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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鋼王雅新與孫利被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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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唐鋼計控處高級工程師王雅新女士與唐鋼職工孫利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在玉田縣大安鎮集市上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大安鎮派出所及玉田縣國保警察綁架構陷,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審。

十一點開庭, 張律師要求去掉當事人戒具,法官馬上讓法警去掉了王雅新、孫利的手銬,但保留了孫利的腳鐐(王雅新始終沒戴腳鐐)。

庭審中,王雅新的辯護律師張律師從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法輪功修煉使個人和社會受益以及抓捕、審訊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性進行了全面論述,並當庭指出,公訴人利用「兩高」的司法解釋作為法輪功學員的定罪依據是毫無根據的。希望法庭能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來維護社會正義,做出正確的選擇,還本案我的當事人王雅新一個清白,無罪釋放。

王雅新的丈夫從法輪功的歷史、講真相的緣由、法律、政策以及社會形勢的變化做了詳盡的說明,「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拘留、逮捕、關押、控告、審判,已經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誣告陷害罪、偽證罪和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所以,我的當事人今天站在這裏,不應是被告,而是原告,因為她才是受害者。她今天應該做的不是辯護,而是控告、控訴。對受害者的開庭,就是在參與迫害,就是在犯罪。」並指出派出所的報案筆錄中,報案人和受案人竟然同名同姓,如果不是巧合,就存在筆錄作假問題;要求「宣布當事人無罪,當庭釋放,並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我的當事人給予相應的國家賠償。」

王雅新在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是一種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煉。對法輪功的鎮壓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法輪功學員發的真相資料是讓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與政治無關。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在修煉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讓更多父老鄉親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在這個災難頻發的環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們所做的一切沒有危害社會、沒有傷害任何人,更與犯罪無關。

孫利在法庭上,兩次明確的表示,「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讓民眾誤解法輪功,我要讓人們知道真相,我沒犯罪。」

面對公訴人的發問,王雅新幾乎全部以「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或「請我的律師回答」作答。並詳述了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散發書冊到底在告訴人們甚麼,並告訴當庭的法官、檢察官: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們才有好的未來。

王雅新當庭還指出,在玉田國保非法抓捕關押期間,曾說「再找點來,給他(她)們湊足100份!」可以看出玉田公安國保警察辦案就是拼湊所謂「證據」。

公訴人張紹平雖在非法庭審中不斷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構陷孫利和王雅新,但始終不敢回應兩位律師及當事人關於犯罪四要件在本案中嚴重缺失的問題。公訴人張紹平因屢屢以「兩高」司法解釋誣陷法輪功,很快出現右側牙疼症狀。

當張律師讓當事人王雅新陳述自己走入法輪功修煉經過以及自身如何受益時,張紹平曾以表情示意審判長阻止。未果,又直接向審判長提出「與本案無關,建議停止律師發問」,但審判長說「律師可以繼續發問」。張律師也明確指出,這才是能看出法輪功好壞的關鍵。

法院為孫利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馬律師也多次表示「同意張律師的辯護意見」,並說「我的當事人對社會的危害性幾乎為零」。

庭審後,法官允許家屬與王雅新進行了短暫的會見。

王雅新的丈夫陳立武本是唐山鋼鐵公司優秀電氣工程師、唐鋼動力廠電氣部門主要管理人員。廠裏的幾任領導都很認可陳立武的人品和工作能力。有領導曾不止一次專門找陳立武談話,想讓他擔任領導職務,但按照「上邊」的要求必須放棄自己的信仰。陳立武告訴廠領導,自己能做到被領導欣賞,很大程度上源於自己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王雅新曾因丈夫修煉法輪功不但不能晉升,而且連平靜的生活都經常被騷擾,開始非常擔心、恐懼,以至於曾因此向恩愛的丈夫提出離婚。然而,在接下來的幾年中,王雅新從丈夫身上看到了這個年代罕有的好人品與超常的健康,於是王雅新懷著對真、善、忍的崇敬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但身體變得無病一身輕,而且修煉後的優秀品質獲得了家人和單位領導、同事的一致讚許。

善勸玉田縣公檢法人員:法輪功學員多次向你們講真相,不考慮自己的得失,儘管身陷囹圄,心裏更多的沒有考慮自己,而是惦記著你們未來的安危,真的是為了你們好。休庭時,有人聽到法警說:這是玉田法院接的最後一起法輪功的案子了(以後再也不幹了)。那就趕快釋放好人回家,為時不晚!

正如陳立武在辯護詞中所說:「那些手握權力卻見不得陽光的人,以政治的手段,層層下達不敢落在紙上的命令,肆意踐踏、破壞著法律的公正,將迫害披上法律的外衣,讓公、檢、法的從業者違背職業的規則,協從迫害的同時,也成了受害者,因為誰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

對於本案的最終結果,希望司法機關不要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實事求是,希望法官及相關人員聽從良知的召喚對本案做出無罪判決。

本次庭審公訴人:玉田縣檢察院起訴科張紹平 0315-6164745
主審法官 邵福順,玉田法院刑二庭副庭長、0315-6181924 18103252518 13785547189
審判員張春偉,玉田法院刑二庭法官、0315-6107690 18103252720 15032906918

