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接受了真相後,我送給她一枚護身符,教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拿著護身符邊走邊念,高興地離開了。
第二次碰見她時,她給我講了她那天離開後發生的「驚人一幕」:
因她不識字,邊走邊念,注意力一不集中,就忘記了怎麼念了,想念又怕念錯。走到大街上過街時紅燈亮了,就停下來。看見邊上站著一警察,就去問警察護身符上的字怎麼念?
警察一看,「哇!」的一聲,可能感到震驚,「怎麼我們這還有煉法輪功的?」就對老人說:「政府不准煉法輪功,你這個護身符是誰給的?帶我去找人。」
老太太說人家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又能強身健體,那有甚麼不好呢?你教我念一遍不行嗎?警察不想聽了,說著就去搶老太太手中的護身符,想拉著老太太去找人。老太太說這是我撿的。
警察就拿起手機準備找110來抓人,老太太見狀就想走了,可一想,護身符在警察那兒,就又回頭走到警察那兒把護身符搶回來,在抓扯中,護身符被撕壞了。警察也就不打手機了。老太太就走了。
老太太說,那天真後悔,咋找個警察問呢,反倒把護身符毀了。你再給我一個吧!
我又給她講了邪黨迫害好人,戰天鬥地,活摘法輪大法弟子器官,罪責難逃,天要滅它,退出曾經入過的黨、團、隊組織,不當陪葬品。
老太太明白後說,我只入過少先隊,你幫我退了吧!還說我要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訴親人們,讓他們也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