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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港市王振華夫婦遭非法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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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近期,遼寧丹東東港市孤山鎮政府、社區、派出所、邊防等相關部門聯合參與對當地十多名法輪功人員及家人的騷擾,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晨七點三十分,王振華夫妻二人均遭劫持、綁架和非法審訊。

王振華,男,今年五十五歲,一九九七年與妻子李衛華一起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兩次進京和平上訪,第一次被抓非法拘留十五天,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王振華和他的朋友到北京去辦事,在丹東車站出示身份證買完票候車時,被一不明身份的人盤問:「你去哪裏,幹甚麼」?王振華說:「去北京」。上車後,車行駛在半路又有兩次不明身份的人分別用同樣方式來盤問王振華。王振華不解,心中疑惑,為避免糾纏麻煩,王振華中途下車,住到瀋陽一家賓館。當王振華出示身份證驗證過程中警察那邊就知道他所住地點。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一夥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遼寧當地公安部門搜剿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這樣,當地法輪功學員無論走到哪裏,一查身份證上的名字就被非法抓捕(是因名字被輸入相關數據庫)。

當天夜晚,瀋陽某派出所幾名警察破門而入把王振華摁在床上戴上手銬,在賓館進行非法審訊。又通知丹東市大孤山經濟區公安局(王振華家所在當地公安部門),四月二十四日早上丹東市大孤山經濟區公安局孤山派出所警察驅車到瀋陽賓館將王振華劫持回本地繼續非法審訊,一直到當晚八點才將其放回家。

王振華遭綁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去北京辦事那天(四月二十三日)正好臨近四月二十五日(正是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的紀念日)。王振華被當地公派出所警察劫持審訊的同時,警察還將他的妻子李衛華(法輪功學員)綁架(名曰:協助調查)。

李衛華是小學教師。在東港市新立小學工作,警察是到單位綁架她的。過程如下: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晨七點三十分,李衛華在單位正常上班,大孤山經濟區公安局孤山派出所一名趙姓便衣警察驅車到學校將李衛華和學校的鄭校長一起拉到大孤山經濟區公安局。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一下車,二人就被趙姓警察帶進一間戒備森嚴的審訊室裏,警察令李衛華坐在帶有手銬和腳鐐的那種鐵圈椅子裏(它是一種刑具,又名叫「老虎凳」),李衛華說:那是犯人坐的,我沒犯法我不坐。」李衛華沒有配合,隨後就被非法搜身,連兜裏的發卡都被搜走。八點半左右,李衛華第二次被送回審訊室,副局長潘寶昌親自對她非法審訊。潘再次強迫李衛華坐在帶有刑具手銬和腳鐐的那種鐵圈椅子裏,李衛華沒有配合。再次正告他們:我沒有罪,那不是我應該坐的地方。潘寶昌在對李衛華高聲斥責的同時,喊來兩名警察強制的將李衛華銬在鐵椅子裏刑訊逼供。施暴過程中,李衛華的手指被手銬夾出血,李衛華個子矮小,老虎凳下面的腳鐐子搆不著銬不上才作罷。

刑訊逼供未成,潘寶昌手指著李衛華大聲喊叫:「你不配當老師」,等等諸多人身攻擊的話。在場的鄭校長目睹了副局長潘寶昌的暴力執法的全過程。潘寶昌的非法審訊(暴力執法)從上午八點半到十一點。在潘寶昌的指使下警察又上學校把李衛華個人手機拿來,未經她本人同意就私自進行非法查看。同時又要李衛華進家的門鑰匙,欲非法抄家。遭李衛華拒絕後,警察威脅說;不給鑰匙就找開門鎖匠把門撬開。李衛華被迫告訴房門鑰匙在學校的存放地點。十一點,警察宋維剛拿著搜查證給李看,那上面有潘寶昌、趙雲鋒簽字。

中午十二點非法抄家。下午一點多才用車把李和校長送回學校。近八個小時對李衛華實行的合計八個小時所謂協助調查的全過程,全是暴力執法的違法犯罪過程。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早晨六點左右,孤山當地因此事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或社區人員登門騷擾或電話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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