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檢察院不予批捕 廊坊劉英傑無罪獲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廊坊法輪功學員劉英傑,到集市去發真相檯曆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後報送文安縣檢察院,檢察院不予批捕,現已被無罪釋放。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多,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孟憲革、劉英傑、楊小輝、賀燕、范美玲、鄭麗麗、褚樹元、皮玉芹、邢鳳香九人開兩輛車去文安縣大留鎮集市發送真相檯曆,被大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文安縣拘留所 (法院旁邊)非法關押。所有真相資料與兩輛車被非法扣押。他們被文安公安非法拘留十五天。

據明慧網二月十六日報導,孟憲革、劉英傑被非法拘留十幾天後,警方將構陷案卷送往文安縣檢察院。

據析,文安縣檢察院人員已了解法輪功真相,他們認識到確實不能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資料、贈送新年檯曆的行為列為犯罪。另外,還有相關人員人性的一面也在不斷覺醒,都不願參與江澤民邪惡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實施迫害。最後決定對法輪功學員劉英傑不予批捕,釋放回家。檢察院人員為經自己手辦的這個案子打上了一個正義的對勾。

希望公檢法人員儘快了解真相,認清形勢,不盲從,不犯罪。不再非法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