玉田縣大安鎮派出所:
所長 劉樹峰 13832985487
副所長 靜大普 13832982198
警察 郭寶國、李廣東(13832984616)趙晨光

玉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楊宏亮、金世軍、張樹旺、南武
玉田公安局法制預審大隊:
趙偉、王陽、楊春松、楊建東

惡意舉報孫利和王雅新人員:
玉田縣大安鎮龍爪子村 王振忠13673296835
玉田縣大安鎮龍爪子村 王建軍13803314605

附:王雅新辯護詞

王雅新的無罪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我是玉檢公刑訴【2017】296號案件的當事人,對玉田檢察院對我起訴書中所定罪名及內容進行無罪辯護,具體如下:

一、法輪功是一種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煉,不是宗教。

法輪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的一種祛病健身的修煉功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對人真誠、善良、寬容、忍讓,不說假話,處處為別人著想,提升人的道德標準。法輪功沒有組織,沒有名冊,不收錢財,都是以人傳人、心傳心的形式在社會洪傳。想學就學,想走就走,沒有宗教各種形式,不是宗教。對社會有利而無害,所以短短七年時間,就有上億人走入大法修煉,身心受益。億萬法輪功修煉者親身實踐證明:「真善忍」是佛法,法輪大法是人類萬古難遇的高德大法。

二、對法輪功的鎮壓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

1999年7月,江澤民政府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學員前所未有的鎮壓,把這群普通民眾推到了政府的對立面。而這場鎮壓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如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眾多疑點證明,這是一場以政府名義製造的偽案。例如天安門起火是突發事件,怎麼這麼巧有中央電視台記者,有攝像機進行各個角度的拍攝?而且現場有警察帶著滅火器、滅火毯滅火。誰看到警察帶著滅火器巡街的?再有火燒到那種程度,點火用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如果我們用自己的大腦去思考,就會得出一個結論──這一切都是事先準備好的,是演戲,在欺騙民眾。還有電視宣傳的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等,更讓人產生疑問。因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絕對禁止殺生,書中也明確將自殺是有罪的。真正的法輪功學員怎麼會做這樣的事?在1999年鎮壓前怎麼從未聽說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呢?認識有理智的,如果真如電視宣傳的那樣,誰還敢去煉功呢?怎麼會有上億人走入修煉?即使在嚴酷的迫害中還不斷有人走進來,這些人都傻嗎?

現在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都有人自由煉功,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這些人中有專家、教授、博士、商業成功人士及政府官員等,而且法輪功得到各國政府的支持和褒獎,只有在中國大陸被打壓、禁 止,我們國家和其它國家對法輪功態度的不同是哪方面出了問題?

三、法輪功學員發的真相資料是讓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與政治無關。

億萬法輪功修煉者親身證實,法輪大法是佛法,這麼偉大的佛法是應該受到尊敬的,人對佛法的態度就決定著人的未來。我曾對我的法律援助律師講:「你知道我們為甚麼不能接受你對法輪功做有罪辯護嗎?因為說佛法有罪對你不好。」我不想對她說更重的話,可是佛法慈悲、但威嚴同在。任何對佛法的不敬都會受到天理的懲罰。老話講:謗佛謗法是人的重罪。

可是電視、報紙等宣傳工具對法輪功的造謠抹黑,使許多不明真相的善良民眾受謊言毒害,對法輪功排斥、歧視甚至敵視。其實他們沒有接觸過法輪功,也不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完全是這些宣傳造成的。我接觸過許多人,剛聽到我是煉法輪功的時,都帶著奇異的眼光躲著我,可是我們接觸一段時間後,通過我的言行,絕大多數人都改變了態度。她們說以前因為電視宣傳,不敢和煉法輪功的人接觸,現在才知道你們這麼好,法輪功不像電視說的那樣。可是我們每個煉功人接觸人是有限的,還有更廣大的民眾不了解法輪功,現在也沒有讓法輪功公開說話的地方。

為了讓更多的善良人明白真相,不再敵視佛法,得到大法福澤,我們只好選擇向民眾發放真相書冊等各種方式讓人了解真相,解除對法輪功的誤解。這些書冊中沒有暴力的東西,也沒有讓人做壞
事,更涉及不到政治。法輪功從未有過政治口號、政治訴求,而是告訴大家真實的歷史,揭露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告訴人善惡有報的天理及一些修心向善得福報的小故事。記住「真善忍好」,做好人的福報,使社會和諧穩定,人民道德提升,國泰民安,是大好事。

四、是非要用人的善來衡量才會得出正確的結論,做出正確的選擇。

善良是人最美好的品質。是非善惡要用人善良的本性來衡量才會得出正確的結論。使人做出正確的選擇。隨著時間推移,一切都會過去成為歷史。但一切都會在歷史中記載。長夜漫漫,終將歸於正義。正的永遠是正的,他不會為任何強權、任何人的意志而改變。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在這個重大事件中,每個人都不平凡,每個人都在其中擺放自己的位置。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別人也就是在善待自己。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懲惡揚善。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也提出要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維護公民的信仰自由,維護社會的和平穩定是每位法律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在修煉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讓更多父老鄉親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在這個災難頻發的環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們所做的一切沒有危害社會、沒有傷害任何人,更與犯罪無關。希望審判長、審判員以法律為準繩,以良知為準則,做出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經得起良知檢驗的正確論斷。請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辯護人:王雅新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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