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去北京通州區旁聽庭審被綁架經過(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北京通州區法院非法對被綁架構陷的法輪功學員慶秀英、夏紅、李業亮開庭。我於當天九點五十到達通州法院,趕到安檢處發現已有一名同修(後來知道姓王)被六、七個法警控制在安檢區的一個角落。王同修眼神示意正在排隊的我不要進去,我便離開安檢區在法院門口滯留一會。

我發現還有幾名法輪功學員在路邊發正念,我示意他們趕緊離開或者遠一點,裏邊危險,並明確告訴一名男同修離開現場。同修離開後,我一想還得進去,可能裏邊的同修還不知道外邊發生多麼嚴重的狀況,我應該進去告訴他們。

就在我第二次排隊時,法院的可能是院長或者審判長樣子的人帶著五、六個警察急匆匆跑到法院外邊,綁架了一名穿綠色上衣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強行拖拽,推進了安檢區的一個角落。一會一個領導樣子的法警,用電話向另一人彙報工作:「外邊的已經搞定了,裏邊的已經全部控制住了。」

我發現事情遠比想像的更嚴重後,我又決定放棄排隊,在法院門口清醒一下再做決定。這時從遠處疾馳過來兩輛警車停在法院門口,然後一幫警察將兩個男同修強行推向警車,其中王同修大聲喊:「法輪大法好!師父救我。」兩人被關入警車後,有兩個女同修向警察要求釋放兩個並沒有犯法的同修,警察不做理會。

這一切就發生在我的身邊不足半步遠,我明白他們是明確了今天要大量抓人了。當時也有兩個女性法輪功學員從候審廳裏出來了,並沒有受到任何阻攔,順利離開了現場。

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外景
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外景

眼前的慌亂,加上裏邊同修明確需要幫助,我沒有要考慮的餘地,決定進去。隨後的安檢都很順利,那些安檢人員比平常安檢可細緻多了,連兜裏的零錢都要逐張掏出來不放過進行安檢。一個老法警在旁邊一直監督,兇巴巴的表情至今還令我記憶猶新。

裏邊的很多同修並不知道外邊發生了甚麼。原本來旁聽的人員都沒有被允許進入審判庭,二十多人都滯留在候審廳裏,還有同修跟他們講法律、擺道理要求我們的合法旁聽權。一個法院的工作人員(之前在門口帶領警察到路邊抓人的)站在十幾個警察前,擺出一副不講理、不講法的耍混樣:「這裏是執法機構要服從這裏規定。」有人質問他:「公開庭審不讓旁聽,你們執的甚麼法啊?」他回答不上來,一再重複著上一句話。一會門口監督安檢的老警察過來,跟這個人說:「別跟他們解釋。」並叫來一個個頭不高的斜背小包的便衣人員,打量一下旁聽人群,後來知道是為了安排大巴車而點數的。

國保楊主任
國保楊主任
法院工作人員
法院工作人員
法警
法警

便衣走後約二十~三十分鐘,老警察帶著一幫小警察把候審廳裏準備旁聽的人圍住,要求上交身份證。我站出來問為甚麼,他們給解釋是:「上交就能旁聽」。明知道是騙人的,我還是交給他驗證一下,好讓大家看到他們的騙人伎倆。我主動上交,老警察一把拿過身份證跟著就變了臉,兇巴巴地繼續要求其他人上交。我隨後不依不饒要我的身份證:「你們說的交身份證就能旁聽,你們騙了我們,你們沒有權力扣我的身份證,必須還給我,否則我就跟著你不離開的要。」他一看我的強硬態度也暫停了收其他人的身份證。這時大家都坐在長椅上發正念,我邊發正念邊追著他要身份證,他不時的用胳膊肘強行按我坐下,我堅持不坐,追要身份證。在同修正念作用下,一會他感覺到身體有些支撐不住,一屁股坐在了我起身的位置。大家一起跟他講真相,並告訴他:「還給他身份證就好了。」 他剛才兇巴巴的樣子不見了,一再跟眾人強調:「你們不該針對我,你們不要針對我。」可能是感受到正念的作用了,也可能是出於狡猾說出這番話,最後還是把身份證還給我了。

老警察一轉身離開了座位,跑出去了。一會功夫,二十~三十個小警察從外邊衝了進來綁架了所有候審區準備旁聽的人,強行帶上一輛警用大巴車。一人配一個警察並坐,並再次強行收走所有人的身份證。有人不給,他們就搶。有人一直問:「我們是來旁聽的,你們為甚麼帶走我們」。他們態度蠻橫並不回答。期間有人用手機通知家裏人說明情況,被警察幾個人捂嘴,搶奪走電話。最前排的是一個年長一點,約四十多歲的光頭警察(聽他與小警察和司機閒談的樣子應該是法院的),不時的使用手機向後自拍一車人,好像獲得戰利品一樣的。

大巴車上約有二十~三十人全部被送往北京市通州區執法辦案中心(位於看守所院內進門右手邊第一排房)。所有人被扣下手機、手錶、腰帶、並將衣服反穿於胸前帶進獨立的面積不足一點五平米的小屋(玻璃結構,內有一把固定在地上的鐵椅子,頭頂有攝像頭,外邊可以看到室內,室內看外邊是大鏡子)。陸陸續續所有年輕一點的都被關在一排這樣的小屋裏,年齡大的單獨關在一間休息室裏。這些依法旁聽的人就這樣開始被限制人身自由。我也是被這樣限制坐了三十二個小時的鐵板凳。後被戶籍地國保人員帶回戶籍地繼續迫害。

