下午三點左右,由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吳剛、國保處副處長楊波脅迫並夥同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隊長鐘鳴等和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長金寶玉、副局長魏建國、國保大隊長張菁華等多名警察,全部身穿便衣,同時行動,先後綁架了林甸縣王鳳臣、冷秀霞、李連生、王坤、艾教傑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是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被利用的馬前卒。對手無寸鐵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雙重折磨的手段極其卑鄙、殘酷。而他慘無人道的做法卻得到上級的賞識,殺人兇手竟然被提升到黑龍江省公安廳。用黑龍江省委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劍塵的話說:「楊波是因為對法輪功了解的多,《轉法輪》都能背下來,我們才把他提起來的。」
酷刑折磨 執法犯法
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耗費巨量國家資源,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至少有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綁架、勞教、判刑和殘酷迫害致殘、致死,至少逾六萬多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致死。黑龍江省原綏化勞教所為積極配合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這場迫害,專門成立迫害法輪功的勞教大隊。楊波就在這個大隊任教導員。
為了提高「轉化率」,楊波經常被選派到各地「學習」、「取經」,沿用原馬三家勞教所的一整套歪理邪說和殘酷的迫害手段,不斷積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經驗」。並隨著迫害法輪功的不斷升級,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方法也愈加卑鄙、下流、兇狠、殘忍和滅絕人性。
楊波在原綏化勞教所期間,實施、部署了多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案。如: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的所謂「攻堅戰」;二零零三年三、四月間的所謂「春雷行動」等等。他是主要策劃、實施和發起者。
據不完全統計,原綏化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採取的流氓手段多達幾十種。如:性侵害、老虎凳、鐵椅子、死人床、火刑、電擊、上大掛、毒打、針扎、扎指甲、吊銬、蹲小號、窒息、不讓睡覺、曝曬、冷凍、澆刺骨冷水、注射不明藥物、超體力訓練、灌芥末油、用強光刺激眼睛、超負荷奴役……導致有的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多人致傷、致殘,多人致死。
(1)性侵害。把小便頭抹上白糖抓一把螞蟻放在小便頭上;往小便頭上抹辣椒麵;往小便頭上抹旱煙沫;用尖銳的東西紮小便頭;用電棍電擊小便頭;把大法書籍放在小便頭上等等等等。
(2)電擊。對一個人用多個高壓電棍同時電擊。電擊身體的各個部位,包括小便頭。更殘忍的是把四肢纏繞上電纜,再用四個高壓電棍同時電擊。被電擊的人整個身體都漂浮了起來,被電擊的全身黑紫,心臟等身體的各個器官嚴重受損。
(3)吊銬。將學員的雙手背過去,用手銬吊銬在兩層鐵床上鋪的護欄上,使被銬者身體幾乎懸空,再左右推動被銬者的身體,用拳頭擊打兩肋和胸部,使被銬者異常痛苦。被銬者身體被擊打移動的過程中,手銬會扣入手腕皮膚裏,造成手腕脫皮、手背黑紫、肌肉壞死、雙手麻木、重者雙臂殘廢。有的還被用塑料袋緊緊套在頭上窒息,有的還被用煙頭燒鼻子、眼皮等敏感部位,有的還被把最髒臭的襪子強塞進學員的嘴裏等等。
酷刑演示:吊銬 |
(4)火刑。用煙頭燒人的鼻子,眼皮,直到燒起泡為止;用膠帶封住嘴用煙熏鼻子,用煙頭燙指甲、將點燃的煙捲插進被銬者的鼻孔,熏的眼淚直流,並燙傷鼻孔。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煙熏 |
(5)澆刺骨冷水。對剛剛綁架到原綏化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用涼水一盆又一盆的澆,或者用涼水噴,專往臉上噴,使人喘不過氣,冷的渾身發抖。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6)澆高溫熱水。往往被迫害者被澆完冷水再被澆熱水,冷水熱水交替澆。
中共酷刑示意圖:熱水燙 |
(7)撞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
楊波不但教唆、授意、指使其他警察實施了這些酷刑,在一樓的浴池,楊波自己親自上陣,大發魔性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採用打鎮靜藥、電棍電、坐「老虎凳」,摘牙(用鉗子把好牙硬性拔掉),強行灌糞便等殘忍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如: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以訓練為由,用強制的手段來轉化法輪功學員,把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在烈日下訓練隊列。誰接受洗腦「揭批」大法,誰就可以不來訓練;堅修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就必須在烈日下訓練。每天訓練長達五小時。在這期間,多人臉曬暴皮,腿腫。有一天中午,在操場走正步,在陽光曝曬下,當時法輪功學員李寶華就休克過去。
