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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媒:倖存者呼籲加總理關注中共器官走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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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記者英梓綜合報導)加拿大法文媒體Huffington Post記者Catherine Lévesque,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發表了酷刑受害者呼籲總理關注中共活摘器官的報導。報導中稱,中國勞教所的倖存者被關押,很可能是為了非法摘取器官,他們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夠採取行動,制止這場每年殺害了十多萬中國人的災難繼續在暗中進行。

'圖1:加拿大法文媒體Huffington Post刊登了關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罪行的報導
圖1:加拿大法文媒體Huffington Post刊登了關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罪行的報導 。 (網絡截圖)

記者採訪了兩位受害人:Cindy Song和荊天。報導中稱,二零零一年被(非法)抓捕後,當時二十六歲的Cindy Song,作為一名「良心犯」被送往中國東部淄博市的一個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三年。她的罪名是按照法輪功的教導做人。

報導中稱,近十八年來,中共一直在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許多人在被(非法)抓捕後神秘失蹤。Song女士在勞教所每天被強制勞動從早晨六點開始直至二十三點結束,有時到午夜。她的每次用餐時間只有五分鐘,上洗手間需要申請許可。被(非法)關押的人之間不允許交談。她敘述說,和她所遭受的那些酷刑折磨相比,「(去勞動)那些時間還比較平靜。」「(他們)可以使用各種暴力,可以致命。」

報導稱,如果不是一天工作十八或十九個小時,Song女士會被單獨(非法)關押,被酷刑實施者毆打,參加強制洗腦班,甚至幾天不許睡覺。一次,她被罰站九天九夜。

報導稱,那些和她一樣被(非法)關押者還會被強行接受醫學檢查。在她來到勞教所之前,一名醫生強行採集Song女士的血樣、尿樣,並對她進行透視檢查。

報導稱,到了勞教所,她被強迫在一份同意捐獻器官的表格上按了指印。看守她的獄警們有時會說起,他們有「指標」要完成,或者威脅說,要把她送到一座「特殊監獄」去,那樣她就再也回不來了。

二零零六年揭露罪惡的重要日子

報導稱,最早承認政治犯因強行摘取器官被殺害的人中,有中國東北蘇家屯集中營一名外科醫生的前妻。二零零六年三月的一天,她匿名揭發了這些暴行。她的丈夫曾向她承認,他曾經摘取過一些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其中有些是活體摘取。他所工作的醫院還摘取肝臟、腎臟和皮膚,然後將屍體扔進一個焚燒爐裏,毀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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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從左至右:荊天、她的母親Chen Jun和妹妹Jing Cai曾經擁有幸福的時光。(來源:本人提供)

另一位被採訪的法輪功學員荊天,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曾多次被抓捕和(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她表示那時她才明白自己被(非法)關押期間為何被強制體檢。「我感到震驚,簡直不敢相信」,她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報導稱,她也是殘酷暴行的受害者。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她曾在寒冬季節被幾乎赤裸地綁在一棵樹上,還曾被懸吊在一座磚窯上。她曾目睹一些人被毆打致死。

報導稱,回憶起那段痛苦的經歷,荊女士記得醫生抽取了她大量血液──足足裝滿了八隻試管──她還被迫回答一些關於和自己親屬及前同事關係的問題。

「因為我在一座大城市生活,因為我認識一些人,因為我和我的家人關係親近,他們沒有做甚麼。但他們還是持續進行基礎常規檢查。」

她講述道,其他的犯人就沒那麼幸運了。一些人午夜剛剛被送來,凌晨之前就消失了。

渥太華的反活摘法案

文章稱,器官走私重新成為新聞話題,保守黨議員Garnett Genuis希望重新推動自由黨前部長Irwin Cotler提出的C-561法案。這部法案二零一三年只在議會進行了初步審查。C-561法案提出對參與器官走私者進行刑事處罰,無論是在加拿大還是外國,只要存在金錢交易而且沒有獲得捐贈者同意的器官移植都屬此類。

「這裏,在加拿大,我們對此存在法律空白,應該予以規範,」Genuis先生在演講中表示,「現在尚無法律禁止加拿大人前往外國接受非法來源的器官移植。」「根據國際法律,支持器官走私是反人類的犯罪,因此在這裏,在加拿大,也應該被認定為犯罪。」

前聯邦議員David Kilgour及人權律師David Matas曾於二零零六年發表聯合撰寫的報告,這是首次對中國良心犯器官走私罪行的曝光。

報導稱,這兩位人士以及記者Ethan Guttmann在十年後的二零一六年,發表了一份厚達七百九十八頁的報告,其中認為中共二零零零至二零一五年間非法摘取的器官最高可能達到一百五十萬個。而非中共宣稱的,每年約有一萬例器官移植。

加拿大應該「睜大雙眼」

報導稱,特魯多政府希望加強與中國的聯繫,Kilgour認為加拿大應該在人權方面「睜大雙眼」,並對「加拿大價值」堅持到底。「人們擔心這個法案(C-561)無法通過,因為這會觸怒中共。但如果他們沒有做過這樣的事,又怎麼會被觸怒呢?」他諷刺地說。

對Cindy Song的酷刑折磨在二零零四年──她被釋放前幾個月,才結束。他的父親每天都追著勞教所負責人,要求女兒被釋放。回首過去,Song女士認為,對她的各方面營救讓她得以倖存。「我認為如果沒有我父母的幫助,我可能就『消失』了」,今年四十二歲的Song女士表示。

另一方面,荊天經過了多次絕食,抗議對其的(非法)關押。她在足足五十天沒吃任何食物之後被釋放,因為她已經奄奄一息了。四十七歲的荊女士認為,將她送回家是因為怕她的死亡產生負面影響。無論如何,他們也不願意摘取經過長期飢餓的、狀態糟糕的器官。

在加拿大的新生活

報導稱,兩位女士後來來到加拿大過上了相對平靜的生活。Song女士學習了法律,希望成為一名律師,荊女士喜歡園藝,並在溫哥華的旅遊景點揭露中共政權的罪行。

宋女士說:「讓人了解關於中國正在發生事情的信息很重要。在加拿大,很難想像那樣的事情正在世界上發生著。但是它們確實在發生。」

「這是發生在現代的群體滅絕。我們回應的方式關乎我們人類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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