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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學期間被勞教 趙麗控告江澤民遭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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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甘肅省蘭州市現年三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趙麗女士,一九九八年幸運的被北京中醫藥大學錄取了。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真善忍」的迫害,只因趙麗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到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的情況,被非法拘禁、非法勞教一年半,遭受過綁死人床、銬刑、電刑、野蠻強制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

這場迫害毀了趙麗人生中最寶貴的青春時光及前程,使她的家庭雪上加霜。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趙麗女士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趙麗在出租屋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西固區寺兒溝拘留所7天,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又被劫持到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迫害,現被非法開除公職。

下面是趙麗自述她修煉法輪功與堅持修煉被迫害的經歷:

我叫趙麗,今年三十六歲。自幼出身貧寒,父親在我一歲時因替別人頂罪入獄十一年,我自小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原先在西固玻璃工藝品廠上班(私人小企業、已倒閉近二十年),靠微薄的收入養家糊口。因父親的牢獄之災,家庭失去了頂樑柱,經濟陷入崩潰的邊緣,母親的精神也遭受沉重的打擊。十二歲那年,父親回來了,蒼老許多,用他的話說是「五臟六腑沒有一個地方是好的」。為了養家糊口也為了我的學費,父親幹了社會最底層的工作──蹬三輪車拉貨為生,高強度的體力付出、老闆的苛刻、客戶的白眼加上家中解不開的矛盾使他身心憔悴。當時大陸掀起了氣功熱,父親為祛病健身到處拜師學練氣功,可惜練的都是假氣功,還用氣功給別人治病,父親的身體沒有好轉反而更糟,還花了不少錢。

父親回來後,同胞胎的哥哥也和我們住在一起,人與人之間的代溝、以前生活環境的差異、生活習慣的不同,家庭矛盾不斷,天天小吵三五天一大吵,甚至為一點點小事就大打出手,誰也不讓誰,之後誰也不理誰。我曾想通過努力學習來改變不幸的人生,刻苦勤奮的學習換來了優異的成績,我被老師列為學習的榜樣,雖然在外人眼裏我很堅強,但是我的內心一直很痛苦,家境的貧寒、生活的拮据、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我常常想我為甚麼要來到世間?人為甚麼這麼痛苦?我看過佛教的相關書籍,我相信人有生死輪迴、善惡有報,但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解脫,我很想出家修行卻不知該去哪裏。

正當家庭走入絕望之際,一九九七年父親偶然的機遇得到了《轉法輪》及《法輪佛法 大圓滿法》兩本書及一套煉功錄音帶。父親看後說《轉法輪》這本書很正,義務教功不收錢財,不像以前學的那個假氣功分好多級,每級都得拜師,一級比一級學費貴很多,交都交不起;而且書中連屋裏有了蒼蠅、蚊子這樣生活中的小事都提到了,也解決了他多年的人生困惑。父親按照《大圓滿法》書中的圖片學煉動作,之後他的身體有了很大的變化,臉色由原來的發黃變為白裏透紅,而且再也不用為有病要花醫藥費而發愁了。父親通過學煉大法身體恢復很快,他蹬三輪車到六十多歲才停止,對於這個重體力勞動的行業,沒有幾個人能夠幹到這個歲數,這也體現了大法的超常與威力。

曾遭十一年牢獄之災的父親覺得他的一切都被毀了,對曾經陷害他的人一直心懷深深的仇恨,幾度想尋機報復,這件事一直積壓在父親心頭多年,從未提及。然而有一天,父親卻語重心長的對我說:「如果不是得了大法,我一定會找機會報仇,但是我現在修大法了,不會那麼做了。謝謝大法師父,謝謝大法師父。」父親還說:「我在監獄裏待了十一年,有很多重罪犯雖然被減刑出獄,但是強制性的『勞動改造』並不能使他們真正變好。有的罪犯最多有過五進宮。很遺憾,如果我能早些年得法,就不會那麼年輕氣盛,也絕對不會去坐牢的。」我聽後很震驚,如果父親真去報仇,還不知會闖出甚麼禍呢,同時又感歎這樣大的冤屈與仇恨在大法的感召下都能被一一釋懷、化解,心中暗自慶幸,大法不但挽救了父親本人,同時也挽救了我們的家庭!

因生活的艱辛、家庭的苦難使整日沉浸在痛苦中只顧自己的我,原本而無暇關注外面的一切、對甚麼都不聞不問,當看到父親突如其來的身心巨變時觸動了我想探個究竟:到底是甚麼原因使父親有如此大的變化?於是我也有了想看《轉法輪》的願望。拜讀後,我終於明白原來法輪功並不是一般普通的氣功,法輪功也叫作法輪大法,是一種佛家上乘高德修煉大法,輔以五套簡單、優美的煉功動作;要求修煉者不僅是煉動作,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真、善、忍」的宇宙特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標準,從做好人做起,做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最後超越於常人,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覺者的境界。

通過學煉,我不僅明白了人的生老病死及一切痛苦都來源於自己的業力,人可以通過修煉償還業債從而達到祛病健身,還明白了人活著的真正目的與意義,更驚嘆的是《轉法輪》把幾千年來人們如何修煉這個歷來被認為深奧莫測的玄機用最淺白的現代語言並結合科學與人體科學闡述的如此明白,最適合有工作、家庭、生活在當下快節奏的社會中的人,可以一邊照顧自己的事業、家庭、正常生活,一邊修煉、不用出家。從此我的心變得敞亮起來,在按照大法要求去做的過程中我慢慢的改掉了自私、任性、爭強好勝、妒嫉等一直以來無法改掉、令我痛苦煩惱的人性缺點、劣性,我開始為自己以前給家人帶來的傷害深感愧疚與痛悔,我真誠的向哥哥道歉,他也很受感動。我很驚奇自己在很短時間內就放下了對父母對家庭多年的怨恨,忘記了成長中別人對我的傷害,變得願意關心、同情、寬容別人。

