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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鎮原縣農機局女幹部強維秀再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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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法輪功學員強維秀女士,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下午從西峰迴鎮原的途中被警察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鎮原縣看守所。

強維秀現年四十九歲,大學本科學歷,鎮原縣農機局幹部。一九九七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在中共長達十八年的迫害中,五次被綁架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飽受殘酷折磨。以下是強維秀自述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鎮原縣國保大隊長呂正品等人闖入我家,拿走了桌上的《轉法輪》,並將我強行帶到鎮原縣公安局,單獨關押在一間辦公室,幾個警察軟硬兼施威逼讓寫不煉功的保證,被我嚴詞拒絕,逼的我丈夫寫了一個,後被我撕了。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讓我回家,那天雨下的很大。

以後的日子裏,警察到家裏騷擾幾乎是家常便飯。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為了得到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爭取一個做好人的權利,一九九九年年底,我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綁架後非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下午轉到慶陽市駐京辦,後被鎮原縣警察呂正品等人劫持到當地看守所。在鎮原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兩個月。

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命令我背看守所的規章,並威脅說:「給一個星期的時間,若不背就戴銬子。」早上又強迫跑操。我認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自己不是犯人,就不配合,堅持打坐煉功。結果被戴上手銬、腳鐐,我依然盤腿打坐。警察多次穿著皮鞋朝我身上亂踢,幾乎每天都得遭受一番折磨,直到出來時才卸下手銬腳鐐。我還被多次非法審訊,做筆錄。從看守所出來時,呂正品從逼迫我家人交的兩千元押金中,扣除了一千多元,作為他們進京接我的費用,沒給任何憑據。當時看守所所長是秦德璽(已退休),副所長劉俊輝,參與迫害的還有警察李國民、胡國勇、何金花等。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從看守所出來,我回單位上班。鎮原縣城關派出所警察張家濤等人每天到單位或家裏騷擾一趟,說是怕我再次進京上訪。有人出主意:「與其每天來人巡視,還不如直接把人關起來。」上班剛滿一個月,我又被非法關進鎮原縣看守所。為了抵制無理迫害,我剛一進去就絕食抗議。三天後,警察叫來一名醫院大夫和幾名男犯壓住我的身體,撬開嘴強行灌食。我不配合,極力抵制,灌不進去。他們就強行從鼻孔插胃管,反覆多次才插進去,看到那恐怖場面其她女犯都嚇得發抖。為了防止拔掉管子,又將我的雙手背銬。每次灌完食後,將管子用膠帶直接粘在臉上,以後由警察指使同號室的女犯灌。鼻孔整天插著胃管,那滋味特別難受,背銬更痛苦,又因背銬從不打開,從此便無法睡覺,上廁所都得女犯幫忙解提褲子,真是苦上加苦,我忍受著殘酷的折磨,期間仍被非法審訊。七天後,警察怕承擔責任,才將我釋放。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春天,我第二次進京上訪。坐上車不久,就被鎮原縣警察劫持,拖到警車上直接非法關押進鎮原縣看守所。因為堅持煉功,我又被警察戴上手銬腳鐐,有時連續好多天背銬,還多次被腳踢、被拖拽。一個月後,我回到家中。

第四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秋天,我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回來,在室外煉功,被鎮原縣110綁架到鎮原縣城關派出所,非法審訊後,我被轉到鎮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為了阻止煉功,我又被戴上手銬腳鐐,並多次被警察連踢帶拽。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鎮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城關鎮派出所警察對我非法審訊,羅織罪名,編造假證據,並強迫我在非法勞教書上簽字。被拒絕後,警察說:「你不簽字,就在上面寫上拒絕簽字」。之後,派出所所長陳某和警察張五堂,將我強行劫持到蘭州市平安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七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後延期三個月。並從我單位勒索現金八百元作為途中費用,當時坐公共汽車,車費也就幾十塊錢,根本用不了那麼多,我回單位後從我工資中扣除八百元錢。

每次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時,我衣服上拉鏈、褲勾等全被強行拆除,鞋上帶鐵的也全被拆掉,衣褲上的鬆緊帶全被拆除,頭髮被剪掉,所有衣物包括身體全被一一搜查。每次被綁架後,鎮原縣城關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就強行闖進我家,非法抄家,抄走的物品也不給收據。家人說:「每次抄家時,恨不得挖地三尺,將家裏翻得亂七八糟……」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我被非法關進蘭州市平安台第一勞教所。我堅信修煉法輪功無罪,信仰真善忍無罪,自己不是犯人,對勞教所的無理要求都不配合。因我不背勞教所守則,每晚被強制在室外站到十二點以後才讓進屋睡覺,直到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冬訓期間我不配合訓練,我想自己是煉功人就該煉功,就坐在地上煉功,結果被戴上手銬關小號半個月。四、五個勞教人員輪番看守,強制我白天、黑夜站著,不讓睡覺。後來我腳腫的穿不上鞋,好心人找來四十號的大布鞋讓拖著,行走非常困難,腳挪動一點都鑽心的痛,晚上腳疼的無法睡覺,只有坐起來抱著腳熬到天明,持續一個星期後才有所好轉。