在通州執法辦案中心被關進小屋的過程中,警察非法提審我兩次,非法抄家一次未遂,非法使用手機取證設備提取信息一次(可能未遂,沒有找到合適的接口),被非法登記信息兩次未遂。

被關在小屋的過程中沒有時間,只能靠上廁所才能看見一次時間。雖然看不見,但警察們在樓道的驕狂交談,我還是記得清楚:「有五個年輕的多注意一下,共帶了幾部手機?有人回答五部手機。回頭QQ啊、微信啊……」被關的當晚約八、九點有外調來的警察提審我,我給他們講道理,並不回答他們的問題:「我非常理解你們的『工作』,因為這件事你們到現在也和我們一樣,還沒有吃飯,但是你們也應該理解我們這些人,這些都是好人,他們報案說聚眾鬧事,可是你們看這些人多數年齡較長,沒有一個像是能鬧事的人啊!」他們也認可我說的,無奈的回答我:「那也得按照流程走啊。最後真沒有事,最多二十四小時就都放了。」

我又給他們講了:因為管這事的人可能陷害我們這些人,所以我不能回答你任何問題,也不會簽字,這是對我自己合法權利的一種保護。他們也是非常同情和無奈的,最後所有問詢記錄都寫的是「拒絕回答」,並沒有找我簽字。過程中也給他們講了最近發生在北京的典型案件,雷洋事件中最後被處理的都是小警察。問他們為甚麼?他們異口同聲回答:「被替罪了!」隨後又給他們講了公務員法五十四條提到,公務員執行上級錯誤命令是要承擔責任的。他們聽得很認真,並一再追問是真的嗎?我告訴他們當然是真的,自己回去可以上網查到。為了他們的安全著想,我也告訴他們在法輪功的案件中,不僅我不簽字你們也不能簽字。兩個警察非常認真的問我:「那我們簽假名字行嗎?」我說該說的我都說了,那你們就自己酌情處理吧!

而後這兩個警察在我面前出現的時候都是很客氣的,說話也都帶尊稱。直到十二月一日夜間兩點多,在上級的壓力下,警察到我面前拿出一張帶有強加罪名的單子讓我看,還有一張搜查證。我藉機又給警察證實,他們是想陷害我們的。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善良和無奈。最後帶我抄家,沒有得到任何他們想要得到的,又把我帶回執法辦案中心繼續關押。第二天,十二月一日傍晚七點多鐘,他們通知來了我的戶籍地警察,把我接回戶籍地。

三十多個小時的關押,很多人可能一直都沒有吃東西。我被戶籍地警察接走後,在省會交接給我當地國保人員,他們一擁而上好像抓到了要犯的樣子,手腳麻利的將我背銬上了警車。

一路上我沒有怕,打開話題跟他們聊。談社會話題,他們套我話問我:「你認為共產黨好不好?」我笑著回答他們:「我是法輪功學員,我知道我們說話你們都不愛聽,你們感覺不夠『客觀』,現在網絡發達,你可以這樣,你在網上發一條帖子,就問這句話,網友們會完美的回答你這個問題,這就代表了民意,只要你們願意看就好。」他們中一個人說,「你這個說法好。就像我們政委要是問我們好不好,你就讓每個人給你投個票,啥都出來了是吧?」我說對啊!

一路的時間也挺長,兩個多小時。我跟他們聊了當地的經濟為甚麼做不好,都是我們市裏這些貪官搞的啊,其實你們這些有能力有權利的人,應該為家鄉的幸福,多向他們發出一點質疑的聲音,不是整天對著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耍威風。我的這些話也很是中他們的下懷,他們也不時點頭,說看起來你對老家還挺關心。這一路上早就打開了氣氛,聊了我的生意,聊了家鄉,聊了社會,聊了當地貪官,聊了我自己的簡史,改變了很多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固有的僵化看法,也使得他們改變了對大法的誤解。

回到國保大隊,他們的隊長約見我想談一談。我打開氣氛後,就站在我一個年輕人的角度給他講真相。他也很是愛聽,旁邊的幾個接我回來的人一直幫我說話:「你別說,他說這玩意中聽,有時候他們說的也挺對。」

最後他們準請衡量決定拘留我十五天,其中一個剛剛講真相忽略的老頭,開始插著腰讓我在他草擬的罪名前簽字,我說不簽。他威脅我說:「簽不簽代表你的態度。」幾個剛剛聽過真相的警察說「別讓他簽了,他們不會簽的,趕緊該弄甚麼弄甚麼吧!」老頭也不吭聲了!

之後還是這幾人把我送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臨走前非常善意的給我從他們衛生間拽了一把紙,塞到我兜裏說「帶著吧,到那邊都能用上。這些吃的也都給你送進去,省得裏邊這個時間都過了飯點了。」

十五天後我於十二月七日被放出回家。後來聽說光車裏就綁架二十八人,大廳綁架十來人,法院外綁架三個人,因為消息封鎖,各地方去的同修都有,目前為止還不知道確切情況。聽說最近有陸續放回的,也有依然在看守所、洗腦班繼續遭受迫害的。

在此真誠的奉勸依然參與迫害的人們,認真聽聽法輪功學員對您講的真相,或許這樣的機會真的不多了。中華大地連日的霧霾,無神論的共產黨採取車輛單雙號限行、工廠關閉、施工暫停依然擋不住這連日的陰霾。天災示警,中國古老的傳統文化講天象跟人類的道德息息相關,人不重德,尤其對真善忍真理的誹謗打壓,會讓人類面臨毀滅的深淵。

華北平原的霧霾

明朝軍師劉伯溫曾經預言「暗暗陰霾,殺不用刀,萬人不死,一人難逃。」請您選擇良善,站在正義的一邊!為自己、為子孫後代開創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