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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曲靖市法輪功學員近期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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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四點多鐘,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堯習在曲靖大花橋講真相時,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國保大隊龔沿江、胡翠雲等警察綁架,隨後被強行帶到建寧派出所審訊(派出所警察未參與審訊),並被非法抄家,被抄走法輪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的楊主任說:這事一定要按「正規」程序來做。堯習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已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賀澤英在小坡貼「法輪大法好」不乾膠時,被玉和派出所便衣警察攔截並電話通知國保,一會來了四輛警車將賀澤英帶到派出所。

賀澤英一直不停的給警察講真相,在派出所警察叫她簽寫、按手印,都被賀澤英否定。中午在派出所吃完午飯後警察到她家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三本,教功帶及筆記本數本,下午三點左右打電話通知單位接人,單位便讓家人來接她,家人到晚六點多把她接回。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李桂芬到陸良縣妹妹李桂華家,六日早七點左右姐妹倆在街上貼真相不乾膠時被陸良城管一男子跟蹤後舉報,下午二點多曲靖國保、陸良縣「610」、公安局、派出所的到李桂華家中抓人並抄家,抄走大法書籍、明慧週刊、正見週刊數本及真相幣七十多元,手機一部。她們被帶到派出所連夜審訓至七日凌晨四點五十分,李桂芬因血壓高放回,走時國保的朱金寶拿了伍十元給李桂芬讓她住旅店;李桂華被非法拘留十三天,十九日已回家。

十日上午李桂芬兒子開車送她去陸良「610」要手機,「610」讓他兒子先回家,隨後「610」用警車把她送回曲靖單位保衛科,當時曲靖國保的朱金寶、社區一人、廠書記普長壽、退休辦主任黎明及國保另外二人在場,他們叫廠裏對李桂芬嚴加看管,普長壽說:要不是你年紀大,把你的手腳撇斷,看你還貼不貼。事後扣了李桂芬兒子、女兒零六年全年的獎金。現李桂芬被家人嚴加看管。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上午,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葉鳳娥在古城市場講真相時,被曲靖市建寧派出所便衣攔截至古城崗亭審訊,後抄家,抄走《轉法輪》、師父法像,下午被送到麒麟區拘留所拘留十三天,於一月二十八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前後某日上午十點左右,雲南省曲靖市法輪功學員尹竹英在福旺家超市使用真相幣時被不明真相的收銀員舉報,被廖廓派出所警察審訊並抄家,通過講真相下午六點後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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