我曾患有多年的胃疼與嚴重的痛經。因為胃寒,飲食得非常注意,只要吃了涼的東西就會加劇疼痛、無法忍受,喝一口涼水就得腹瀉好幾天,臉色發黃、四肢不溫。如果再遇到經期就更痛苦了,腰及小腹就像坐在冰塊裏一樣,小腹疼痛難忍,月經量很多還伴有許多黑色的血塊,痛的時候會被痛哭、滿床打滾,即使用剛燒開的水沖紅糖喝下,除了食道燙的受不了,到了胃裏也只感到溫乎乎的,而小腹依然那麼冰、那麼痛,而且月經周期提前、經期延長,中藥西藥草藥吃遍了也不管用。長期以來這兩種病,給我的生活、學習帶來了許多不便和煩惱。但是隨著我的修煉,不知不覺病痛消失了,不藥而癒,從此我身心健康,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我覺得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及父親都深深感謝李洪志師父給我們這個家庭帶來的福份。從此全家人都能以寬容的心態對待家庭矛盾,沉浸在大法的慈悲與祥和之中,一家人和睦相處,其樂融融。

因為學大法給我開發智慧,一九九八年我幸運的被北京中醫藥大學錄取了。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真善忍」的迫害,只因我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大學裏一份勤工儉學的活被無故取消。我到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的情況,被多處非法拘禁、非法勞教一年半,遭受過綁死人床、銬刑、電刑、野蠻強制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這場迫害毀了我人生中最寶貴的青春時光及前程,我的家庭雪上加霜。

畢業後我一直四處打工,直到二零零八年應省衛生廳招生支農,我通過考試並分配到現在的工作單位,河口鎮衛生院(原為河口鄉衛生院)工作,二零零九年三月上班,勤勤懇懇工作七年半之久。後因訴江遭受迫害,現被非法開除公職。

一、大學期間因信仰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多處、非法勞教一年半

1、因絕食抗議,被強迫綁「死人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之後,學校每天早晨與晚飯時喇叭裏都在廣播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進行妖魔化抹黑、栽贓宣傳。學校經常找到我們煉法輪功的學生進行所謂「談話」或讓我們寫所謂的對法輪功的認識,內容都是「不再參與法輪功組織」、「不要上訪」並讓我們放棄修煉。

二零零零年秋天,我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禁在某地派出所後轉至北京大興區某看守所。因法輪功學員一旦說出自己是哪裏的就會被遣返當地被勞教。因此我沒有說自己的姓名、地址。我所在監室同時非法拘禁了許多其他法輪功學員,當談論修煉方面的事時,就被監室號長厲聲呵斥制止,我說:「人有說話的權利」,她馬上起身走到我面前,掄起左臂就砸向我的右側太陽穴,我頓感眼冒金星差點摔在通鋪上,我又說:「打人犯法」,她就拎著我的後脖領將我拖出監室扔到後面的風場裏,事後其他法輪功學員告訴我當時我的右眼整個充血很嚇人。

不報姓名、地址就會被無限期關押,我開始絕食抗議,以表明修煉法輪功無罪,表明被無理關押中不報姓名、地址無罪。在看守所幹警的指使下,監室犯人強行灌食我不配合,就將我打倒在地,當我掙扎著不躺在「死人床」上時,有幾個男警察進來在我的腹部亂踩一氣,我被強迫踩在「死人床」上被強迫綁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死人床」由一塊大約1.2米×2米的木板及下面兩根約2米長的木條組成,木條與木板垂直分別固定在木板的上端和下端,受刑者仰面躺在木板上,四肢分別固定在木條上,人呈「大」字貼在木板上不能活動,吃飯、睡覺及大小便都在床上解決,因人不能坐起、翻身、側臥,甚至連抬起身體都很困難,除了頭外幾乎動不了,故稱「死人床」。

我的頭被監室犯人摁住,插入鼻孔的膠皮管很粗,疼痛、噁心令我作嘔,卻被壓著不能動彈,強行插入後被灌入米湯等液體食物,灌完後膠皮管被灌食者迅速拽出,我的嗓子、鼻道被刺的火辣辣的痛,我看到抽出的管子上有鮮血。後來他們嫌麻煩,插入的管子不拔了,將露出鼻子的一頭固定在我頭旁邊,管子長期在我的鼻道、嗓子及食管裏,我感到橡膠的刺激味道、疼痛、噁心,以致拔掉管子很久後我仍感到鼻子和食道裏插著東西。

更讓我痛苦的是解大小便的問題,多虧同號室的其他法輪功學員,幫我脫穿褲子,因四肢被綁的很緊,我使勁全身的力氣才能勉強抬起一點,在她們的幫助下,排便器被緊緊的塞進身下,一解完就得馬上撤掉,否則硌的受不了,有時因來不及放入排便器,尿在褲子上、木板上,並浸濕了上衣。事後我聽說在我解手時,監室外的男警察不時的在門前走來走去並向裏偷窺。

我絕食、被綁總共二十一天,從「死人床」下來時,毛衣的後背部因出汗、尿液浸泡、長期不能更換、壓在木板上不通風早已變硬板結,脫下來居然可以立住,並伴著汗味、尿臊味、絕食後特殊的體味,混雜在一起,令身邊的犯人捂鼻躲避。我離開那裏的一個月中整個後背皮膚潰爛、疼痛、奇癢無比,體重由原先的八十多斤降到六十來斤。

2、長期的、跨地區的非法拘禁、電擊前胸後背

正常的上訪渠道被攔截,唯一能夠反映法輪功情況的地方就只有天安門廣場了。二零零零年冬的某一天,我走向天安門。到廣場不久,因天冷遊客不多,我邊走邊想該怎麼辦,這時一個身穿黑色皮夾克的男子向我走來,問我在這裏幹甚麼,又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而且還說他就是煉法輪功的,我半信半疑中說自己來上訪,他便露出狡猾的獰笑說:我帶你去個地方反映,結果巡邏的警車向我駛來,我才明白他是個便衣,我被欺騙著非法帶上了警車。

