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密山市黑台鎮法輪功學員王玉鳳、於秀香、國秀華、楊淑賢、尚豔花五人坐樊明勝的車到太平鄉宏林村給百姓送年畫、福字、掛曆、小冊子、單張年曆。
中午坐車往回走到太平鄉民主村,被密山市太平鄉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和協助警察楊軍友截住。他們把司機樊明勝和車上的五個女士劫持到太平鄉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夥同密山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金林,副隊長玉海穎把她們送到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十三天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玉海穎和李金林把樊明勝非法關進密山看守所,把她們五個女士送到雞西市看守所,由拘留轉為刑拘。到雞西看守所尚豔花不斷地嘔吐。玉海穎把她拉到雞西市礦總醫院檢查身體。回到看守所時,尚豔花胳膊腿都不好使,由兩個人架著胳膊下車進屋。看守所拒收。回到密山市公安局玉海穎勒索五千元保釋金,由兒子和兒媳把母親尚豔花接回家。
親戚鄰居和善良民眾聽說這件事後,幾天時間就有628人簽名按紅手印,要求玉海穎和涉案的有關警察立即釋放王玉鳳、於秀香、樊明勝、國秀華、楊淑賢五人。
被非法刑拘的五人家屬拿著控告信和善良民眾按的紅手印,到密山市政府找有關部門控告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玉海穎涉嫌綁架罪,破壞憲法第三十六條法律實施罪。密山市紀檢委信訪辦主任李德祥看完控告信和善良民眾按的紅手印後不受理,打電話叫來保安,把控告信交給保安。這時又有一個男便衣把另一個家屬手中的控告信也搶去了,並告訴保安記住她們四個人,以後再來不讓她們上樓。保安人員把她們攆出市政府。
家屬又到密山市檢察院控申大廳,有一個女檢察官看完信後說:我們管不著公安局,把控告信退回。家屬下午又到市政府找市長控告,門衛保安不讓上樓。現在這世道真是告狀無門。
但民意不可違。越來越多的大陸民眾了解了法輪功真相,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從而支持法輪功學員,抵制中共的迫害。
黑龍江省密山市紀檢委信訪辦主任李德祥139 4685 6778
迫害直接責任人;
密山市黑台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
協警楊軍(俊)友13846086700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金林,辦;0467-5210737 宅5225316 13946802222
副隊長;玉海穎;辦;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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