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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七年 內蒙古善良農民又被關押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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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五十九歲的善良農民曹繼海,二次被非法判刑,共遭冤獄迫害七年,在肉體與精神上都承受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至今已經二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鄂倫春旗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大楊樹鎮當地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曹繼海、劉榮勛、金胡木、呂春霞夫婦五人綁架,隨後二十日,把曹繼海的妻子劉玉霞綁架,把她非法關押在鄂倫春旗看守所迫害。據悉,不法警察綁架關押的藉口是因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曹繼海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獲得了身體健康;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後,多次遭受迫害。下面是曹繼海以前自述其經歷:

我是在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的,在沒修煉之時身體有多種疾病,我是農民,特別在農忙季節病情就加重,通過修煉法輪功,病都徹底好了,幹多少活都不覺得累,而且還很輕鬆,心性方面嚴格按照師父的要求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有了矛盾能忍讓別人,做甚麼事都真心為別人好,善待他人,全村人都說我是好人,自己身心的巨變,自己也覺得高興。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殘酷迫害,警察開始騷擾我們,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書籍,還說我們搞政治,恐嚇,威脅我們不讓我們說真話,讓我們寫不練功的保證書。因為我修煉法輪功,身體得到了受益,在不讓說真話,不讓說法輪功好的情況下,為了讓那些受病痛折磨沒有錢治的人,知道修煉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就去散發真相傳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正在家幹農活,被警察騙到派出所,把我銬在暖氣管上一天一宿,第二天把我送到公安局,警察們把我兩腿劈開,用電棍在全身電,往小便電,把電棍插到嘴裏電,由於牙齒受到電擊,到現在大牙全部脫落,電完後,把我和一個女法輪功學員銬在一起。三四個小時後把我送到看守所,關押期間犯人對我進行打罵,侮辱,公安和610人員強制我們去洗腦班,說不寫「三書」就勞教,一直非法關押我十四個月,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的一天,「政府」來了三個人,說讓我去洗腦班學習,我說不去,現在正是鋤地,除草的農忙季節,他們不顧我們的死活,強行拉上車送到洗腦班,610人員說不寫「三書」就勞教。

從那以後,警察和610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他們聽信了江澤民對法輪功和我師父的栽贓,陷害,誹謗和造謠,他們說不準你講真話。在這種情況下,我又去散發真相傳單,被派出所綁架,用手銬銬了我一天一夜,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犯人們聽信了江澤民所造的謠言,折磨我,強制洗冷水澡,肋骨被打斷一根。

在非法關押半年後,我被非法判三年,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送到監獄。在監獄期間,被酷刑折磨,長期不准動的站著,兩腿腫得很粗,警察抓住我的頭髮往硬物上撞,撞得我口鼻流血,全身上下血淋淋的,接著就昏死了過去,等我明白過來,他們就把我滿身是血的衣服換下,不讓別人看到,回宿舍才發現肋骨又被打斷一根,一直折磨到我刑滿回家。

出獄回家後,警察,610人員依舊不定期的到家裏騷擾,恐嚇。威脅,迫害時刻伴隨著我的家,讓全家人都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苦。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三個警察突然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開始抄家,強行撬開我家木櫃,搶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把我帶到公安局。他們讓我坐「老虎凳」,我不坐,他們七八個警察對我拳打腳踢,把拖布都打斷了,整個頭臉全都腫得變了形,左耳被打得耳膜脫落,甚麼都聽不見了,把雙手銬在凳子上,動不了,沒辦法只能呼喊,最後把我送到看守所。

非法開庭時檢察院人員念起訴書,說我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我問他,我是怎樣破壞法律實施的,問了兩遍都無人回答,這時庭長說:這是上邊的指示,我們只是奉命行事,沒有辦法。

在看守所裏,想起自己以前身體不好有病,修煉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卻受到這樣的迫害,喊幾聲「法輪大法好」,三個警察把我銬在凳子上,拳打腳踢,我的門牙被打掉,打我的警察還說:我也是為了工作為了那點工資,養家糊口。我一聽,心就軟了,從沒有怨過他們。

被非法關押一年後,戴著手銬腳鐐送到監獄。在監獄,警察授意犯人對我進行毒打,右眼和太陽穴被打成青紫色,腫得看東西很不方便。還有的警察對我說,打死你們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一次一位獄中領導找我談話,說你們學的那本《轉法輪》我看了,你們學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如不是好人也學不了。

就這樣我在肉體與精神上都承受非人的折磨,真的是九死一生啊,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我被期滿釋放,家人來接,獄警不讓,又把我送到海拉爾西旗洗腦班十五天後才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夏季,610人員和國保警察又到我家讓我去洗腦班,我妻子說他不在家,外出打工去了,610人員說上邊找的緊,如不去就綁架也得去,我妻子劉玉霞沒辦法自己替我去了洗腦班,十八天後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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