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陷獄九年 王興香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抻床等酷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德惠市善良農婦王興香修煉法輪功後,原來身患多種病都不治而癒。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王興香女士曾被綁架八次、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判刑九年,並遭多次殘酷折磨。

王興香女士於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遇事向內找,修心向善,明白人生的真諦和做人的道理。修煉不到半年,身心就發生巨大變化,困擾她多年的疾病神經衰弱症、肝鬱氣滯、胃病、咽喉炎、肩周炎、偏頭痛、暈車嘔吐等病都不治而癒,走路一身輕,走多遠都不累,幹起活來輕鬆愉快,每天樂呵呵,家庭更和睦,全家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

迫害發生後遭多次綁架

王興香第一次被綁架是二零零零年八月,因在德惠市居民區發放真相傳單,被德惠市惠發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被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張慶春、毛春生非法抄家,當時搶走所有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教功錄音帶等物品。

王興香第二次被綁架是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因去北京打橫幅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被綁架。

王興香第三次被非法抄家是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下午,原德惠市公安局長王成森帶領武警大隊警車、刑警大隊警車、消防隊帶著雲梯和撬門工具,總共有四十多人,企圖破門破窗非法抄家,警察兇惡砸門聲把家裏的人都嚇懵了,好心的鄰居及時叫她丈夫回來,才免去破門之擾,但卻被非法抄家。

第三次綁架被非法判刑九年

王興香第三次被綁架是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三四日,王興香、王國華、朱宏在德惠市郭家鎮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舉報後遭郭家鎮派出所警察和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張慶春、毛春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惠市拘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德惠市刑警大隊劉文利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在副局長王成森指揮下,在德惠市拘留所張德林辦公室裏,劉文利對王興香瘋狂迫害,大打出手,根本不聽真相,有意將其胳膊拽脫臼,並把左胳膊捏成粉碎性骨折,頓時疼的她雙手發抖,心臟抽搐,不能說話。據悉,拘留所立即戒嚴,怕消息泄漏外傳。

傍晚六點多,拘留所長吳得增夥同政保科楊豔秋等又將王興香非法押送到長春市勞改醫院迫害,經獄醫拍片照相確認是粉碎性骨折。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德惠市610操控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對王興香非法判刑九年,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女子監獄迫害。

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吉林省長春市女子監獄所謂的「教育監區」簡直就是人間的地獄,三樓、五樓、小黑屋是專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場所。

王興香遭到獄警、幫教、包夾的多層迫害。所謂「幫教」是趙桂鳳、馬也馳、嚴華偉、邵玲、王麗,包夾是楊慧、劉春洋、史傳俠、李冬梅、馬研、汪秀芳、周百鳳、姜秀英,主要負責人:曹宏、倪笑宏、張淑玲,獄警:郭俠、劉明華。

一、被關小黑屋遭上繩迫害

二零零四年年底,王興香只因說一句在新的一年裏要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被彙報給「教育監區」隊長曹宏,曹宏唆使犯人劉春洋強行對王興香上繩束縛迫害,將其綁在床上束縛一個多月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

二零零五年七月,王興香僅因說按真善忍標準做人沒有錯,再一次被關小黑屋遭上繩迫害,當時,天氣悶熱,小黑屋裏每天都是汗水洗面,上衣和後背經常濕乎乎非常難受,包夾還隨意罵人,製造精神壓力。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二、包夾迫害不讓睡覺

每天晚上不到十一點不讓睡覺,被四個包夾刑事犯看管,強迫不准跟別人說話、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包夾夥同所謂的「幫教」聚在大廳施加壓力,侮辱人格。

三、上抻床迫害

二零零六年七月,王興香僅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曹宏指揮犯人劉春洋等四人上抻床升級殘害,被強行抻起騰空時,王興香高喊:法輪大法好!迫害善良天理不容!被劉春洋氣急敗壞用毛巾堵嘴,用鋁勺撬牙,王麗新、史傳俠(包夾)用膠帶封口、劉春洋惡意用毛巾把嘴唇擦起大泡紅腫很長時間。

喪失人性的劉春洋又把棉被壓放在她身上,這樣一來全身的重力就落在手腕與腳腕上,很快手與腳都腫了,時間一長就腫成紫黑色。一般人都難以承受抻床迫害,王興香的雙腳腕與手腕留下的傷疤就是遭迫害的證據。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四、強制坐小凳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監區隊長曹宏教唆四個包夾嚴管王興香,不讓喝水、上廁所、買生活用品,在五樓強行坐小凳迫害,要求雙手放在膝蓋上,腰不許隨便活動,必須挺直的一個姿勢坐著,稍動一動就打罵,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一直坐到晚上十一點,(每天坐十八個小時)在五樓坐小凳二十八天。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五、睡死人床

六月的天氣很熱,傷口惡化。惡人又換一種方式迫害。睡死人床是平面光板床,人躺死人床身體會受傷,生褥瘡,王興香在腰的下半部爛很深一個洞。

六、上繩束縛迫害

所謂的「幫教」孟慶玲、劉冬慧夥同刑事犯(包夾)李冬梅、江秀芳,強制王興香趴在床上,以晾傷為由侮辱人格,白天強制往傷口上抹藥,上完藥不讓提褲子被迫露著臀部羞辱,晚上睡覺不讓側身,強制爬床,而且包夾李冬梅用繩子把她雙腿綁在床上並看管,每天晚上十一點過後才讓睡覺。

八月晚上很冷,但包夾卻不讓蓋被,王興香遭遇兩個多月趴床上繩束縛非人的折磨。

七、體罰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王興香在四樓因為不順從「幫教」,又遭「體罰」折磨迫害。「體罰」就是強迫站軍姿,每天早晨五點起床開始站到晚上十一點,每天要站長達十八個小時,這種形式迫害長達四十天,腿和腳都站成紫黑色,兩腿站得頭不會回彎,用腳跟走路,後來被折磨得幾乎不能走路。

八、奴役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王興香被迫參加監獄勞動,其實又是一種迫害,每天要被迫幹十三個小時的奴工(和廠家訂購做服裝),完不成任務還要加班加點。

恢復自由後又遭四次被綁架、抄家

第四次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王興香在德惠市慶客隆超市附近給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誣告遭德惠市惠發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照相搜身,後來正念回家。

第五次被綁架抄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王興香在白雲松家被德惠市「610」、國保大隊葛旭全、婁興岩、勝利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搶走電腦筆記本一台、刻錄機,搶走大法書,非法抄走師父法像,收音機、mp3等資料。

第六次非法抄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德惠市「610」國保大隊葛旭全夥同德惠市勝利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像強盜一樣,未經許可,強行錄像到處亂翻非法搜查,搶走師父法像、所有大法書,大法資料、音像光盤、電腦筆記本、收音機、mp3,給家人造成精神傷害,經濟上再次造成損失。

第七次綁架。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王興香在德惠市區給世人發神韻光盤,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美好,被德惠市國保大隊葛旭全、婁興岩跟蹤、綁架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第八次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上午九點,王興香等多人在大街上先後分別被德惠市國保大隊婁興岩、葛旭全等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德惠市拘留所十五天。期間,王興香遭國保大隊婁興岩和刑警隊非法審訊。

結語:德惠市一普通善良農婦只因堅定修煉,維護自身合法權利:信仰自由,只為善意的向世人講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和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迫害,卻遭到吉林省德惠市、北京市及長春女子監獄等610機構的多次迫害、並遭肉體和精神上的長期殘酷折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