當晚天安門派出所警察非法審問我,我不說姓名地址就被他打翻在地,不屑一顧的說:小小年紀就敢跟「國家」對抗。因不報姓名、地址,我被非法拘禁在北京的海澱看守所。我最後所在的那個號的號長說為了關押你們這些法輪功,政府出錢在北京各區大力興建看守所,還囂張的說我們這裏是「亞洲第一監」。的確,監房的門是鑲嵌玻璃的那種鎖子也很高檔,住房與廁所是套間,中間用幾乎落地式的玻璃牆隔開,廁所是馬桶式的,在當時這樣的配備只有高檔賓館才有。可見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投入了多少財力、物力、人力,不惜耗費公民的血汗錢用來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

因各地來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太多了,北京的看守所已經裝不下了,一天夜晚我們被裝進大轎車中秘密轉移,最後被非法拘禁在河北一個很簡陋的看守所,警察明確告訴我們同批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就是要我們說出姓名、地址。我們集體絕食抗議,被插胃管灌食,期間還被拖出去刑訊逼問姓名、地址。

那一次輪到了我,我的雙手被放到腰後銬上手銬離開了看守所,到了「亮甲店」派出所後,警察逼問我的姓名、地址,我不說,他就叫一個穿便裝的壞人(長著一臉的奸猾痞相)用電棍電我,施行前先解開手銬讓我把棉外套脫掉,然後仍在腰後銬上雙手並將我摁跪在地上,那個壞人用電棍在我的頭部、脖子電,又把毛衣領口拉開把電棍伸入、貼著我的身體電我的前胸、後背,一直電到腳後跟,電頭時就感覺重錘砸到頭上一般,電到皮膚上就感到像是被蛇咬到一樣,灼熱、燒痛,我感到全身每個細胞都在顫抖、每條神經都在抽搐,我咬緊牙關忍受著,但是劇烈的顫抖使我的上下牙咯咯作響,身上多處皮膚電破、流血並被燒焦,留下黑紅色焦痕,周身一股焦糊味。

後來警察將我們分開關到不同的地方迫害,我一直不說姓名、地址,每天都有不同的包夾看著,警察反覆威脅、誘騙,說只要你說出姓名地址就自由了,不說就找塊沒人知道的地方挖坑把我埋起來,就這樣在警察的威逼利誘與刑訊逼供下,我說出了學校和姓名。我又被拘禁到原先的那個簡陋的看守所,回去後才知道被非法拘禁在一起的同修還有黑龍江的、湖北的,他們都被刑訊逼供說了姓名、地址。我們這些被刑訊逼供說出姓名地址的人,最後的結果都是被非法勞教,有同修被遣返原籍。

3、恐怖的調遣處

還是大轎車劫持我們開往北京,每個煉功人都雙手被銬,轎車的窗簾被拉上,我們看不到外面,即使這樣警察也不允許抬頭。等到了地方下車後手銬才被打開。
調遣處那兩扇厚重的大門打開,兩排手持警棍、身高在1.8米以上的警察虎視眈眈的看著我們,我們排成一隊從兩排警察中間往裏走,警察大喝道:低頭,前面的法輪功學員不低頭,就當即被四五根電棍電頭,直到她被電的低下頭為止。

所有的人在監房門前都被全面搜身,包括拆開紮的頭髮,脫光所有的衣服一絲不掛;女監與男監緊鄰,中間用很大空隙的鐵絲網相隔,男監可以通過鐵絲網看清女監門外發生的一切。脫下的所有衣服被裏外翻遍的檢查,看是否有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字條等,如果是手套會把每個指頭翻過來看,如果有衛生捲紙會被從頭到尾的抖開看是否有夾帶,甚至是有女法輪功學員來月經,也要掀開月經紙下面查看。

我們被分成十個隊,每個隊都有一個小哨(社會上真正的罪犯)看管其他人,共十八人住一間窄小的屋子,睡的是上下鋪,屋子裏只能放下四張上下鋪,共八張床,靠牆一邊兩張,相對的床與床之間是不到一米半的距離,還有十個人就得睡在地上,幾張木板鋪在地上上面鋪上薄薄的露出黑心棉的褥子,睡覺時得先蜷著身體把頭和腳伸進下鋪的床下才能把身體伸展。警察為了不讓我們說話,要求我們相鄰的人頭與腳錯開睡。上下鋪的床都是兩米長,兩米的地方要五個人並排躺下才能保證所有的人都睡下,躺下不能翻身,否則就會碰到兩邊的人。

全天軍事化管理,早上五點起床,背監規、強迫勞動,晚上十點才能睡覺。每天只能喝兩次水,一屋子人每次只給一小盆開水,全屋人輪著喝,每個人只能喝一兩口。早晚洗漱包括上廁所每個隊只給兩分鐘時間,洗漱的房間靠牆一邊是水龍頭,另一邊是廁所的蹲坑,由於時間太短人又多,每次都只能做一件事情,要麼洗漱,要麼上廁所,兩分鐘一過,小哨就喝令著往外攆。在那裏從來沒洗過澡,衣服都是發霉的汗臭味。

那裏幹的最多的活就是包衛生筷,成麻袋的衛生筷(重一二百斤)得我們從卡車上卸下來,由於筷子太多,只能堆在地上、掀開黑心棉褥子的床板上。我們除了早晚能洗漱平時根本無法洗手,房屋擁擠人多,長時間幹活會出汗,手上的汗都粘在筷子上,包筷子的紙條印著「高溫消毒」 的紅色油墨經常把手指都染紅了。調遣處的警察為了賺錢,根本不顧衛生條件,掉到地上被踩上腳印的筷子一樣強制我們包上紙條以充數量。那裏的犯人時不時的用筷子撓後背、蹭腳底,撓蹭完同樣包上紙條。有時為趕任務,會加班幹到夜裏一兩點,早上仍是五點起床。
成品的筷子再裝進麻袋裏被運走,我這才知道平時飯館裏用的衛生筷也出自這裏,由於紙條掉色,如果再高溫消毒筷子也會變成紅色的,所以我們日常用的筷子根本就沒有高溫消毒。

