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鳳琴案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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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鋪天蓋地的散布謊言,污衊抹黑法輪功,欺騙了中國乃至世界善良的民眾。「1400例」就是當時江氏集團炮製的謊言。

1999年12月,中共江氏集團炮製假例證,重判李昌等四名原法輪功研究會學員。「例證」之一是黑龍江省訥河市的癌症患者辛鳳琴。辛鳳琴偽案還被錄入對李昌等人的非法判決書的證詞部份。

辛鳳琴偽案真相

這個栽贓案是怎樣出籠的呢?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後,如全國一樣,訥河市公安局動用了很多便衣警察開始暗中監視所有的法輪功煉功點,偷偷地記錄著天天到煉功點煉功人的姓名及人數。將煉功人的名字登記入冊,而且還各處收集誣蔑法輪功的所謂證據。他們的要求是,無論是繼續煉的,不煉的,活著的還是死去的,都一一登記造冊,上報市政法委、公安局。在這個指令下,一九九八年死亡的辛鳳琴的名字被上報入冊。

辛鳳琴,女,四十三歲,農民,原住黑龍江省訥河市友好鄉,一九九八年十月被診斷為患口腔癌,同年十二年二十一日死亡。

當時很多人都知道辛鳳琴一得病就被診斷是口腔癌晚期,她四處尋醫問藥。內蒙古莫力達瓦旗一個熟人介紹她煉法輪功,她似信非信,由於晚期癌症的痛苦折磨,她根本沒心思去煉功,她抓緊一切時間到處求醫救治。等她到訥河市人民醫院治療時,由於病情嚴重,醫藥已無回天之力,辛鳳琴從患病到死亡前後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黑龍江省政法委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抓住這個案例,要把它做成偽案,層層施壓。訥河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友好鄉的頭頭們白天黑夜的威逼死者辛鳳琴的丈夫及女兒。他們先是把死者的女兒接到訥河市招待所,包吃包住,在誘導和強大壓力下,辛的女兒在訥河市電視台面露面說,她母親患「口腔炎」,因煉法輪功,「不讓吃藥而死亡」,挑起民眾的反感與仇恨。

另一方面,訥河市政法委副書記於鴻雁(已遭報死亡)要死者辛鳳琴的丈夫姜正安去北京,在對法輪大法研究會的四名成員非法審判大會上作偽證證人。

接著於鴻雁又把第二證人的目標鎖定在辛鳳琴看過病的訥河市醫院。該院院長王振生火速執行命令,找到當時給辛鳳琴看過病的江醫生,說安排她去北京旅遊,前提是得接受中央電視台採訪,在一個特別節目裏說一句話,就說辛鳳琴是口腔炎,煉法輪功,因拒絕吃藥造成死亡。江醫生聽明白情況後,就推說家裏有孩子正在讀高中,脫不開身。事後一些同事在一起議論這個事時她說,寧可不去旅遊,咱可別丟那個人去(做假證)。

院長王振生見江醫生不肯說假話,又找到住院處心內科醫生張曉偉。張曉偉是個剛剛畢業參加工作的年輕醫生,和患者辛鳳琴根本就不認識。她聽了院長王振生的要求,立刻就答應了。當時張曉偉放下電話後還很高興地對同事說:正好沒去過北京呢,藉機會去北京溜達溜達。

這樣,於鴻雁帶著死者辛鳳琴的丈夫姜正安與醫生張曉偉去了北京。到北京後,一行人被領到一個秘密住處,說為了保護證人的安全,不許外出,不准隨便活動,並有記者詳細交待他們如何回答問題,實際上這一行人是被軟禁了,人到那不想說都不行了。於是在晚上七點的央視新聞聯播中,播出了被精心編造的謊言,很多人都奇怪地看到,宣布證人上庭時,訥河市醫院醫生張曉偉是低著頭、貓著腰走向證人席的。等到張曉偉回到醫院,有人問起作證和旅遊的事,她閉口不談,心情很沉悶,表情也很不自然。

醫生張曉偉沒有接觸過患者辛鳳琴,她的「因延誤治療而導致死亡的事實」的證言不言而喻是編造出來的。辛的主治醫生拒絕去北京的審判會當庭作證,更沒有書面證言證實她的患者是延誤治療導致死亡。

這就是上個世紀末,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製造恐怖氣氛、利用偽造的證據冤判法輪功學員,誣陷抹黑法輪功的冤案的部份事實。

參與辛鳳琴栽贓案人員遭惡報

於鴻雁、王振生、張曉偉、姜正安及其女兒等配合這次造假的所有人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受害者。

於鴻雁,男,時年53歲,死前為黑龍江省訥河市政法委副書記。2008年已患胃癌、並發性消化道出血、原發性肝癌、2型糖尿病。死亡時間2009年1月10日。


於鴻雁死亡卡

王振生,男,年齡不詳,死前為訥河市人民醫院書記兼院長,死亡時間不詳,死於胃癌。

張曉偉,女,訥河市人民醫院心腎內科醫生,一九九九年去北京在法庭上做了假證,秋天出車禍上肢骨折,現仍然在訥河市醫院工作。

「1400例」完全都是杜撰的,是用來做迫害法輪功的藉口。江澤民集團直接破壞了國家憲法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來,迄今為止,中國是全世界唯一一個不允許修煉法輪功的國家;法輪大法已經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弘傳。而在法輪功的發源地──中國大陸的一些民眾卻因中共的謊言而失去了受益的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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