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馬佩芳訴述他所遭受的迫害:
我叫馬佩芳,饒陽縣故城村人,今年七十歲。從一九九九年年底到二零零四年,我家就沒安生過,警察年年到我家抄家、騷擾,一年好幾次:每到敏感日、十月一日、一月一日,過大年也不放過,公安局和城關派出所警察在我家蹲坑監視是常有的事。不分白天黑夜,也可能深更半夜,他們就像土匪一樣,吆五喝六的強行進家亂翻,天花板、棉被、炕被、衣櫃裏衣物……被翻騰後扔得滿屋都是。
有一回,半夜又到我家,正要翻牆進院,我兒子忍無可忍,抄起棍子自衛,「你們誰敢再進來,我就敢拿棍子敲死你們!」其中一人趕緊說:「別別!我們也是沒辦法,上邊非要來!」
二零零零年八月底,因為有人給了我一張法輪功真相傳單,公安局國保警察國某某、宋某某就關押了我八天,非法罰款一千元。
饒陽縣看守所帶血的「玉帶豆」
二零零四年我五十七歲,九月底的一天下午,我播種完麥子,晚上剛到家還沒吃晚飯,公安局夥同城關派出所十幾個人,大約四輛警車,到我家,我的親人們極力保護我,阻止他們抓捕我,親人們被推搡開。
我被非法關進了饒陽看守所,在那裏被強迫做奴工,拉(用刀子割)蠶豆。給食品廠家用刀子拉蠶豆(據說以出口日本為主)。用一種特製的刀,這種刀的刀板寬約二寸,長約一尺二,厚約一寸,一面固定著兩個刀片,把發泡煮好的蠶豆在兩個刀片間一蹭,就在中間割出一條帶狀的刀痕,再用大拇指指甲把兩頭的硬皮勀掉,只留中間,像一條帶子纏在蠶豆的中間,有一個好聽的名字~玉帶豆。可它卻是無數人的噩夢。
被非法關押的前三天,拉蠶豆隨意,不給具體數、不定量。第四天,我沒能完成「任務」,晚上被犯人暴打一頓,把我脫光了,用玉帶豆刀板打我,差一斤打一下。不讓打,幾個犯人就摁著我打。我是個要強的人,努力地幹活,手被刀片割破無數次。
七、八天後,我的兩個大拇指指甲蓋都變黑、化膿了。十幾天後,用手一拿,兩個指甲蓋都脫落下來,不停地流膿、流血水,鑽心的疼。我懇求看守所所長孔某某別讓我幹了,孔所長一口回絕:「這不是慈善機構,不是養老院,黑指甲的多了!」
沒辦法,咬牙堅持著。晚上休息時,我把指甲蓋拿下來,裝兜裏。早上一起床,趕緊把指甲含在嘴裏,讓卷曲變形變硬的指甲變軟。在幹活前,把指甲掰平掰好,用膠布把脫落的指甲死死地纏緊,固定在兩個大拇指上,依然用這兩個「指甲」去勀蠶豆皮。
因為纏得太緊,兩個大拇指總是黑紫黑紫的。俗話說:十指連心。那個鑽心的疼,每勀一下都伴隨膿水、鮮血,把每個白色的玉帶豆都染成紅色,每天都是滿滿的一大盆紅色的玉帶豆!旁邊的犯人說,「看咱們的豆是白的,馬老頭的豆是花的」。
我因為手指疼得厲害,天天完不成任務,天天挨打。後來有人看我年歲大了動了惻隱之心,改用鞋底子打我。有一次,我差十七、十八斤沒完成任務,我不同意,要打就打死了。犯人們就要我「架飛機」。 「架飛機」就是把牙刷柄在水泥地上磨尖了,尖頭頂在頭頂,毛刷頭頂在牆上,貓著腰撅著屁股,兩隻胳膊,往背後翹著,時間長了手就堅持不住,一耷拉下來,犯人們就從背後一抬我的胳膊,那個牙刷柄的尖一下就扎進頭皮裏……
酷刑演示:架飛機 |
我還被「釣魚」折磨過。犯人把衛生紙捲成長長的細紙捲(就像煤油燈的燈芯),一頭插在尿桶裏,一頭叼在嘴裏,甚麼時候尿到了嘴裏甚麼時候才結束,才允許睡覺。他們認為聽話的,紙捲就捲得短;不聽話的紙捲就捲得長,蹲在地上蹲了半宿。
在進看守所之前,我的小腿受外傷,在看守所,因為惡劣的生活環境、高強度的奴工勞動、緊張疲憊的身心,我的腿迅速變黑變腫,晚上休息後,我天天就用手自己捏腿,結果從傷口往外冒黑血,用了一卷衛生紙才擠完了黑血。犯人們說:看,馬老頭放血呢!
