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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臨夏多人控告江澤民被扣發退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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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臨夏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遭綁架及經濟迫害,其中多數是老年婦女,她們的退休工資被扣發。

王彩華,女,現年七十五歲,臨夏市鳳林小學退休職工;李鳳蓮,女,現年七十四歲,臨夏市鳳林小學退休職工。臨夏市監察局以王彩華、李鳳蓮向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為由作出非法監察建議書,臨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下發《臨市人社發﹝2016﹞331號》和《臨市人社發﹝2016﹞333號》文件,做出降低兩人退休工資待遇的行政處理決定,二零一六年九月起執行。其中王彩華被扣除基本退休金12%、補貼按低一級職務層次確定,李鳳蓮被扣除基本退休金12%、補貼按低一級職務層次確定,每人每月扣發工資四百多元。

賈維蘭,女,現年七十二歲,臨夏州衛生學校退休職工。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臨夏州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臨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文件《臨州人社通﹝2016﹞161號》,在賈維蘭被非法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從二零一六年六月起執行。據甘肅省臨夏州衛生學校便函《(2016)臨衛校衛字第170號》,僅二零一六年六月至十一月六個月,賈維蘭被扣發工資17612.40元,平均每月扣發金額超過2900元。

徐淑玲,女,現年六十二歲,臨夏州衛生學校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依法向最高法院投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臨夏市公安局打擊報復控告人,非法拘禁徐淑玲五天。臨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下發文件《臨州人社通﹝2016﹞161號》,在徐淑玲被行政拘留期間停發退休費,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期滿後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據甘肅省臨夏州衛生學校便函《(2016)臨衛校衛字第170號》,僅二零一六年六月至十一月六個月,徐淑玲被扣發工資21392.73元,平均每月扣發金額超過3500元。

王國秀,女,現年七十六歲,臨夏市折橋鎮苟家小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十月,向最高法院投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臨夏市監察局以此為由作出《臨市監建﹝2016﹞3號》非法建議書,臨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發《臨市人社發﹝2016﹞332號》文件,做出「關於對王國秀給予降低退休工資待遇的行政處理決定」,給予王國秀降低基本退休金12%的處理決定,基本退休金將為1330元,補貼按低一級職務層次確定,將為1990元,從二零一六年九月起執行。

祁桂英,女,約五十二歲,臨夏市家庭婦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早八點多鐘,以臨夏州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趙建英為首的七八名不法人員企圖闖入祁桂英家,這些人員中還有市國保大隊隊長王勤(音)、國保大隊科長張金鑫(音)。這些人員長時間敲門未果後,找來開鎖匠人,強行打開門鎖闖入,將祁桂英綁架至市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十三日,拘禁藉口是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當天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兩名婦女,一名叫孟香兒,約五十歲,臨夏縣南源鄉人,亦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另外一名婦女當天被釋放回家。

魏淑英,女,現年六十二歲,甘肅省光學儀器廠退休工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早十點,臨夏市國保大隊書記馬某、政保股張進新(音)、隊長馬某闖入魏淑英家中,以她起訴江澤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為由,預謀非法拘禁她。將其綁架至臨夏市醫院體檢,顯示血壓高(備註﹕身體有病或不適症狀,如高血壓、嚴重疾病等拘留所不會收人),這夥人仍不罷休又將其綁架至臨夏市拘留所二次體檢,再次證實血壓高,不得不將魏淑英釋放。

臨夏市因訴江被迫害人員不止以上,還有法輪功學員遭受不同程度的經濟迫害和騷擾,將在以後陸續公布。

參加迫害主要單位:臨夏州國保大隊、臨夏市國保大隊、臨夏市監察局、臨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夏市財政局、臨夏州衛生學校、臨夏市鳳林小學、臨夏市折橋鎮苟家小學。

參加迫害主要責任人:
臨夏州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趙建英13830103086(此人幾乎參與了自迫害以來臨夏地區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騷擾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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