在這年中秋節的晚七點左右,普通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毒打要求必須「轉化」寫「揭批」。當時值班警察楊波沒有制止,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毒打體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晚七點多鐘,在楊波的唆使下,一個外號叫小特務的吸毒犯人,自稱是副所長李某的親戚,強迫法輪功學員楊偉面牆站立兩個小時後,語氣非常囂張地問楊偉還煉不煉了,轉不轉化?楊偉說:還煉。這個煉字還沒說完,他就劈頭蓋臉地用皮帶狠勁抽楊偉的腦袋,楊偉被皮帶抽的差點栽倒在地上。
二零零零年,七台河市龐士興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剛到綏化勞教所,一下車就被帶到了衛生間,把衣服扒光後澆涼水,用鋪板打,折磨數小時後,坐在小凳子上,由四五個犯人看著,全身一動不能動,一坐就是一天,稍動一點就是一頓暴打。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楊波走訪其它各地「取經」,見到南方的轉化率比原綏化勞教所高(更邪惡),回來就組織那些邪惡警察對堅信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他和高中海指使手下打手范曉東、曾令軍、李健等近十個人,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潘興坤、李樹文、殷忠良等二十人長達十天的毒打、電擊、上吊銬、坐老虎椅等酷刑。
中共刑具示意圖:老虎凳 |
二零零三年三月,楊波指使原勞教所勞教人員王榮、馬春利等六人,對法輪功學員鄭樹忠輪番不停地毒打,直至打成重傷。鄭樹忠臥床二十多天,吃甚麼吐甚麼,鄭樹忠憑著對大法的正信,經過了二十多天的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在這魔窟裏死裏逃生。
二零零三年八月,楊波用電擊、毆打、不讓睡覺、看誣蔑大法錄像,恐嚇、體罰、侮辱等手段,對周兆祥、付川、王長海、苗興龍等幾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嚴重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楊波對從原雞西勞教所轉至原綏化勞教所的十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點左右,身為原二大隊教導員的楊波,夥同高忠海、劉偉等三人,將劉宇固定在兩床中間,腳上用銅絲拴住,然後連接在三十萬伏高壓電棍上。打開電源人就飛到半空中,電源一停人就摔在地上;就這樣從早上八點多至下午兩點多,劉宇身體嚴重受傷。當他心臟已經出現問題時,惡警還揚言要繼續進行酷刑折磨。楊波公開叫囂:「如果不『轉化』、『揭批法輪功』,只有死路一條。」
在慘絕人寰的迫害中,在原綏化勞教所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沒有不滲透著楊波的參與和唆使。能統計到被迫害致死的有:閆修忠、左國卿、劉岩、郭懷齡、蔡勇、姜秉志、劉在祥、鄢宏傑、姜成久、李玉章、楊忠海、林耀溪、韓志濤、王德海等。
楊波經常宣傳說:勞教所每年有打死的名額……
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楊波調往黑龍江省原勞教局,二零零四年九月,楊波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後,楊波還經常回原綏化勞教所直接參與和傳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和手段,並將其迫害方式、手段在黑龍江省內施用。可以說:他走到哪,迫害的方式、手段延伸到哪,實施到哪。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大慶地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被從原大慶勞教所轉到原綏化勞教所迫害。當天上午,原綏化勞教所惡警對每個法輪功學員搜身。當時在法輪功學員曹景棟隨身帶的衣服裏翻出一本經文,勞教人員王樹山、侯士臣就對法輪功學員曹景棟拳打腳踢。當天值班的惡警中隊長廉興,照曹景棟的小腹就是一腳,隨後惡警隊長陳新龍又對曹景棟一頓暴打,一直打到下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早八點,來自黑龍江省公安廳的二十多個特警躲藏在雙城市一家燒烤店等待實施綁架的命令。當時在雙城市城建局家屬樓附近,聚集了近一百五十多人,包括省公安廳二十六處及市公安局五處、雙城國保大隊的眾多警察。僅十三日一天,就有五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們劫持到雙城市刑警隊,之後被單獨分開一個個的拳打腳踢、雙手背銬、上槓子、揪頭髮,吊銬酷刑審訊。到半夜,一部份學員被非法關入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一部份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雙城看守所,還有一部份被關押在雙城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屬、親朋好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中共政法系統及「610」人員非常惶恐,黑龍江省公安廳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謂「十點二十八專案組」。