除此之外,還幹粘鞋底的活,把光滑的綢布粘在形狀與鞋墊一樣的紙板上,綢布只比紙板大一個邊,粘的時候不能把膠水粘在布外,實在是個細活,膠水刺鼻嗆人,屋裏不通風,一天下來感到頭暈噁心。

我們在調遣處幹的活沒有一分錢的回報,我們的勞動力被隨意的榨取。

每天早晨洗漱完畢警察都會進行一次點名,每個被點到名字的人就要大聲答「到」並由站姿立即變為抱頭(兩手手指交叉抱著後腦勺)同時蹲下、將頭低下夾在兩腿之間。而進出門都要低頭抱手(雙手疊扣放在腹前)大聲喊「報告、是」,後來才知道這是對罪犯在出門或進門時要經過門口的小哨或隊長同意才喊的。但是即使沒有小哨或隊長也得喊。

打飯時每個人要飯盆捧在胸前,以軍蹲的姿勢(雙腿下蹲,一條單腿幾乎跪地)報告說:我是勞教人員某某某,請隊長打飯。有同修不堪其辱以絕食抗爭立即被警察關起用電棍電,傳出電棍啪啪的聲響和同修的慘叫,令人毛骨悚然。之後的人都乖乖的很規矩的按照警察的要求打飯。而那個打飯的警察(臉很黑)卻一手揮舞著飯勺一手叉腰,一臉淫蕩的表情,得意洋洋的說:唉,這就對了,想吃飯就得聽話,感謝我、感謝黨嘛!

有許多老年法輪功修煉者被拘禁在那裏,頭髮花白,年齡不等,最大的七十多歲。有一天一個老年修煉者突然昏倒在地,醒來後獄醫量血壓,血壓很高,小哨就從警察那裏拿來藥片,這位老年修煉者不吃,就被關到黑屋子裏被電棍電擊,最後被強行野蠻的灌下去。

為了抗議調遣處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侮辱,有一天早上我們在警察點名時除了答「到」外,不抱頭、也不蹲下,警察把我們強行分開帶到不同的地方進行迫害。我被帶到警察呆的小屋子裏,早有罪犯等在那裏,開始時粗暴的命令我吃飯,我不同意,一個罪犯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身後用腳踹我的膝部,我膝蓋向前彎身體不由自主的向後倒去,站在我前面及兩側的罪犯順勢將我推倒在地,五個人分別摁住我的四肢和頭,還有一個拿著濕毛巾死死壓住我的鼻子,窒息迫使我張口呼吸,當我一張嘴時,罪犯就將米湯倒進我嘴裏,米湯被我嗆的吐出來,我咬緊牙關不張嘴,罪犯又用鋼勺的勺把撬我的嘴,勺把捅到口腔裏並使勁的劃來劃去,我立刻感到嘴裏發咸。米湯被強行的灌進我嘴裏,在一旁觀看的警察說:把她(指我)送回去,至少三天不用再灌了。捂我鼻子的毛巾被送回來時上面沾滿了鮮血。

我回到監室才發現自己嚇的拉褲子了,小哨為了不被熏到趕緊報告給了警察,並用很嫌棄的眼神催促我去廁所換洗。小哨每到飯點就端來飯要看著我吃下,我沒吃。

第二天,那個臉很黑的警察(就是打飯時侮辱我們的那個警察)聽說我還沒有吃,就把我叫到昨天去的黑屋子裏,讓我脫的只剩背心和褲頭。我看到,雖然她也是個女的,四五十歲的樣子,但是從她的兩眼中一點也看不到女性的溫柔和慈愛,而是冰冷的像兩個玻璃球,沒有一絲人性。她用電棍電我的手心,還把電棍放在我的兩大腿內側邊電邊說:哪兒肉嫩電哪兒。門口有人找她,她恐嚇我說:給你幾分鐘時間考慮,再不吃飯,等我下次來用五萬伏的電棍電。

另一個年輕的警察進來,拿起桌上五萬伏的電棍按了兩下,藍色的電光纏繞在電棒上閃爍並伴隨劈劈啪啪的響聲。她看著我說:你一定沒被電過,被電過的人看電棍時眼睛眨都不眨,你眨眼了。我立刻回憶起以前被電的情景與感受,並伴隨著莫大的恐懼。我在恐懼下妥協吃飯了。

在調遣處呆了近三個月,聽說只要是到了勞教所都「轉化」 了,我知道不「轉化」就要繼續被酷刑殘酷折磨。

4、惡毒至極的勞教所

一天傍晚,我們一批近百人被非法遣送至北京新安勞教所,我及其他十幾人被關在三大隊。

1)奴役勞動與體罰式的操練

勞教所逼迫所有勞教人員奴役勞動,經常製作違反《勞動法》和國際貿易規定的商品用於出口,包括:織毛衣、鉤帽子及鏤空針織工藝品、給布藝玩具縫眼睛、填太空棉並封口,包裝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衛生筷供社會餐飲行業用,為了完成任務,經常延長勞動時間,有時要幹到半夜一兩點。

被強迫去操場上進行軍訓,包括:立正、踢腿、走正步、跑步等。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大太陽底下練軍姿,整整站了一下午(從一點到五點),回去後不讓休息,繼續站著練唱歌(為粉飾太平準備的演出),我由於體力不支,頭暈噁心最後吐了一地,我全身發軟栽倒。我被帶到醫務室,當醫務人員問我站了多久時,這個警察還想阻止我的回答。那次排練因我的意外而終止。

