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做高尚的人 吉林靖宇縣六旬陳淑梅被非法批捕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在靖宇縣江邊,法輪功學員陳淑梅和老鄉嘮了幾句家常,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於學軍等綁架,十二月一日,被靖宇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至今陳淑梅仍被非法關押在白山看守所。

今年十一月一日,陳淑梅在靖宇縣江邊遛彎,和一個老鄉打了一個招呼,嘮了幾句家常,然後就走了。走了沒多遠,就被便衣警察攔住,強行拖上車抓走。

然後,靖宇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於學軍等七八個人,野蠻的將陳淑梅拖到家中,完全沒有顧及陳淑梅雙側股骨頭壞死的劇烈疼痛,在沒立案、沒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強行抄家,搶走陳淑梅的大量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手機、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

十一月十五日,陳淑梅被非法刑事拘留,相關人員沒有及時給家屬送達刑事拘留票,陳淑梅被非法關押到白山看守所(地處白山黑溝村委附近)。

十二月一日,陳淑梅被靖宇縣檢察院批捕,批捕時沒有及時通知家屬,也沒有通知陳淑梅本人。

在十二月八日,律師會見過陳淑梅,後來又去過靖宇縣檢察院,檢察院說已經被批捕,卷宗還在靖宇縣公安局填充補充偵查材料,陳淑梅至今仍關押在白山看守所。

修煉大法 走出艱辛生活 樂觀開朗

陳淑梅,在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於山東省平度縣,曾經在花園供銷社工作,八十年代末,單位要改革要承包,她為了生活,幹起了個體戶,給人家刮大白、刷牆等。她身體不好,幹不了活,為了生計,天天吃止疼藥去幹活,包括吃大量的激素藥(比如雙氯滅痛等劇烈鎮痛藥),以至於導致雙側股骨頭壞死。

那時不僅身體上痛苦,還包括經濟上的困頓,精神上的壓力,比如能不能包到活,包到活有沒有人去幹,工人幹活的質量符不符合標準,甲方是不是有意在質量上挑毛病,幹完活錢好不好要,能不能給工人開出來工資,工人嚼不嚼牙,每天壓力多多,困難重重,愁苦萬分。

陳淑梅曾患有嚴重的胃病、胃潰瘍,關節病,股骨頭壞死,不能吃一點辣東西,天天吃胃藥。

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陳淑梅的胃病消失、痊癒。到今天為止,再沒犯過胃病,沒有吃過一粒胃藥。遇事比以前想得開很多,和以前判若兩人,生活也比較順利,精神樂觀,心胸開闊。

善待公婆 以德報怨

陳淑梅剛剛結婚時,公公婆婆對她很差。因為她父親身上有個富農的成份,因此公婆把她當成下等人對待。婆婆經常挑起事端,致使她在懷孕期間,公公朝她肚子上踹,在她丈夫沒有任何勞動能力,又無任何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在東北寒冬中,讓他們夫妻二人從公公家搬走。幸好天無絕人之路,有好人接納了他們,還給了很多生活上的幫助。

作為懷著孩子的母親,被至親趕出家門,致使後來受了無數的苦楚,這些痛苦讓她對公婆有積怨,成了抹不去的一道疤,每每提起過去,淚水就止不住。

直到她學了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洗去了她心裏的傷痛,解開了這個結,化解了多年的積怨。在婆婆多年臥病在床時,在她所有的小叔子、妯娌們中,只有她最善解人意,照顧的最無微不至。她婆婆看不到她時,就很想她,讓人去找她。她妯娌說:誰要說大嫂(陳淑梅)一個不是,我都不幹。

她得法後,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她母親腦血栓後遺症的時候,雖然她腿腳不方便,在她所有的姊妹中,她主動提出她要全職伺候母親,在她母親需要全天二十四小時照顧的時候,她大姐、二姐也來照顧她母親。

本來她和她大姐輪流值夜班,後來因她大姐夜晚不起來值班,致使她母親半夜上廁所摔倒,以至於腦血栓更加嚴重,臥床不起。本來她很生大姐的氣,但一想到自己是修煉人,要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心胸豁然開朗,主動去做大姐沒盡到的責任。而二姐經常上網聊天、打遊戲,這樣她主動擔當了整個伺候老人的責任。無怨無悔,不去攀比,這在她沒修煉前是根本就做不到的。

陳淑梅就是這樣十幾年如一日的照顧著一個不會說話、只有一隻手會動、癱瘓在床的母親。每天給母親洗臉、刷牙、餵水、餵飯、曬太陽、大小便。十一年了,真的不容易。

她的一個外甥都說:這十幾年來你是咱家的功臣。

放淡利益 賣菜人樂了

她在修煉前是一個比較看重利益的人,修煉後對個人的利益漸漸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對他人更善良,更善解人意,樂於助人。不管是鄰里鄰居、親朋好友、還是陌生人真正需要幫助時,她總是盡自己所能出錢出力熱心幫助。

有一次她去市場買菜,賣菜的人多找了十元錢,她沒有注意,錢拿在手裏往家走,走了一段路,發現商家多給找了十元錢,她就想這錢我不能要人家的,我得給人家退回去,她就往回走,找到賣菜的說:「你給我找錯錢了。」賣菜人臉一沉,很生氣的說:「我家賣菜這麼多年了,從來沒算錯帳。你說找錯錢了,為甚麼你當時不說?」她說:「你多找了我十元錢。」說話間,就把錢遞給了對方。瞬時間,對方陰沉的臉露出了燦爛的笑容,連聲說:謝謝!

曾兩次被綁架關押

在二零零一年,去北京天安門城牆上寫法輪大法好等真相,被警察發現,被綁架,並被送回吉林省靖宇縣看守所非法拘留。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號(或五號)被白山市公安分局在家中綁架並抄家(抄走很多大法書籍),當時家住白山市紅旗街紅旗橋(東風橋後道)西側老紅旗派出所對面。被關押在白山市看守所四個月左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