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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多次遭迫害 四川女教師又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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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法輪功學員蔣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家中被綁架,十二月九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非法逮捕,現被非法關押在郫縣安靖鎮看守所。

蔣利原是四川內江師範學院的老師,因修煉法輪大法曾被多次綁架,遭受洗腦班和勞教迫害,被迫辭職後,到成都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任教,這次因給學生講真相,被學校所在地的成都高新西區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

以下是蔣利自述曾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凌晨兩、三點鐘,四川資陽我父母家中,內江桐梓壩派出所所長黃君仲及其他警察,內江師院教務處人員等一群人闖入,將我強行拉入警車帶到桐梓壩派出所,連夜非法訊問修煉法輪功的情況直至早上九點多,繼由副校長彭方弟強行帶回到內江師院,多位各方領導合力施壓,要我保證不得離開學校,限制人身自由。

同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左右,黃君仲及其他警察,師院教務處副處長胡紹元等多人再次將我從資陽家中強行用警車拉回內江師院,並要求不得離開學校。此後的幾個月,學校各級領導、多個部門不時找我談話,不准修煉法輪功,因為上面不准煉。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我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然後被轉交到內江駐京辦事處張處長,最後被內江黃君仲,東興區女警凌某某,內江師院工作人員等多人從北京押到內江東興區看守所,非法刑拘,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在東興區看守所非法刑拘期間,我被迫做奴工:糊藥(嬰兒素)紙袋,用縫紉機縫製化肥包裝袋,任務很重,加班加點拼命做也完不成規定的任務。此外校方和警方配合,彭方弟和黃君仲等人用各種手段:偽善、欺騙、強制等手段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八月底,我在四川女子勞教所(資中楠木寺)被非法勞教期間(後來一段時間所外執行),被強迫做奴工:磨寶石,做霓虹燈,勞動任務重,勞動強度大,每晚只有三、四小時睡覺時間,白天沒有任何休息時間,除了一日三餐排著隊去食堂幾分鐘的吃飯時間,其餘近二十個小時都是在環境極其惡劣的車間熬過。同時,每個法輪功修煉者都被二個吸毒、賣淫之類的勞教人員包夾,家裏送來的生活用品費用被她們「借」去,強迫寫「思想彙報」,精神、人格受到最大的侮辱。在勞教所遭體罰:長時間站軍姿和在小塑料凳上坐軍姿。

二零零一年五月勞教所外執行期間,我與同學張琨在發給世人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關押到某派出所一天一夜,後被非法刑拘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期間武漢市公安多次審訊逼供。六月中旬被內江黃君仲及內江師院人事處朱小容等多人強行接走,再次投入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學校扣發我所有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基本生活費)共計約二萬元,在後來的薪水中扣去那些去北京及武漢將我帶走人員的費用數千。還以我修煉法輪功為由,取消了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到二零零七年被迫辭去教師公職期間每次教職員工的工資普調;內江師院和內江市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阻止四川省教育廳對已通過的副高職稱評定發文和發證,到二零零七年五月我被迫失業離開內江師院時,副高職稱申報及評定通過的所有材料不知去向,使本人失去了以後找回應有職稱的機會,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法估計。

二零零七年兩會前夕,內江師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高寧,外語系書記林俐,人事處副處長鄧小來,保衛處張桃元等三車人馬追到成都,騷擾我先生上班,騷擾我兒子上學,我被迫辭職。但他們不敢以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的理由,校方卻以我合同期未滿,處罰不足服務年限違約金一萬二千五百元,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我被迫放棄有二十年教齡的教育崗位,校方沒有提供二十年教齡的社會養老保險,本人從此過著擔心老無所依、老無所靠的生活。工作期間校方應承擔的養老保險以及到退休年齡之後的養老金難以計數。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晚上九點多,以奧運為由,保衛處處長陳大良,東興區國保警察等到我家將我綁架至內江煤技校洗腦班強迫失蹤,非法關押二個多月,期間被毆打辱罵,被關單間,不得出門,不得家人接見。行惡者有借調到洗腦班的楠木寺警察郭小琳、某鄉幹部肖德兵及他們指使的打手。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晚,我因貼「法輪大法好」被成都青羊區汪家拐派出所綁架,用鐵鏈子將我銬在刑訊凳上一整夜,非法拍照、取指紋,禁止上廁所。四月三十日被劫持到資陽二娥湖洗腦班強迫失蹤、任意監禁;長期關在房間,由二個陪教看守,不得任意出入;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書、影像,聽污衊法輪功的「老師」上課,寫心得體會等,被強行洗腦迫害三個多月。家屬還被洗腦班勒索一萬六千元的生活費及二個陪教人員的工資等一切費用。

江澤民發起的這場長達十八的對法輪功「真、善、忍」信仰的迫害,使我遭受二次非法關押看守所,二次非法關押勞教所,二次非法關押洗腦班,以及來自原工作單位內江師院名譽上、經濟上的各種打壓迫害,來自社會的壓力,我父親一夜間白頭,我丈夫、孩子長期在恐慌、擔心的巨大壓力下過日子,給他們造成無法形容也無法彌補的精神傷害。

我母親也修煉法輪大法,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被資陽公安非法劫持到公安局到第二天中午才放回;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十月期間被非法羈押在資陽看守所,強迫做奴工;家中被公安多次非法抄家,搶走家中所有法輪大法書籍及相關資料等私人物品;社區及教育局負責人到家裏去無理要求我寫不煉功的所謂『保證』,並多次電話和上門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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