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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陳智聰、江榮欣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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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法輪功學員陳智聰、江榮欣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同時在深圳寶安區法院被非法開庭。當日早九點半,寶安區法院門前黑壓壓地站了幾排警察,小法庭內除了警察和便衣,被允許旁聽的只有當事人的各一位親屬和律師協會的兩人。

陳智聰(約二十二歲)被綁架是因為車上被發現有六百零四張光盤。他開始承認是自己的,這次否認了指控。他解釋說,東西不是自己的,但因為東西是在自己姐夫的車上被發現的,他怕連累家人,就違心地承認了。其實後來警察發現從刻錄時間來算,也不可能是陳智聰刻錄的,他根本不具備刻錄條件,他也不知道六百零四張光盤從何而來。

為陳智聰辯護的律師質問公訴人張連剛,這些光盤不是在我當事人和他親屬的親眼見證下搜出來的,也沒有當場簽字,你有何證據證明東西一定是我當事人的呢?這東西從何而來?請你解釋清楚。張連剛啞口無言。

審判長阮志明沒有打斷律師的話。但遺憾的是,整個庭審時間,給陳智聰和律師的時間只有四分之一,不到中午就全部結束了。

江榮欣被非法羈押逾一年,看上去羸弱不堪、消瘦蒼白。家屬為江榮欣請的律師連續三次探視被拒,後家屬又換了一位律師探視,國保威逼江榮欣傳出親筆紙條,上面寫他要辭掉該律師,選擇「政府指派的」的律師。開庭前夕法官說,「政府指派的」的律師也不願幹了,變成沒有律師願為江榮欣辯護。但此番庭上還是出現一位「政府指派的」的律師,做的是有罪辯護。

法庭上,江榮欣不承認非法經營,說自己沒盈利。律師說江榮欣是主動交代,有所謂「立功」表現,但公訴人張連剛窮追不捨、步步緊逼,逼江榮欣認罪,說不能輕判。

法官自始至終一言不發,但公訴人張連剛表現很邪很囂張,他念起訴書上江榮欣對一些法輪功學員,所謂與真相基站有關的指控,但江榮欣回答多是「記不清了」、「可能是」等等模稜兩可的話。不排除兩種可能:一、江榮欣被國保刑訊逼供、誘騙他構陷、出賣他人,假說可以保釋或輕判他,江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違心地做了糊塗事,過後自責,在法庭上想反悔,又攝於邪惡的淫威不敢明確翻供;二、國保和公訴人在江榮欣的所謂證詞上做了手腳:捏造、篡改或誇大事實,以達到他們所謂破大案、立大功、多拿獎金的升官發財的目的,又恫嚇和威脅江榮欣配合他們,否則江榮欣大可以明確答覆「是」或者「不是」,就不會這樣似是而非地回答了。

江榮欣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當時,由廣東省政法委、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省公安廳、省國保等直接操控、部署,由廣東省各地區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局國保警察等參與,綁架了大約二十名法輪功學員,似乎大多與真相基站有關。非法被羈押期間,江榮欣兩次出現心肌梗塞症狀,血壓很高,被送醫急救,危及生命。家屬與律師曾強烈要求放人,被拒。深圳國保把江榮欣轉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單獨迫害,天天提審、洗腦、強制轉化他。據悉國保人員曾明確透露,他們要破案立大功,多拿獎金。他們企圖把江榮欣作為突破口,構陷「指證」廣東「九二四」綁架案中的善良民眾。

法庭未當庭宣判。


參與庭審的部份單位人員地址、電話如下:
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張連剛0755-29668630
寶安法院法官:王恩健:電話號碼:0755─29997754
審判長阮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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