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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瀋陽市沈北新區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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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明慧網不完全報導統計,二零一六年,瀋陽市沈北新區公檢法共計製造了十六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其中四起為非法判刑案件;十二起是綁架迫害案件。

一、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瀋陽市沈北新區有:羅國龍、李彥才、梁志群、廉晶。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概況如下:

羅國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沈北新區尹家鄉茨榆村法輪功學員羅國龍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羅國龍被瀋陽市國保、沈北新區國保、沈北新區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綁架;後來,羅國龍被劫持到沈北看守所繼續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醫搶救。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羅國龍被沈北新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羅國龍先生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羅國龍本人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上訴,瀋陽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羅國龍現被非法關押於本溪監獄被強制奴役幹活。

梁志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區新城子鄉新城堡二村法輪功學員梁志群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梁志群被沈北新區新城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梁志群被沈北新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沈北新區法院對梁志群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梁志群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被非法維持原判。梁志群現被非法關押於本溪監獄。

李彥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法輪功學員李彥財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李彥財被沈北新區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李彥財被沈北新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李彥財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彥財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李彥財現被非法關押於本溪監獄,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八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多斤左右,腰已成弓形。李彥財眼睛高度近視2000多度,有二級殘疾證。在監獄幹不了活,監獄方說:只要他簽字「保證書」,就讓他回家,被李彥財拒絕。

亷晶被非法判刑三年

亷晶,男,年齡在六十五到六十八歲之間,是瀋陽市沈北新區的退休地質工作者,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沈北新區六王村,在給當地一處兵營門崗講真相時遭邪黨軍人暴打,並報了警,被新城子鄉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區法院對亷晶非法秘密開庭。廉晶身體被迫害的很虛弱,但表現堅定,當庭反對司法人員對自己的犯罪指控,表示信仰無罪,共產黨違法。

亷晶被非法判刑三年。主審法官:趙迎嬌(也是非法庭審羅國龍、李彥財、梁志群三人的主審法官)。

亷晶,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份被劫持到本溪監獄迫害,家屬去看過兩次,說人很消瘦。

二、遭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瀋陽市沈北新區有牛桂芳、朱國芬、周豔春,周豔麗及其哥哥兄妹三人、還有蔡邵傑(瀋陽市內學員)、張洪凱(瀋陽市內學員)、於昌豔(撫順清源人)、董女士、李女士、李昕、孫英威(瀋陽市於洪區學員)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

牛桂芳、朱國芬被綁架勒索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晚九點鐘左右,在瀋陽市沈北新區馬剛村,四、五個中年男子帶著酒氣追上牛桂芳和朱國芬,連吼帶拽。大約九點半左右,牛桂芳和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馬剛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馬剛派出所讓朱國芬家屬交一萬元錢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讓家屬將朱國芬接回家。牛桂芳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位於造化)非法關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馬剛派出所讓牛桂芳家屬交三千五百元錢,四月二十一日晚上牛桂芳回家。

周豔麗、周豔春兄妹三人和瀋陽學員張洪凱、蔡邵傑被監控綁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省內各市的「610」、公安局、國保、派出所及社區人員,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按照事先擬好的名單,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統一綁架、抄家。

沈北新區虎石台法輪功學員周豔麗、周豔春兄妹三人和瀋陽法輪功學員張洪凱和蔡邵傑(女)被綁架,並抄家。大量私人物品被警察劫掠。當天周豔麗、周豔春、蔡邵傑被劫持到瀋陽市皇姑區三台子派出所,被銬在鐵椅子上刑訊逼供一天一宿。蔡邵傑的腰之前曾遭迫害受重傷,這次遭「坐鐵椅」酷刑使腰部再一次受損。據悉,為了抵制迫害,蔡邵傑以死抗爭將頭部撞牆(編註﹕這完全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是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請大法學員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頭部被撞傷鮮血直流。

之後,周豔麗、周豔春、蔡邵傑被非法關押於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周豔麗的哥哥及張洪凱遭訊問後被非法關押在皇姑區看守所。周豔春、周豔麗及其哥哥於2016年七月二十八日回家。蔡邵傑被非法關押至今。

其它案例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瀋陽市沈北新區三位法輪功學員於昌豔(撫順清源人)、董姓、李姓在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誣告,被道義派出所綁架。隨後三家被非法抄家,董姓家三千八百五十元真相幣,被警察搶走。董姓、李姓回家。於昌豔被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造化)繼續迫害。於昌豔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後於八月五日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瀋陽市法輪功女學員李昕在沈北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構陷,被綁架、抄家,並且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後轉為行政處罰十五天。在此過程當中,被強制拍照、簽字、按手印、取指紋,並且被非法強制抽血驗血、體檢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八月中旬李昕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七點左右,沈北新區道義派出所三男一女四個警察,搶法輪功學員孫英威的包,並用手銬銬住孫英威。孫女士把包扔向母親,幾個警察瘋狂的搶,搶到後,拿出鑰匙。過了一會,沈北新區分局局長帶著八個警察和一個開鎖的來了,公安局長狠狠的打了孫英威女士一個大嘴巴子,並用力的踹了孫母一腳。孫母擋著孫英威的門,兩警察將孫母抬進臥室。警察打開孫女士的房門,搶劫走師尊的四張法像和兩張法輪圖象,一百多本大法書,以及電腦、打印機、切刀、U盤等物品。之後孫英威被劫持到造化看守所非法關押。孫英威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晚從第一看守所回家。


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66號,郵編110121
非法庭審羅國龍,李彥財,梁志群三位法輪功學員的主審法官,趙迎嬌18842581008、024-89749899
沈北新區國保隊長段慶祝13998925898、15502625265

二審瀋陽市中級法院: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市府大路268號,郵編110013
瀋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周維遠
瀋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孫建軍、孫淑華

遼寧省本溪監獄 地址:本溪市明山區牛心台鎮紅臉村 區號024 郵編:117009
監獄長:鮑傑青 辦公電話47130066
本溪監獄官員電話:47130055、47130011
副監獄長\紀委書記:張廷躍13304141157\15641419005
教育科科長:趙學增13352159006(此人不誠實)
教育科副科長:張春業
刑罰科:馬季波。
二監區大隊長:高雲祥
三監區大隊長:王得亮
五監區大隊長: 孫鐵群
六監區大隊長: 陳耿
七監區大隊長: 吳黨
部份警察有:陳忠維、田登輝、田勇、潘東澤、張鴻軍、吳廣傑、趙冶明、宋群安、宋輝、樊洪義、何海、馬曉明、夏洋、王策(三監區)
警區大隊長:47130087、47130090、47130547、43130548
獄政科: 賀飛 科長47130067
獄政科辦公室: 47130078(電話\人工傳真)
一號警崗樓:47130001
二號警崗樓:47130002
三號警崗樓:47130003
四號警崗樓:47130004
五號警崗樓:47130005
六號警崗樓:47130006
七號警崗樓:47130007
八號警崗樓:47130008
九號警崗樓:47130009

駐本溪監獄檢察院辦公室:47130051、47130052、47130053、471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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