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在佳木斯市、建三江、前進農場等地綁架、騷擾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自稱姓邵的人等三個特務被稱為「專案組專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流竄行惡,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連續進行提外審,用欺詐手段進行疲勞審訊、精神折磨。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多,陳靜走出家門準備去交電費,被已在她家附近蹲坑多日的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劫持綁架。省公安廳的楊波等三個官員被稱「迫害法輪功的專家」,專門實施精神折磨,市公安局的李忠義暗中唆使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張偉明、警察李強、胡賓、於海洋、張佳等對陳靜實施酷刑逼供。一月二十八日,李強、胡賓、張佳三個警察把陳靜雙手用繩子反綁,繩子另一頭繞過牆壁高處的暖氣管子,一警察拖起陳靜,另一警察拉繩子,陳靜整個人呈「∩」形被吊在空中。一警察把陳靜的頭向下按,另一警察向上抬陳靜的兩腿,人呈一字形,吊約半小時左右放下,緩一會兒再吊。一警察拽繩子,另兩個警察抓住陳靜往牆上猛摔。胡賓用力掰陳靜的十個手指,致使陳靜的指甲縫出血。
酷刑演示:吊銬 |
在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友誼路派出所非法關押時,陳靜被強制坐鐵椅子、戴手銬、做筆錄,並被強行拉到中心醫院體檢。陳靜拒絕配合,被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張偉明、警察洪剛、李岩、李豔(女)等按倒後灌水。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隊長畢樹慶等人,在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的指使下,調動大量警力,非法抓捕了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並將他們關押在兒童福利院,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全省發生大面積的綁架案,據不完全統計,僅僅一月十八日,在省公安廳吳剛、楊波參與指使下,哈爾濱市至少十二人被綁架,道外區有賈豔玲、宮文義、石香雲、包姓、吳姓、任姓六人;南崗區有胡秀蘭、楊騏驥二人;先鋒村有魏續旺、崔桂芬二人;另外朱鳳英、趙姓法輪功學員失聯多日,也被綁架。尚志市張振人、張文玲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林甸縣冷秀霞、王鳳臣、艾教傑、王坤、李連生五名教師被綁架;寧安周秀慧被綁架;蘭西縣八人被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的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酷刑折磨,如:李連生被酷刑折磨,楊波唆使,用毒招,「即所謂的省裏來的高手實施的毒招」(把筆分別夾在手指縫裏用力往一起捏,折磨使人疼痛的承受不住,含冤招供。這種酷刑造成李連生手指嚴重變形彎曲,可能骨折。從而警察進一步搞離間計,誘導其他人所謂招供)。有良知的警察都說:甚麼高手,酷刑高手。
洗腦摧殘
「法制教育中心」是中共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而設立的,洗腦班是它更為形像的名稱。
中共打壓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機構──原勞教所相對於洗腦班更為人熟知。多年來,國內外各界人士不斷譴責其非法(只有公安審批,不經審判)。迫於各界壓力,中共在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取締了這一機構,顯然中共已承認了勞教所非法。
二零一三年年底,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曾以「換湯不換藥」為題,揭露了中共取消原勞教所卻仍然沿用洗腦班等方式繼續打壓法輪功和其他異議人士。因為原勞教所取消後,被關入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數量劇增。
洗腦班多租用賓館或原勞教所改建的也按賓館裝修。有空調、電視的「標準間」;各級黨媒「春風化雨」的宣傳;再加上「法制教育中心」社會性教育機構的名稱都是它的華麗包裝。黑龍江省先後在五常市、伊春市、齊齊哈爾市、哈爾濱市、大慶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等地組建過洗腦班。
楊波強行「轉化」迫害了大批法輪功學員,他經常陪同黑龍江省勞教局副局長鄒賢寶(主抓迫害法輪功學員)四處學習、傳授、散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經驗;常常以各種欺騙手段對法輪功學員下手,有時楊波說自己也是一名練功的,製造假經文,騙學員邪悟,以威脅、恐嚇等方式進行迫害,並協同、督辦迫害黑龍江省各市縣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