2)不同於其他勞教人員,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如下「待遇」:

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會有少則兩個多則五六個包夾寸步不離、全天候的監管,這些包夾有勞教犯(吸毒犯、賣淫犯、盜竊犯等),也有已轉化的「幫教」(已是被洗腦後完全背叛師父與大法的猶大)。這些勞教犯可以肆意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侮辱、毆打,隨意謾罵法輪功,語言污穢下流,不堪入耳。勞教犯與「幫教」為達到讓法輪功學員屈服,相互配合用顛倒因果的邏輯迷惑、強行灌輸,如把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學籍、工作等說成是煉法輪功的不顧學業與工作,把法輪功學員被抓導致家庭破裂說成是煉法輪功的不顧家庭、自私無情,把法輪功被非法拘禁到勞教所,說成是好人怎麼會被勞教?把法輪功學員上訪、發真相資料這些完全符合《憲法》的行為說成是擾亂社會秩序、跟政府對著幹。只要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會不停的遭受毆打、辱罵、罰站、不讓睡覺、被強制灌輸顛倒黑白的歪理。

「轉化」是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性的精神洗腦迫害:要求從思想上與法輪功(包括大法法理、法輪功的活動)決裂並站到法輪功的對立面上揭批大法師父,同時交出法輪功的書籍並告發其他法輪功學員;形式上要寫「三書」及「大揭批」。這「四書」寫完後,警察集中全勞教所各隊的法輪功學員到禮堂開會,每個轉化者在所有人面前挨個的念「揭批稿」,並被錄像。除此還要現身說法做「幫教」,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

每天下午強制學習污衊大法的黑材料,每晚都要強制所有法輪功學員看《焦點訪談》關於「天安門自焚案」騙局。我們一個姿勢坐在很低的塑料小板凳上不許動,不許說話,不能低頭,也不能閉眼。看完後要寫觀後感,如果認識不與媒體保持一致,就被視為「轉化的不好」繼續讓「幫教」幫助「提高認識」,甚麼時候「認識」達標了甚麼時候睡覺。

「幫教」用整套歪理邪說迷惑、動搖、欺騙法輪功學員對大法的正信;同時還給予「幫教」特權:可以任意毒打、體罰不轉化的學員,甚至動刑,如「幫教」可以拿著電棍電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並邪惡的說:不轉化是因為身上有附體,電她就是為了把附體電下來。為鞏固「轉化」成果,勞教所對已經「轉化」的學員仍要求每天學習、看《焦點訪談》並寫「認識」、「體會」及「觀後感」等。

強制洗腦轉化的高壓手段包括:

a.罰站──雙腿並攏一動不動的站立原地,不讓上廁所,大小便解在褲子裏;甚至有時讓單腿站立,因難以掌握平衡常常摔倒。長期站立會使人雙腿麻木、僵硬、水腫。

b.熬鷹──就是不讓睡覺,稍有睏意閉上眼睛就會被包夾罵醒,甚至抽打雙眼。長期缺覺會使人雙眼疼痛、乾澀、紅腫充血,同時破壞人正常的意識、記憶,以達到精神洗腦的惡毒手段。

c.用練操進行體罰──如長時間立正,一動不動;或將踢腿姿勢分解,長期保持一腿站立一腿繃直抬起的姿勢,抬起的腿不准挨地,否則被破口大罵或從頭練起;繞操場一圈一圈不停的奔跑,速度慢了就加跑或被罵;烈日下長時間曝曬等。這些體罰手段的目的是給法輪功學員造成肉體的巨大痛苦,以迫使他們轉化、屈服。

d.親情折磨──不讓同情法輪功的家屬接見,令家屬擔憂焦慮、惶恐不安;或讓反對法輪功的家屬接見,一哭二鬧三上吊式的向不轉化的學員施以精神壓力。

e.監控通訊信件──是凡有利於法輪功消息的來信都會被過濾掉,而涉及到揭露勞教所迫害的信件就會被警察私自扣押。

f.減少飯量──每頓只給兩個窩窩頭,每天一到兩頓,不給水喝以進一步消耗體力,只限於讓法輪功學員維持生命以繼續遭受迫害。

g.無限度的延期拘禁──是凡不「轉化」的學員,即使勞教到期,也不能獲得自由,要麼繼續勞教被拘禁,要麼轉移到轉化班或其它地方非法拘禁、繼續洗腦。

3)對法輪功越堅定,轉化手段越嚴酷:

我被非法拘禁在三大隊期間,前前後後有近兩百人在那裏呆過,最大歲數七十多歲,最小的才十九歲。因每天進出筒道都要報數,人數最多時可達到一百六七十人。我碰到有三個月沒有睡覺的,也有絕食近百天的,這些都遠遠超過了人類承受的極限。下面敘述我所知道的對法輪功學員張亦潔的非人般迫害:

a.隔離拘禁下毒手

有一個仍有良知的勞教犯曾對我說:張亦潔被拘禁在一間小屋裏,屋子的窗戶、門都被紙條封住,不讓人知道時間,而且一天就給一頓飯,是一個小窩窩頭,送飯的包夾使壞將窩窩頭的尖部掰掉使她吃的更少,張亦潔因長期罰站雙小腿腫得像海碗口一樣粗,這個勞教犯不忍心這殘酷的迫害含淚暗自為她搓腿,張亦潔問她今天是星期幾,她如實回答,被包夾聽到後就再也不讓她接近張亦潔了。

勞教所裏兩個月洗一次澡,有一次,我看到張亦潔也在裏面,但是她的下腹部淤紫發黑,像是遭受了很長時間連續不斷的重力攻擊造成的,不知是何時被塞到哪裏迫害的。

b. 精神折磨

除了語言的侮辱外,勞教犯還往張亦潔的衣服上用塗改液寫污衊大法師父的話,即造成張亦潔無衣可換的窘迫,又從精神上進一步傷害法輪功學員對大法師父的敬仰之心,這種迫害帶來的精神痛苦往往比肉身承受折磨的痛苦強過千百倍。

c.連坐全隊:

二零零一年年底,三大隊警察焦學先為了「轉化率」達到百分之百,在十二月的最後一天晚上將三大隊所有人員叫到筒道裏,對張亦潔說:「今天是新舊之交的日子,不要再把這件事(指轉化)拖到新的一年中了,你不轉化就讓全樓道裏的人都陪著你,直到你轉化為止。」於是,全樓道一百多人都在筒道兩側站著,不管多大歲數(其中年齡最大的是七十幾歲)、身體狀況好壞,統統都被「連珠」。當時張亦潔被逼站在隊列的最前頭,樓道靜悄悄的,壓抑而恐怖,沒有人說話,警察焦學先一次次的逼迫張亦潔口頭「認識」, 過了零點,那些勞教犯和「幫教」開始協同警察向張亦潔施壓,說張亦潔「自私」,挑起不明真相的勞教犯對法輪功學員的仇視與怨恨,最後幾點睡覺的都不知道了。

以上所有轉化方式的參與者,都是以獲得利益為目的:勞教所警察的獎金與「轉化率」掛鉤;警察利用「提前解教」來誘迫「幫教」、勞教犯極力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轉化的越多,越可以得到提前解教的機會。其中有一個勞教期三年的強盜犯,長得五大三粗,曾毒打過多名法輪功學員,得到提前三至五個月的解教;還有一個「幫教」,三隊幾乎所有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她洗腦、毒打過,她還積極參與所外的幫教工作,被提前半年解教。

4)將洗腦迫害輸送到全國:

「幫教骨幹」有外出離開勞教所的特權:不僅「轉化」剛被非法押送到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而且還不時的外出到各個洗腦班對還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利誘、脅迫、洗腦迫害,而各地的洗腦班多以「法制培訓班」、「法制教育學校」等冠名,不敢對外公開其機構的真實內幕。

在新安勞教所的一系列邪惡的轉化手段,不斷的向全國各地的勞教所及洗腦班進行邪惡的輸出,並經常有各地勞教所的警察、邪悟者、司法部門召集來的教育、科協、心理研究的所謂「專家」到新安勞教「學習」所謂的「轉化」經驗。我們曾經就讓答過「心理問卷」,對於得分低學員的「心理專家」會分析說正是因為你有這樣那樣的心理缺陷才會信法輪功。

5)面對國際上或國內上級領導的檢查,勞教所造假演戲:

一有外面人要來勞教所檢查,警察就將轉化不徹底的法輪功學員統統轉移至樓上,而特別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就消失不見了。然後在一樓的監室裏擺上鮮花、魚缸,並撤走幾張床使得房屋顯得寬敞,又讓全樓道的人擦洗樓道地板──用蘸著洗潔精的抹布蹲在地上一遍一遍的擦,直到地板磚被擦的明亮潔淨、乾淨的能用舌頭舔。上級部門的來檢查時,馬上找來記者、攝像,採訪被事前安排好的「轉化」徹底、表現積極的「幫教」「現身說法」:這裏的管教如何如何春風化雨般的感化我們這些「迷途的羔羊」,極力的營造出一系列虛假的局面粉飾出和諧的環境,用光鮮的假相掩蓋背後殘酷及血腥的迫害,而對威逼利誘、刑訊逼供、毒打迫害等高壓轉化手段卻隻字不提。等檢查部門的人一走,馬上一切原形畢露,恢復原樣。

被轉化了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強制要求參加舞蹈、經絡保健操、廣播體操等,在重大節假日到其它勞教所進行串通表演,同時讓新聞媒體錄像播放給社會各界進一步製造假相欺騙與毒害世人。

6)改頭換面,使迫害更具迷惑性、隱蔽性,進一步合法化

後來勞教所搬遷,新所裏面的建築全是歐式建築,我們被強迫要求對警察改稱「老師」或「教師」,所名也改為「法制培訓學校」。而表面的文明無法掩蓋繼續進行的罪惡行徑。

一天晚上我被樓道裏的爭吵聲吵醒,原來是新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被勞教犯毒打,她疼痛的喊出了聲,其它勞教犯以喊聲影響了她們休息為由要「嚴懲」她,這時其他的法輪功學員說如果她不被打怎麼會喊出聲來,如果影響了別人休息那也是打人的人造成的,應由打人者「受懲」。此事告到警察焦學先那裏,在道理前焦學先也無話可說,但是她並不服氣,仍以各種藉口折磨「不轉化」或「轉化不徹底」的學員,還時不時的提到別的勞教所是怎樣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並揚言打死算自殺,打死人警察不擔責任,誰也查不著!

終於熬到了「解教」的那一天,我得到了一張寫著「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解教票離開勞教所。按常規離開勞教所要穿上新衣服換掉勞教服,而接我的老師沒有帶衣服,焦學先就找了一套和勞教服顏色、款式相似的衣服(白色的T衫、紅色的七分褲)讓我換上,還暗示我說:你遲早要回來。

五)迫害並沒有結束

回到學校後我連降兩級就學,每逢四﹒二五、七﹒二零等「敏感日」,我都會被「關照」:最好哪也別去,就呆在學校。

一天晚上我的宿舍門被宿舍樓值班室的老師敲開,她很不好意思的管我借東西急用,我二話沒說翻找出來給了她,她感謝又慚愧的對我說,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學校保衛處的人讓她打開我的宿舍門並抄走了法輪功的書籍。回校後不久,保衛處的人就通知我還有法輪功的書還要繼續上交。

雖然我重回課堂,但是我憂鬱痛苦,課堂上老師講課大家靜靜的聽,我腦中卻不停的閃現被非法拘禁在勞教所裏一幕幕對法輪功學員殘酷折磨的場景,而社會、校園甚至是我身邊的人卻對這一切一無所知,反而為我「迷途知返」而慶幸,這巨大的冤屈與無處訴說的痛苦使我常常淚流滿面,為了掩蓋痛苦我壓抑著自己不出聲,任淚水不住的流淌。