一天晚上,在我被安排值班兩小時期間,我心臟難受得厲害,堅持不住,坐在炕沿上想要休息一會,剛坐下,就被看守所警察劉某某從監控裏發現,他把我吊銬在後窗戶上,我說,我認識你爹。他說,認識誰也沒用。我的雙手被手銬銬在後窗戶的鐵棍上,兩隻手舉在頭前,銬了一宿,別的犯人起床了才把我放下來。當時胳膊都腫了。
孔所長、號長、犯人都說:對你們法輪功不講法律、不講政策。上邊怎麼說,我們怎麼做。
在衡水公安局桃城分局遭受的折磨
十月十五號左右,早晨國保頭子高某某給我戴上腳鐐手銬,把我送到衡水公安局桃城分局,把我移交給了一高一矮兩個警察,我說:我沒有犯罪『我不是犯人,按真善忍做我沒錯。他說,你知道這是哪嗎?二話不說就開打。
那個矮個警察(饒陽人),用一硬皮文件夾不停地反正抽打我的左右臉,打到大約二十多下我失去知覺。醒來時,矮個警察正用拇指和中指彈我的頭,測試我有沒有知覺。他說,他X的,兩個多鐘頭了,你還沒知覺嗎?!
我的右手右腳被分別銬在牆上,因手銬沒鎖死,他一推我,手銬就緊一扣,就咬我的手腕一口,胳膊手都變得又紅又紫。疼得我跟他們極了,說你們打死我吧,打不死我就自己撞牆撞死。他們還誘惑我,讓我出賣別的大法弟子,說:「你說出倆人你就沒事了,說出三人立即放你回去。」我不會說的。
就這樣我的胳膊幾年後還是紅的。他們還打我,搧耳光,用腳踢我,用腳碾我的腳趾頭,躲也躲不開。
下午,七八輛警車跑到我家的果木園翻了個底朝天(找打印機),沒找到。晚上,回到衡水,換個方式繼續折磨我。他用一根不鏽鋼管,打我的小腿明骨,因此處沒有肉,鋼管打上去鑽心的疼,他問我,我說不知道,就敲我一下。我是一個硬漢子,沒求饒,沒落淚,可這種折磨讓我難以承受下去,生命的承受到了極限,生不如死。如果開著窗戶,那時我會毫不猶豫地從樓上跳下去……
整整一天一夜,他們看從我這裏沒拿到他們要的情報,又拿來一種刑具:一個木板,上邊固定了十個套子,能套住十個手指,再固定緊,從指甲釘進十個大頭針,再用點燃的蠟燭燒烤大頭針露在肉外面的部份。我說:你們打死我得了!我不配合,他們只好作罷。那兩個警察離開了。
高某某就去叫我,「天快亮了,咱們走吧。」我說:「你把我送進來就不管了,他們要打死我了,你也逃不了幹繫!」回到饒陽,又把我關進饒陽看守所,天亮了,犯人們開始幹活了。
我要求號長睡一會,一天一夜沒睡,號長不幹,我說:我很睏,拉破手了誰負責?!有犯人問:老頭,挨打了吧!他們說:白眼珠子都成紅的了!他們都是「過來人」,深知中共警察的心狠手辣!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為我心跳達每分鐘一百七十八次,又因為我得過肝炎,高陽勞教所拒收。他們索要九千元,實際,各方勒索、敲詐,加之兒子怕我受罪主動送禮共計一萬五千七百元。
就這樣八十七天後,我回到家裏。一照鏡子,發現我的右眼下方依然有被用文件夾打臉後,毛細血管破裂後留下的紅血絲。直到十年後的今天,還有一小片紅血絲沒能褪去。
北京奧運前被綁架勒索
有一年的敏感日,有消息傳來,他們又要來騷擾,我被迫晚上不敢在家睡覺,住在地裏的窩棚裏,一連好幾個月,直到冬天下了雪,實在是太冷,凍得不能忍受了,才找個安全的人家睡覺。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號左右,北京奧運前,我六十一歲,饒陽警察再一次無故闖入我家,警察多達二十多人,氣勢洶洶。就因為我家安裝了一個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的「大鍋」,我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勞教一年,又是明著勒索九千元,實則達一萬五千~一萬六千元。拿錢放人,不拿錢就送勞教。共計三萬多元。
對於一個農民家庭來說,如果每畝地年收入一千元,那是三十畝地的純年收入。這三萬多元,這都是我們老倆口省吃儉用和老伴四處借來的錢,好幾年才還清。
二零零八年回家時家裏給的吃飯錢大約二百元錢叫我在單上寫清;寫完後就往外推我。我說還沒給我錢呢,所長們說不給,就這樣把我推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