我當時在七大隊一中隊,教導員是谷豔玲,後被轉到二中隊,教導員是胡瑞梅。為了抵制勞教迫害,我曾經絕食。絕食三天後,在隊長的授意下,幾個身強力壯的勞教人員,將我按住,強行野蠻灌食。有壓胳膊腿腳的,有捏鼻子的,有撬嘴的。因我不配合極力抵制,每次灌食都得承受極大的痛苦,那場景誰都不忍心看。十天後我被強行帶到醫院,在床上手腳被捆綁著,長期插上管子灌食,並強行輸液,此次絕食達半月之久。

有一段時間,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煉功反迫害,並喊「法輪大法好」,結果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在深夜被帶到勞教所的廠部醫院隔離,酷刑迫害。

三中隊警察李小靜給我上背銬,背銬中間穿上繩子綁到窗戶鐵欄杆上將我吊起來,腳尖著地,做法非常狠毒。因我被帶到住院部,影響了中隊的分,在我回隊後的一天半夜,兩個強壯的吸毒人員將我帶到室外牆邊,一頓暴打,一個吸毒人員朝我肋骨猛擊一拳,我頓時上不來氣,出不了聲,窒息了一樣,倒在了院子裏,好一陣才緩過氣,後來肋部疼痛了好長時間。我還被延期三個月。

我曾經寫了一份揭露勞教所私設刑堂迫害大法弟子的信,給了大隊長戴文琴,以為她不知道裏面的迫害實情,希望她能秉持公正。沒想到問題沒得到解決,我還被強行帶到勞教所大門外的平房裏吊銬起來,僅腳尖著地。此種酷刑時間不長就痛苦至極,無法形容。此次迫害持續一星期之久,因長時間吊銬,我兩隻手腕被銬爛,至今還留下疤痕。當時是二中隊指導員胡瑞梅實施迫害,大隊指導員敬雪峰還將我辱罵一頓。

在平安台第一勞教所,除星期天外,每天都得到外面幹農活,鋤草、翻地、掰玉米等,還有磨寶石、編毛辮子等。伙食極差,水煮菜沒一點油,吃的麵經常是又焦又稠夾帶生麵疙瘩。熱水很少,喝的也是涼水,冬天在院子水龍頭邊洗衣服,盆子和地面很快就凍在一起,水裏都是冰碴子,洗頭多數用涼水。

女法輪功學員全被非法關押在七大隊,當時大隊長是戴文琴,指導員是敬雪峰,一中隊指導員是谷豔玲,二中隊指導員是胡瑞梅,三中隊指導員是李小靜,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上,她們都表現的非常賣力。

第一次被迫離流離失所

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工資停發。後來上班時工資被降了三級。城關鎮派出所警察張家濤等經常到我家裏或單位騷擾。他們一進辦公室,辦公室的職工就得離開,極大的影響了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對我也造成極大的傷害。

有一次他們到我單位對我叫囂:「你有本事你走啊!」連說了幾遍。我一氣之下離開了家,流浪他鄉,當時是二零零二年春天。

我走後,鎮原縣國保大隊、城關鎮派出所警察到處暗中追尋,並與蘭州市公安局相互串通,密謀盤查。

二零零二年九月,我被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魏東一夥劫持到蘭州市公安局,強行給我戴上腳鐐、手銬,並非法審訊。後來又套上頭盔,慶陽市西峰區的兩個警察,為了打聽劉志榮(慶陽市西峰區團結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已被迫害離世)的下落,氣急敗壞的多次用腳踢我,並上下扯拽我戴的手銬,恐嚇威逼了一夜。第二天鎮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呂正品、城關鎮派出所所長苟會峰(此人後來因車禍遭惡報死亡)攜帶偽造的假證據將我劫持到鎮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仍然多次非法審訊。兩個月後我被通知非法勞教兩年九個月。我身上攜帶的一千七百多元現金,被呂正品以打電話找人用去為由扣除一千三百多元,未給任何憑據。