楊波慣於利用「猶大」(在惡人威逼與利誘下為暫時的安逸,而出賣靈魂的人),向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無休止的進行暴力精神洗腦,逼迫法輪功學員寫背叛良心的三書,放棄信仰。為了減期,那些邪悟「猶大」們甘願助紂為虐,每天都嘟嘟嘟不停地散布邪悟理論到深夜,然後再換一夥,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
對用酷刑、暴力等手段強制轉化不了的,就用偽善麻痺、威逼利誘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楊波,此人非常奸詐狡猾,組織「猶大」們以幫教的名義欺騙學員,利用人在壓力中不想承受的心理,給一個騙自己的理由,或傳假經文、或斷章取義,使一些不願再承受痛苦,又不願放棄修煉的人找一個台階下。剛開始不讓罵的太狠,一點點加碼,不知不覺的欺騙自己,背叛師父、大法。還覺的自己做的對,認為是師父讓這麼做的。對於「轉化」的人也不是你寫完「揭批」就完事了,而且天天有「作業」,定期「考試」,還讓你去強制「轉化」別人,直到你變成壞人,助紂為虐。
楊波在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中,他在背後教唆、指使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從肉體上、精神上和親情上迫害,逼迫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教育隊的一個姓李的警察,有好幾次租黃色光盤逼迫法輪功學員看。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押到黑龍江省女子戒毒所(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楊波用電擊、毆打、不讓睡覺、看誣蔑大法錄像,恐嚇、體罰、侮辱等手段,對周兆祥、付川、王長海、苗興龍等幾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嚴重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楊波策劃、實施了對鐵路系統的六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黑龍江紅興隆管理局江川農場法輪功學員孟繁荔在家中突然被綁架到青龍山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多,陳靜被已在她家附近蹲坑多日的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省公安廳的楊波等三個官員被稱「迫害法輪功的專家」,專門實施精神折磨。陳靜年邁的雙親及兩個姐姐因陳靜遭迫害心急如焚。楊波、李忠義等利用親人害怕的心理,進行煽動仇恨、挑撥離間。陳靜的父母、大姐從外地遠途趕到佳木斯。楊波、李忠義等多次把他們帶進看守所,弄出對陳靜進行施壓、逼供的鬧劇。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和五月八日兩天,七台河市公安警察和國保分別綁架了十七名法輪功學員。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福利院」,即七台河市六閭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楊波夥同顧松海(省「610」頭目)又到大慶辦洗腦班。被綁架的學員,每天由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工作單位「在職幹部」和邪黨黨員二十四小時陪同;沒有在職幹部和黨員的,就讓職工陪同。法輪功學員及單位陪同人員,每人每天按三百元計費,每天被洗腦班勒索共計九百元,這部份錢由大慶石油公司出。而警察和所謂「教師」、「幫教」,每人每天勒索石油公司一百五十元補貼。
一個多月內,大慶市及周邊縣城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或送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就達五十多人。
善惡有報 自作自受
自古以來,誹謗佛法,迫害修煉人的罪孽最為深重,而且多現世現報,因為神的慈悲與威嚴同在。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神會給人福報;做壞事,打人、罵人、殺人等等給人造成痛苦的神就會給他惡報。
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十八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經導致很多很多參與迫害的人遭到惡報。全國各地曝光了部份慘痛的案例,這都是他們不相信神佛,不接受真相,不停止作惡的「自作自受」。
以下是部份因參與破壞法輪大法及迫害法輪功學員招致的報應。「不怕遭報應」不等於不遭報應。自古以來「一人作惡全家遭殃」,善惡有報的天理誰也更改不了。信與不信,例子都是鐵錚錚的事實。
▲洗腦成「專家」惡報得喉癌
劉紅松,湖北黃岡人,後居北京,是所謂的「中國孫子兵法應用研究中心」首席顧問,他曾被邪黨利用,散布謊言,成為邪黨轉化欺騙法輪功學員的「首席專家」。 正像人們常說的,「口舌業」要由口來償。據悉,劉紅松已得了喉癌。
▲口舌不正用,羅京患喉潰舌爛淋巴病
眾所周知的中共喉舌央視新聞主播羅京,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前幾年,中央台攻擊污衊、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謊言多數出自他口,導致眾多不明真相的世人受謊言欺騙而被誤導,造下了誹謗佛法的口舌罪業。二零零八年羅京被查出患淋巴癌,口腔咽喉部位病變,舌頭潰爛,不能說話,連喝水都疼痛難忍。患病過程中經全力救治一度基本康復,最終病情惡化。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羅京四十八歲死於北京腫瘤醫院。
▲寧可少活十年也得打,報應來了你怕不怕?
