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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扶余市吳寶臣被警察跳牆入室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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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扶余市法輪功學員吳寶臣,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晚被派出所警察跳牆入室綁架,送往拘留所非法關押九天多。

下面是吳寶臣自述遭迫害經過: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晚八點多鐘,我正在家裏收拾門房,忽聽有人在門口喊我的名字。我出來到大門口一看,是陶賴昭派出所的人,開警車來的,有:所長林某(警號705546),副所長於佔新,趙佰明和於某四人。

我說你們來幹甚麼?他們說來看看。我說我沒做壞事,看甚麼?他們說檢查檢查,把門開開。我說我不能給你們開門。隨即我就把大門在裏面鎖上了,所長說:從牆跳進去!我說你們敢進來,我就打電話控告你們。

隨後,於某就繞過正房從西牆跳進我家的院子,我拿出電話撥通了「12389」專線,電話語音提示舉報投訴按「1」鍵,按完「1」鍵又提示按「2」鍵,這時跳進院子的於某挾持著我,隨手拿起斧頭砸了鎖,砸了幾下沒砸開,這時外面的所長幾個人把我門房的門拽開了,他們幾個人破門而入。由於嘈雜聲太大,舉報電話沒打完,他們硬是把我從門房的門抬上警車,隨後把我拉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他們坐在椅子上,我沒座,坐在地上。這時扶余國保大隊三個人來到派出所,他們夥同國保人員亂編造筆錄,這時已經凌晨一點鐘了,之後將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關入犯人柵欄屋。到了凌晨二、三點鐘,他們把我叫到信息採集室,強行按住我手採集手紋信息。凌晨四點,他們將我們兩個拉到扶余拘留所。

進拘留所,我拒簽字,被非法關押了九天多後放回。

在派出所人員對我家破門而入時,林所長持手槍正對著我女兒問大門鑰匙在哪,女兒說不知道。這是我從拘留所回來後女兒給我講的,他們還在我家拿走了師父法像,並且讓我媳婦在紙上簽字畫押,證明她不煉法輪功。

自從今年六月份,扶余國保和陶賴昭派出所「敲門行動」到我所在工廠去騷擾我,我一直失業在家無活幹,造成我家裏經濟非常窘迫。我上有七十多歲兩位老人,下有上學的孩子,如此迫害也給我們精神上造成極大的傷害。


相關人員信息(區號:0438):
林立剛 陶賴昭所 所長 5951327 18043806157 18043806156 13604388006
李德峰 教導員 18043806585 18043806326 13604386112
於佔新 副所長 18043806586 18043806463 13804386123
於萍 18043806582 18043806442 13514381110
張逸澤 13630330016
李賀 1584387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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