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雲蘭被中共警察毆打致癱瘓 |
醫院談話記錄 |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活水村法輪功女學員石雲蘭、劉考鳳一起散步至村邊大橋時,被警察綁架到活水派出所。活水派出所長郭宏傑、副所長李鑫紹指使七、八個警察將劉考鳳綁在椅子上不停搧耳光、踢打,劉考鳳一顆門牙被打掉,血流不止,打人警察害怕留證據,趕緊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打完劉考鳳後,所長郭宏傑、副所長李鑫紹又到另一個房間裏,一進門甚麼也不說舉手照著石雲蘭頭部猛打,時間沒多久,石雲蘭被打得嘔吐,不省人事。郭宏傑、李鑫紹發現叫不醒石雲蘭,著了慌,在十月十日凌晨六點將昏迷的石雲蘭送往武安市第一醫院。第二天下午一點,醫生給石雲蘭做了開顱手術,由於被毆打造成頭顱內出血時間太久,造成石雲蘭話語不清,下肢癱瘓,三年來只能坐在輪椅上。
活水派出所警察在石雲蘭入院時交了一千元醫藥費,後陸續給了幾百元後,便開始推脫責任,拒絕支付醫藥費。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石雲蘭在武安市第一醫院神經外科住院已三年,由於醫院後期未收到派出所方面的付款,石雲蘭腦部右側缺失的頭蓋骨二次修補手術一直耽擱著。目前已欠醫院二十五萬元醫藥費。而武安市公安局方面拒絕立案和開驗傷單,派出所方面不出面解決費用問題,石雲蘭被扣押在醫院整整三年也無法出院。
石雲蘭家屬在經過三年的控告和逐級上訪後,武安市有關部門把賠償事項壓給了武安市活水鄉政府和武安市活水派出所兩家單位。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活水鄉政府給了五千元錢後,對於家屬依照法律列出的賠償金,開始和活水派出所互相推諉。
家屬多次逐級向邯鄲檢察院、河北省檢察院、河北省公安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長郭宏傑及打人者刑事責任,法辦打人兇手,並要求賠償。邯鄲市紀檢委部門也四次派人到活水鄉派出所照相、採集派出所警察相片,讓劉考鳳指證打人兇手。
對於活水派出所警察無故毒打兩名法輪功學員,所長郭宏傑、副所長李鑫紹觸犯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家屬表示不管告多少年,砸鍋賣鐵也要告到底。
主要責任者:
河北省邯鄲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長郭宏傑(遭車禍報應)
河北省邯鄲武安市活水派出所副所長李鑫紹
原武安市公安局局長黃玉凱
原武安市委書記張臣良(已遭報應被逮捕)
活水派出所:
辦公室:0310-5975110、0310-5985110
所長郭宏傑13803201001住址:武安市八棟樓小區,郵編056300
副所長李鑫紹18931600150、15081019110住址:武安市東關街果園街4排2號,郵編056300其父李林剛。
副所長王保書18231051520
河北省武安市政法委:0310-5653587、0310-5689931
河北省武安市信訪局:0310-5178766
活水鄉政府各辦公室:0310-5975839、0310-5975668、0310-5975918、0310-5975995、
活水鄉書記王旭東15230050288
活水鄉司法所所長郭延華17703300184主管石雲蘭案件賠償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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