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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菏澤曹縣看守所所長王永峰遭惡報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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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原山東菏澤曹縣公安局看守所所長王永峰,現年五十八歲。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約十八時許,王永峰一人外出散步,被一輛大洋四輪電轎車撞倒,被一路人發現時,已車逃人亡。

王永峰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一直追隨中共江氏集團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利用手中的職權,強制他們勞役,唆使犯人毆打他們,不允許他們煉功,還親自參與對絕食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強制灌食。

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給他講真相,列舉外地及本地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他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

善惡必報是天理,最終災難落到了王永峰的身上。

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局長韓玉彪遭惡報獲刑十九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雲南省高院終審認定:原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局長韓玉彪總共貪污、受賄金額有八百五十多萬元,犯貪污罪、受賄罪及濫用職權罪,被判處十九年徒刑,並處罰金二百五十萬元。

韓玉彪,一九七一年八月出生, 一九九三年九月參加工作,警號為18714,二級警督,曾歷任宜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三大隊大隊長、官渡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局長等職。

韓玉彪涉嫌受賄,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雲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逮捕。二零一七年七月被判處十九年徒刑。

韓玉彪案牽連甚廣,除了官渡分局,昆明市局和另外一個區分局也有數名治安管理部門人員和派出所所長被調查。

在此,真誠的奉勸那些繼續以「我是執行上邊的命令」,「共產黨給我工資我就給他幹活」,或抱著各種僥倖心理的公檢法人員,請不要再癡迷不悟了,要看清局勢,給自己留條後路,否則王永峰、韓玉彪的今天可能就是你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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