天津市武清區下伍旗鎮政府「610」人員劉旺,曾在毒打法輪功學員時喊:「我寧可少活十年,也得打你們。」沒過多久,平時無大病的劉旺突感身體不適,在送往縣醫院的路上就嚥氣了。死時四十七歲。
▲追隨邪惡害聖徒,地獄受罪苦無期
吉林舒蘭市蓮花鄉蓮花村村幹部劉俊仁,積極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四年「十一」前,去鄉開緊急會議,他騎摩托車與自行車相撞,撞後昏迷不醒,送市醫院住院搶救;可騎自行車的人只是刮破皮,他卻成了植物人,神智不清,吃喝拉撒都不知道。據鄉親們說:有一天他兒子突然昏迷不醒,醒來後說:他爹已經在地獄籠子裏受罪呢!不能好了!劉俊仁在床上躺了不到三個月,就死去了。
▲助紂為虐,惡報搭命
杜桂傑是哈女監被洗腦「轉化」的幫兇人員,是伊春護士。在伊春洗腦班、佳木斯洗腦班和青龍山洗腦班各地亂竄,洗腦班一天給她八十元錢,後遭報患乳腺癌死亡。
「610」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由當時中共頭目江澤民直接命令成立的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機構,包括「610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它全面控制了所有與迫害法輪功有關的犯罪活動,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過程中所有發生的致死、致殘、酷刑、任意拘禁、勞教、判刑、罰款等非法行為,「610」犯罪機構均負有主要責任。
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610」人員卻對這些好人大打出手,凶殘迫害,當然會遭到惡報。
由於「610」罪惡極大,因此「610」人員遭惡報的事例也非常多。近年來,因「610」辦公室主任、成員大量遭惡報離奇死亡,「610」被稱為「死亡職位」,明智的官員紛紛躲避。
▲部份遭受惡報的「610」人員實例
二零零八年十月五日,黑龍江省雙城市單城鎮政法委書記、610頭目姜文超等五人一起遭遇車禍。三死二重傷,單城鎮中共領導班子二把手高志武(三十八歲)、三把手姜文超(三十二歲)、四把手副鎮長薄建夫(三十四歲)當場暴亡;一把手關文良(四十八歲)失去一隻眼睛、一條腿,一隻胳膊被撞斷;五把手副鎮長陳超武(三十六歲)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事後二個殘疾人被踢出領導班子。
二零零二年五月初,黑龍江省大慶市610辦公室組織各單位迫害法輪功的骨幹分子近三十人,由林甸縣政法委副書記隋某帶隊,到四川成都學習迫害的邪惡手段,並藉機觀光。途中,在沒有車輛擁擠的情況下,該車突然自行立起,完全失控,翻到幾十米深的山澗中。帶隊主要負責人隋某當場死亡,其餘人皆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多人受重傷,被送往當地醫院搶救。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榆樹鎮政法委書記趙國家,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開車去甘南縣途中發生車禍,造成其鎖骨、肋骨多處骨折。但其不知悔改,繼續行惡。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趙國家又開轎車去甘南縣,在距上次肇事地點不到一百五十米處,和一輛貨車相撞,造成車毀人亡,趙國家的兒子也受重傷。
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公安分局「610」警察劉琨鵬,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晚七點多,開車跟蹤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劉琨鵬將車停在綏化市「維也納」夜總會門前。這時,從夜總會出來六個公路巡警,發現劉琨鵬的車停在他們車前面,當時發生爭吵。劉琨鵬被巡警暴打,他拿出警官證說:我是公安局「610」的,正在跟蹤煉法輪功的……這六個巡警一聽抓煉法輪功的好人,打得更厲害了,將劉琨鵬四顆門牙打掉,滿身是血。劉琨鵬真是應了惡有惡報的天理。
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610」頭目陳洪輝揚言:「都說報應,報應我個試試,我就跟共產黨走到底了。」沒出七天,陳洪輝從樺南縣土龍山鎮返回樺南鎮途中,車撞到大樹上,顱骨粉碎,當場死亡。
黑龍江省建三江分局前進農場「610」主任王維倫,曾宣稱:「我不怕遭報應,我就不信有報應。」而且他曾向一位對他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說:「我跟共產(邪)黨跟定了。」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王維倫在山東老家上墳的路上遇車禍暴死。
李佳明,原齊齊哈爾市「610」主任。在位時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在和妻子去大潤發超市途中,突發心梗死亡,結束了四十九歲的生命。
李瑞新,時任齊齊哈爾市富區紅岸派出所所長。因其極其卑鄙殘忍,外號人稱「四輪子」。多年來參與抓捕、殘害法輪功學員,其邪惡罪行殃及家人。妻子與他離婚,十五歲的兒子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得腸梗阻死亡。
黑龍江省大慶市中共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司家祥,原是「610」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在大慶市紅崗區參加現場會,途中車胎突然爆裂,車門甩開,將他拋出車外,車也倒向那邊正好砸在他身上,使其身亡。