見到以前的同班同學,她們都很高興我回到了學校,她們真以為我是在警察的「感化」下「迷途知返」呢,我對關心我的同學說:你不知道刑訊逼供的痛苦和屈打成招的恥辱,我隨便提起勞教所裏很「平常」的「待遇」時,同學會震驚的瞠目結舌,痛苦使她不想再問下去,馬上躲閃的走開。

經歷了一年半高壓的、恐怖的、緊張的非法勞教迫害,再回到學校後,我明顯感到,我的思維變的遲鈍、精力很難集中、記憶力大不如前、理解能力減退,學習起來非常吃力,勉強完成了學業。

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西固城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我家,當著我母親的面把我父親綁架走,非法拘禁在新城鄉(現叫新城鎮)轉化班強行洗腦。這一幕觸發並加重了以前家庭變故給母親帶來的重創,使她又驚又怕,怕我父親再次離開她、離開這個家。出於恐懼,母親每次在我們外出時都會誤認為我們會被抓走,說外面都是壞人,小心害了我們;即使在我父親回家後,母親仍往外跑,在西固區檢察院門口向裏面喊話,要我的父親……這些讓人看了真是心酸、心痛;生活中稍微有甚麼負面的事情都會觸發母親的精神失常。

面臨畢業的時候,就業的形勢相當嚴峻,而對於法輪功學員就更糟糕了,我親眼看到多家公司的招聘廣告,招聘條件中有一條為:曾經參加過法輪功的不予錄用。因為這場迫害我的學業受到很大影響,雖然畢業了,我卻沒感覺學到了多少,而醫生是和病人的性命打交道,這讓我在選擇自己相關專業時很是自卑。因此我二零零五年畢業後沒有選擇醫療行業,而是四處打工,為生計奔波;隨著我年齡的增長,加上家庭環境特殊,實在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無奈之下選擇了支農,在河口鎮衛生院(原稱河口鄉衛生院)工作。

二、因訴江失去公職、流離失所又遭綁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據最高法院「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我實名控告了江澤民,控告江澤民不僅是為自己的信仰討回公道,更是為了停止這場迫害,從而解脫所有執行迫害政策的參與者,使可貴的世人能夠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了解法輪功真相、得到佛法救度,同時也為了恢復法律、懲惡揚善的本來作用,彰顯司法公正的尊嚴。這也是與我一樣的二十萬法輪功民眾不控告具體執行迫害政策的公檢法司等各級人員,而只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原因。

隨之而來的是社區、派出所的騷擾。二零一五年十月我所在轄區的清水橋社區以解決我家住房問題為由(我家一直沒有房子)到我家,當時我在甘中附院學習,他們從我父親那裏套出了我的電話號碼,十月底社區主任兼書記陳蓉及辦事員王雅婷給我打電話,謊稱我父親告訴她們我已經不在河口衛生院上班了,目的是想套出我身在何處,還多次追問我在哪個醫院學習。我沒有告訴她們我的學習地點。十一月四日,西固城派出所張應年和王雅婷在甘中附院找到我,問我有沒有寫信,我以他們的手續不全為由沒有回答他們,當時警察還問我要手機號,我沒有告訴他。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我結束了學習,回到衛生院上班。從八月二日,到九月二十三日,社區王雅婷、衛計局黨委書記鐘錫萍、局長楊世蒼、原副局長秦國強、原衛生院院長郭建明、文衛和安檢辦公室主任唐世英、黨政辦公室科員魯海花、西固區政法委書記陳紹清、610主任劉姓女士、衛生院新院長張祥榮等人多次到衛生院恐嚇威脅我:如不寫他們所謂的「三書」,就開除我的公職,並會強制送我到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我被逼無奈,只好離開工作單位──衛生院,在外面找房子租住。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在租住房內,被西固區新安路派出所所長張永忠、副所長楊昌建、指導員高昕、民警錢吉威、智晴、周武鵬,協警伏新功、王蓉蘭等多人劫持到派出所。在張永忠指使下,兩個女警察架住我下了樓,邊下樓我邊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楊昌建跟在我身後說「再喊看我不扇你?」我繼續喊,他就在我身後踢我屁股一腳,又給我頭右側打了一巴掌。我繼續喊,直到樓下被塞進警車裏,兩個女警察把我夾在中間,用我的羽絨服大衣蓋住被銬的雙手。

到了新安路派出所,我被他們拽下警車,在派出所一樓左側我被帶到隔壁也是最裏面的一間房子,房子被一排欄杆隔開,一邊是警察的辦公桌,另一邊正對辦公桌的牆壁下面是過膝的台子,離台子十公分是一條長管子,整個牆又被隔檔分成三部份,我被帶到裏面站著。

這時楊昌建來了,我被擠著後退到離門最遠的隔檔裏坐下,楊昌建打開手銬,把銬子的一頭銬在我身後的管子上,要把我雙手銬在另一頭裏,我嚴厲的盯著他說「你敢迫害好人,你不怕善惡有報?你這樣做一定會遭報應的」,他聽後立即鬆了手,只把我的左手銬進銬子的另一頭。

晚上七點左右,我被非法劫持到寺兒溝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期間我為了行使在押人員應有的舉報、申訴、控告、申請行政覆議等權利而索要筆紙,可惜這些權利沒有得到,因此十五日中午開始絕食,在拘留所警察以我抱大法經書且不按報告詞的規定回答、以我不穿拘留服、違反監規令我在風場罰站、挨凍。

