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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門石化張金波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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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門石化地區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孫德紅、孔江欣、向軍和張金波這四人。現在,前三個人都調到和法輪功不相關的崗位上去了,唯有張金波還在原崗位──荊門石化維穩辦,從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勾當。前次荊門石化地區搞的所謂『敲門』行動就是張金波帶領一個馬姓人員每家每戶敲門騷擾。

張金波,男,四十多歲,是湖北荊門石化維穩辦人員,長期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近一年來,張金波經常裝著有意無意的問學員關於請律師的事,尤其問年紀大的學員。他問法輪功學員張光傑的母親,問請律師的錢是哪個出的。他問法輪功學員付傳英的家人,付傳英的律師是哪個請的。他跟荊門石化月亮湖社區的某法輪功學員說:你們請的律師白花錢了吧!

張金波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到現在還是江魔頭時期的迫害思維。請律師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請律師前還諮詢過沙洋法院負責此案的李姓書記員,李女士說:請律師是你們的權利。沙洋沈集派出所的警察也建議請律師,說律師能把關於法律的事情說清楚。

不懂法律的張金波還曾出過醜,在律師會見法輪功學員時,他竟然要求在一旁看著,被律師嚴正斥退。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張金波打電話報警,導致有數十名去沙洋法院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五天或七天。致使第二次非法庭審時,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到場旁聽。

在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張光傑家裏沒有搜出任何關於法輪功的資料,律師曾蠻有信心的說張女士可能會被提前釋放回家。哪裏知道,她竟然被非法判三年。張光傑的女兒剛剛生了一個小孩,正是缺人照顧的時候。非法判決書上有一個很關鍵的所謂證詞,月亮湖公安分局說張光傑是頑固份子,一直不轉化,這就是張金波夥同月亮湖公安分局國保人員誣陷張光傑的極為邪惡的害人的所謂證詞。這關鍵的害人之詞導致張光傑非法判三年。

張金波還在本單位的內部報刊上署名連載刊登污衊法輪功的邪惡材料,都是抄襲以往邪共喉舌的陳詞濫調。

如今大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到報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江澤民邪惡集團正在快速覆滅的今天,張金波還在麻木的執行邪惡江澤民時期邪惡政策,我們仍然希望張金波能懸崖勒馬,立即停止作惡。

荊門石化維穩辦(610) 張金波(男、40多歲)的手機:13257233610 13986986190 郵編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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