抵制勞教迫害 摔斷椎骨

我被非法拘留兩個月後,城關鎮派出所警察方志強攜妻兒並帶一名朋友,夥同司機張五堂,欲強行將我劫持至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半途車發生故障停下維修,為了擺脫迫害,我藉機走脫,後遇一處約十米的高崖跳下,身體嚴重受傷,當時就動不了。

方志強一夥將我抬上車,在我身體極度疼痛的情況下,無所顧忌的繼續長途顛簸,一直到平安台第一勞教所。勞教所見狀後說:「你們到醫院去拍個片子,然後再說。」拍完片回到勞教所,醫生看片子後拒收。這時我因脊椎骨折,疼痛難忍,已不能行走。方志強等人仍不罷休,欲找熟人走後門將我轉至蘭州市第二勞教所。他們將我帶到蘭州市安西路一家私人診所強行輸液後沒有效果,找的熟人見狀不敢承擔責任,才將我拉回鎮原縣看守所。

自從我被劫持送勞教所那一天起就絕食抗議,摔斷脊椎後我仍然不吃不喝。返回看守所時都快一星期了,人已經被折騰的不成樣子,警察找來醫生進行了診斷。後來聽看守所所長秦德璽說:「如果能拿來六萬元,我就可以收下,不然的話,我承擔不起。」鎮原縣公安局、政法委、司法局為此密謀了幾天,因怕我癱瘓,為了推卸罪責,兩天後才通知家人,以「監視居住」的名義將我接回。

我回到家後,生活難以自理,呂正品非法抄家時抄走的工資存摺仍被扣押著,當時只給了五百元維持生活。在家我堅持學法煉功,重傷的身體逐漸康復。

在勞改醫院被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午下班回家的路上,身後突然竄出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將我兩隻胳膊朝後一扭,然後迅速架到路邊塞進車裏,劫持到鎮原縣公安局審訊室,雙手被銬在特製的鐵椅子上非法審訊。因我拒絕回答任何提問,警察們就自問自答式的編寫所謂的罪證。

到了深夜,警察誘騙我說:「上車去找個人。」車走了一夜,最後竟到了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和平鎮女子勞教所(下面簡稱女子勞教所)。坐車同去的有鎮原縣城關派出所警察張家濤,還有公安局的法醫,司機是賈某某。女子勞教所讓去蘭醫二院體檢,因查出我心臟異常,脊椎一處骨折一處裂縫未痊癒,勞教所拒收。當地警察不死心,第二天又到陸軍總院檢查,還是不合格,最後將我強行轉進勞改醫院,交了三千元押金後,就再也不管了。

我從被綁架之日起,就一直絕食反迫害。到勞改醫院後,兩名男警察就將我抬起像扔東西一樣扔到病床上,隨後又來了幾名男警察按住我插胃管灌食,哪管我身上有沒有傷。我被非法關押在勞改醫院裝有鐵門的病房裏四十五天,沒有行動自由,幾乎天天被強行插胃管灌食,而且經常輸無名液體(後來錢用完了藥也不怎麼輸了)。因鎮原縣警察交的押金已經用完,勞改醫院就一直催地方警察到蘭州處理我的事,地方警察一直推托。

後來勞改醫院又將此事告知甘肅省監獄管理局,管理局又反映給省司法廳,司法廳把鎮原縣派出所的人叫到了蘭州。派出所的人到甘肅省政法委後說:「你們不把強維秀送進勞教所,我們就呆在這裏不走。」

後來省「610」(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一個頭目來到勞改醫院,表面上說是關心我,實際上是暗中查看我的狀況。隨後,鎮原縣派出所警察張家濤等人就將我強行轉到女子勞教所,又給勞教所教育科長行賄,讓無論如何把我收下。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在勞改醫院遭受了四十五天的野蠻灌食後,被非法關進了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和平鎮女子勞教所(是以前的勞教一所、二所女隊合到一塊)。在勞教所洗澡堂一樓,警察專門騰了一間房,派了六個吸毒人員看管,四個中隊各抽調了一名隊長,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負責的警察是劉生。吸毒人員對我百般刁難,軟硬兼施,隊長卻假裝不知,根本不管。

半個月後我到了一中隊。由於心臟不好,還有脊椎兩處受傷未癒,四十五天絕食加迫害,我身體非常虛弱。有時連吃飯的勁都沒有,感到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有時勉強洗上幾件衣服,累得好些天都緩不過勁來。當時的教育科科長念雪峰欺騙我說,只要我安安穩穩呆著,不要有啥事,把二年九個月期限呆夠就行。然而幾個月後,就強行讓我參加所謂學習,被拒絕後,警察就把我騙到教室不讓出來,由吸毒人員讀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我就背師父經文,後來吸毒犯就不讀了。