十一月二十一日,西固區國保大隊隊長藺海琰及新安路派出所的周武鵬、智晴、王蓉蘭等之前送我的三個警察來到拘留所。我一進屋就被藺海琰問道「你有沒有性病?」我看到旁邊桌上放著採血的器皿。我說「我煉功十幾年了,一分醫藥費沒有花過,哪來的性病?」那三個警察不由分說,在藺海琰的指令下拽住我的左手強行採血,藺海琰趁機來搶我抱的大法經書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因六天沒有進食,拼盡全身的力氣也掙脫不出左手,我對藺海琰說「大法經書就是我的命,你不能拿走一本書」,藺海琰說「我就是看看,看完就還給你」,其實這些書被攤放在新安路派出所地上的時候他全都看過。

我的左手大拇指被狠狠扎了兩下,因手指乾癟強擠也擠不出血來,我說「你們採血就是為了活摘,我告訴你們不要參與迫害,誰沒有家庭,誰沒有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誰參與迫害以後都會被殃及。生命是寶貴的,我絕食是用生命的真誠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勸你們不要參與,給自己及自己的家人留一條後路。」我邊說邊哭,他們根本不聽,又在我左手的無名指上採血,採血後,藺海琰才把手裏的書還給我。拘留所的值班警察把我的MP3等物品及腰帶轉交給新安路派出所警察,我抱著書雙手被銬、被他們帶走。

藺海琰開車將我劫持到七里河區強制戒毒所(龔家灣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單位人員和清水橋社區新上任的書記景旭接回家。

從我親戚的口中得知,家裏人是週四、週五才看到「行政處罰書」插在單元電子門上。週五去新安路派出所,所長張永忠態度非常蠻橫,對法輪功、對我說些不乾不淨的話,家人說「法輪功就是讓人做好人的」就被他扣上「法輪功份子」的帽子,另一家人說「煉法輪功就是為了能治病」也被他扣上「法輪功份子」的帽子。

得知二十一號放人,親人一早八點就去了,給我送毛褲時,拘留所的一個男警察態度非常惡劣,污衊我。而且還看到藺海琰從車上下來說甚麼採血、驗DNA,還騙我親戚說不是來接趙麗的、是辦別的事情的,所以家人白白在寒風裏站了一上午。

十一月二十四日,因我所有的必需品(鑰匙、身份證、零錢等)都在派出所,便出門買東西,回到家母親告訴我單位來找我,見我不在,就讓她簽字,因我母親沒甚麼文化,腦子又不太好使,所以她就簽字了。我一看是西固區人社區發的【西人社發〔2016〕90號】文件「關於同意解聘趙麗的批覆」,落款日期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單位發的解聘通知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的。

十一月二十八日,我給新安路派出所打電話,問能否今天取我的東西,電話裏周武鵬說管內勤的王克軍休公假了,他週一上班,讓我下週一(十二月五日)來取。

十二月五日,我在家人的陪同下一早來到新安路派出所,民警錢吉威、所長張永忠說「內勤的休息了,沒人取東西」推諉我。可見派出所故意刁難。我走出派出所,剛走到大馬路的時候,看見周武鵬向裏走,我上去打招呼,問內勤的人甚麼時候上班,他說「這不就是王克軍嗎?」原來他身邊的小伙子就是內勤呀,我問「您公休休完了?」他說「休完了」,我問您休多長時間,他說「也就一週」,說著我們走回派出所,我來到所長辦公室,張永忠很尷尬,同意我取回東西。

周武鵬從內勤王克軍處取來鑰匙,打開他自己的辦公室櫃子,拿出扣押我的私人物品,同時打開卷宗,讓我簽字,我說「這個字我不能簽」,我又把二十萬民眾起訴江澤民的形勢給他們講了一遍,如果我簽字就留下了你們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周武鵬說:「這是程序,不簽字就不能領東西。」我說:「我可以寫一個字據,某年某月某日從新安路派出所領取被扣押物品如下,並簽字。但是這個字據你們不要粘到卷宗裏,夾進去就行了,證明東西確實被我領走了。」周武鵬說「不行,只能按照程序辦事」。

因當天他們上午一直開會,我等到中午一點向所長張永忠陳述不簽字寫一個收據的想法,他沒有同意,考慮他做不了主,我就給公安局督察隊的沈警官打電話,可是他卻說法輪功是×教,必須簽字才能取東西,隨即掛電話。張永忠以公事外出為由讓我離開他的辦公室。直到近五點他們快下班時,張永忠回來了,我想當著他的面再打電話,他很不耐煩的將我趕走。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晚七點多,一月四日早九點我兩次來到派出所都沒取上自己的東西。

因十一月十四日被他們綁到派出所的時候我的一件長羽絨服大衣留在了他們派出所,而押送我去拘留所的時候並沒有讓我穿這件衣服,還有十二月五日取東西時雖然我沒有簽字,但是核對物品時發現沒有聯想手機,而且當天我桌子上裝著二十支筆芯的塑料桶也被警察拿走,我向張永忠反映這些情況,他都推托不管,我就再次給督察隊沈警官打電話,得到的答覆是讓我等著。同時,我向張永忠提及租房合同時,他不但不給我,還說我煉法輪功不允許我在外面租房子。當時我被關在拘留所的時候,家人聽房東說因為他們給法輪功學員租了房子沒報派出所備案,兩位房東都被罰款兩百元錢,還說派出所把房產科的領導批評了一頓,並且要在全廠把他們弄成典型開會批評。

一月十八日人社局電話口頭通知我的工作復核結果仍是開除公職,並說不給書面的通知。一月十八日下午我給督察隊打電話詢問東西的下落,沈警官說我的手機在蘭州市(具體是公安局還是國保沒說清楚),還說要我等上面的消息。給新安路派出所打電話,對方說所長張永忠開會,我問副所長楊昌建租房合同的事,他說讓我直接找房東,並匆匆撂下電話,再打過去找他對方告知楊昌建開會去了。

一月二十三日,單位到我家送來通知,大意是我對區人社局做出的《關於同意解聘趙麗的批覆》(區人社發[2016]90號)決定不服,需向西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落款時間是一月十七日。這個通知明顯是後補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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