神佛有眼,惡有惡報。楊波作惡遭報,殃及家人。夫妻離婚;二零零四年中秋節前夕,其獨生子楊帆在放學途中遭車禍,當時成植物人。
本文所曝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和迫害者遭到惡報的事例,只是從眾多實例中的摘選。寫出此文不只是在展現事實真相,更希望那些曾經和還在對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犯下罪行的人能夠得到警示:不要在無神論的影響下隨意妄為、助紂為虐,做了壞事一定要償還。不要像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政保科幹部、「610」人員高力財,癱瘓在床上才感歎: 「我整法輪功太狠了,遭惡報了」。
迷途知返 把握機緣
歷史是一面人類文明的鏡子。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為藉口而求得寬恕。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裏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
自古以來,善惡有報。江澤民因為迫害法輪功,已經在海外三十三個國家的五十多個法庭被控告,罪名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這是不受追訴時效、地域限制;任何託詞也無法豁免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的國際最嚴重犯罪。
在國內也已經有二十多萬人用真名真姓向「兩高」控告江澤民。江澤民自身都難保了,更保不了下面跟著它犯罪的人。目前被打虎落馬的中共高官,全都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的頭目:周永康、李東生、張越等等等等。
回首十八年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慘無人道的迫害,我們看到在中國大陸沒有體現出法律的公正,卻被利用來犯罪。然而,信仰、修煉法輪大法在國際社會是合法的;在中國大陸也是合法的。因為《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那麼,江澤民在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說的一句話和《人民日報》的評論員文章是法律嗎?
江澤民知道他發起的這場迫害是非法的,才口頭傳達迫害指令,也不准錄音記錄,不發紅頭文件,就是為了不留下他犯罪的證據。而身為人民警察;人民的公共利益、安全的保護者,應該知道: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零一六年三月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取消了「因執行上級命令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的條款。明確了「誰執行,誰負責,不能免責」;
二零一三年八月政法委出台的《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就明確規定:對公檢法人員在辦案中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會追究責任。即使調走、退休以後也會受到法律的追究。
這些新出台的《規定》條款,是不是現政權與江澤民集團切割的體現?是不是給追隨江澤民集團腐敗治國、貪贓枉法、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的人的量體裁衣?
那麼,作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警察。先不要說作為公職人員應該怎麼樣,就你們的濫用職權,欺上瞞下,蓄意製造冤假錯案等行為,這是嚴重的司法犯罪。比照「亨裏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槍口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驅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見證著人類的良知,勇氣和智慧。你今天借用手中的公權錯用法律條款來迫害好人,明天這些法律條款就是你成為階下囚的準繩!體現的就是法律的尊嚴;善惡有報;匡扶正義;天理公平!
「人在做,天在看」!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楊波等人:趕快覺醒吧!上天有好生之德,在等待你們的覺醒。珍惜當前為時不多的機緣,實實在在的去彌補自己以前做過的錯事,用你們的善行贖回你們的未來。即使你是為了生活,也不能為了一點私利,讓「飯碗」成為致命的「絞索」,拿自己的性命和家人的安危做賭注呀!更不能當江澤民的替罪羊、為共產黨陪葬。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之流的報應,只是前奏,更大的報應在後頭。無論你是高官、警察,亦或是平民,都有棄惡從善、選擇幸福的權力。
有關楊波的更詳細資訊、事實和證據,有待知情人給予印證、補充和校正。意在警醒楊波及所有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善惡有報是天理。世間的法律因你的犯罪要審判你;天譴報應也因你的惡行如影隨形如期而至。把握能彌補悔過的有限時間,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