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議員推法案:活摘器官涉刑事犯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明慧記者英梓綜合報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下午,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在議會正式推出打擊活摘器官的個人法案C-350。

Genuis在國會宣布重新啟動前國會議員、法學教授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的私人法案,將參與活摘人體器官列入刑事犯罪。他在國會說:「這一法案將使接受強摘器官成為犯罪。法案還將使參與強摘器官的人不能進入加拿大。」

'圖1:加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正在接受媒體採訪'
圖1:加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正在接受媒體採訪

Genuis議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最大的擔憂

該法案前身C-561,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首次由前任加拿大前司法部長、總檢察長、Irwin Cotler在加拿大國會首次提出的。Colter稱,該法案旨在促進人們密切關注活摘器官的問題;讓人們看清大量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嚴重迫害;同時,制止和遏制活摘器官的罪行。

Genuis議員當日(四月十日)在國會解釋說:「這項法案旨在打擊強摘器官。在違反當事人意志,經常是可怕的、不經麻醉,人還在活著的情況下摘取器官。而被活摘人的所謂罪狀是其宗教或精神信仰。」

這是Genuis的第一個私人法案。該法案是對加拿大《刑法典》和《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的修訂。Genuis在接受採訪時說,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是一個主要的問題。他希望幫助制止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他接受採訪時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最大的擔憂。」

「這是可怕的, 沒有犯罪的人們成為(活摘器官的)目標,他們只是在根據《世界人權宣言》行使他們的權利,實踐他們的信仰。這當然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前司法部長:法案保障加拿大不成為活摘器官同謀

Cotler 先生此前接受採訪時說:「這項法案將阻止中國繼續參與這一罪行,因為它會發出一個信息,他們將被追究責任。該法案將打擊至今在活摘器官和加強這方面犯罪的有罪不罰的文化。」

「關於加拿大,」他補充說,「這將確保我們不是同謀,加拿大人不參與活摘。他們將被告知,如果加拿大人參與其中,他們將被追究責任。」

「所以這項法案發出雙重消息,對那些在加拿大參與活摘罪行和那些在加拿大參與同謀的人都有制約作用。對兩者都要追究責任。」

Genuis議員表示,保守黨幕僚非常支持這個問題,但需要所有黨派支持。

他說:「這是一個基本人權問題。這是所有黨都應該支持的。」

Wrzesnewskyj附議該法案:共同合作 確保通過立法

'圖2:Borys Wrzesnewskyj(右)議員表示支持Genuis推動的打擊活摘器官的法案。'
圖2:Borys Wrzesnewskyj(右)議員表示支持Genuis推動的打擊活摘器官的法案。

Genuis的法案獲得Borys Wrzesnewskyj議員的支持。Wrzesnewskyj曾於二零零九年提出類似法案,禁止人體器官地下交易法案(法案C-381)。其前身是二零零八年二月向國會提交編號為C-500的法案。該法案將非法人體器官交易視同涉及謀殺,一旦定罪,將受到五年以上以至終生監禁的刑罰,並要求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以及從事醫療專業人士在加拿大遵守相關登記和認證 程序。該法案因大選被擱置。

當天,國會議員Borys Wrzesnewskyj接受採訪時說:「我們將共同合作,確保我們有一個議會最終通過這個立法。」

這項法案是受兩位加拿大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十多年來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研究的啟發推出的。喬高、麥塔斯和葛特曼2016年的最新報告,通過分析醫院收入、病床床位和使用率、外科手術人員,培訓項目,國家資助和其它因素,得出結論是「中國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六萬到十萬,而並非官方公布的一萬左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