一次在教室裏,隊長突然進去誹謗法輪功,我欲走出教室,被包夾按住,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有預謀的警察掏出早就備好的手銬把我銬上,關進小號,隨後又將手銬繞在高低床的上欄杆上,把我背銬吊起來,腳尖著地。那種酷刑一個健康的人都難以承受,更何況我兩處脊椎骨受傷未癒,加之心臟不好,警察全然不顧,直到第二天快中午時才將我放下來。當時是教導員汪紅娟指使迫害,汪紅娟欺騙我說,只要坐在教室就行,聽不聽在自己。在小號被迫害七天後,我到了誣蔑大法和師父的教室,沒想到非得寫誹謗師父和大法的作業,還得按照他們的要求寫,當時上課的隊長是夏文英,還給我換了非常狡詐的吸毒人員單桂蓮做包夾。後來我被迫放下生死之念,他們才放棄了對我所謂的「轉化」。

大概十天後調整中隊,我被轉到嚴管隊(入教隊)。

二零零五年,勞教所去了很多穿白大褂的,還有幾輛車,陣勢很大,說是疾控中心的,直接在車上對所有在押人員檢查身體,抽血在一個大房間,每人給一張表格讓填寫,其中有是否法輪功學員一項,法輪功學員的血液被分開放置。幾天後,說我肺部不好,給了個小量杯,讓把每天早上第一口唾液吐進量杯,收集了一個星期後拿走。後來一位大夫私下對我說,我身體器官衰竭。

女子勞教所裏的苦役有糊藥盒、磨寶石、剝玉米皮、剝大豆、織地毯、機房做回民戴的白帽子、給鞋面縫裝飾品等,奴役勞動強度都很大。

我被非法延期四十九天,於二零零六年正月二十八日非法勞教期滿。單位派人去接,因我身體被迫害嚴重,身體極度虛弱,途中一直嘔吐,這是以前從未有過的症狀。那次租車費用一千三百元,從我工資中扣除,在勞改醫院用去六千三百五十一元,也從我工資中扣除。還有第一次勞教一年停發工資,降三級工資。這些年增工資、調工資都沒有我的份,又少算六年工齡,細算下來,經濟迫害相當嚴重。此次非法勞教是農機局局長王進仁簽字同意的。

再次被迫流離失所

我在單位上班期間,又被多次騷擾。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下午,我被叫到本單位局長辦公室,當時本單位六、七個負責人都在。局長王進仁說,他們和省610開了一上午會,省610要求未曾寫過「三書」的必須寫,否則就送蘭州洗腦班,甚麼時候寫了甚麼時候出來,每年費用得五萬元。要求我必須寫三書,如果我不寫,送洗腦班。我全年工資三萬元全部扣除還不夠,單位還得墊兩萬元,一切費用從我工資扣除,從下個月開始工資就不給了,還說我的情況已經影響到單位了。書記王少華帶著威脅的口氣詢問我多次寫不寫,限我當天六點前給答覆,否則就給省610回話,省610的人還在鎮原縣一個賓館住著等回話。局長王進仁說可以給一天考慮時間,第二天下午給答覆,並將打印好的所謂「三書」遞給我讓回去考慮。我被逼無奈,當晚與相依為命的女兒含淚告別,從此離開了家,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這次被迫流離失所後,鎮原縣「610」多次到單位找人,城關派出所也多次去單位詢問情況,鎮原縣農機局局長王進仁說不管這個人了。

二零一二年元旦前,鎮原縣的警察還專門在我的單位(我的住宅樓和單位辦公樓面對面布局)安裝了監視設備,聽說鎮原的警察專門召開了預謀抓捕我的會議,過年期間我單位派職工輪流值班監視我住所。

如今我被迫害的一無所有,四處漂泊,親人們也為此承受了太多太多本不該承受的苦難,這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江澤民利用非法機構610,脅迫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參與對善良民眾的迫害。他們和所有受謊言毒害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才是這場浩劫的真正受害者。

中華大地,這曾是令很多人嚮往的禮儀之邦,曾是華夏兒女引以為豪的土地,現在卻因中共邪黨的肆意凌虐,變成是非不分、善惡不辨、好人被拘、惡人橫行的國度,摧殘著所有的中國國民,法輪功學員十八年的承受和和平反迫害能否喚醒我親愛的中國同胞,善待法輪功學員,正視「真善忍」,還回我們真正的家園和文明禮儀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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