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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信宜市法輪功學員近年遭受的迫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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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信宜市,別名玉都,古稱梁德縣、懷德縣、南扶州、竇州,位於廣東省西南部,茂名市北部,廣東省茂名市代管縣級市,全市面積3101.7平方公里,近150萬人口,是粵西最大的僑鄉,有旅居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53萬多人。這是一座民風樸實,歷史文化悠久的千年古城。

可是,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開始,信宜這個南中國偏遠的小城,也和千千萬萬中共治下的城市鄉村一樣被邪惡所籠罩。誰又曾想到,迫害持續的十七年來,多少善良賢孝的中華兒女,被邪惡的當權者綁架、關押、投入監牢,更有甚者被殘酷迫害致死,多少罪惡被隱藏在這堂皇的道德牌匾背後。(本文依據明慧網資料整理,由於中共信息封鎖,所述並非迫害全貌)

一、善良婦女被迫害致死

蘇肖萍女士,五十四歲,信宜市區人,自二零零六年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健康,再也沒吃過一粒藥。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在信宜市東鎮鎮尚文水庫周邊向群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被惡意舉報,信宜市六一零警察將她綁架並劫持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蘇肖萍剛回到家中,六一零人員隨即上門強逼蘇肖萍簽保證書,蘇肖萍堅決不簽,六一零人員又將她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非法拘禁於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四樓一號宿舍。

蘇肖萍在茂名市洗腦班被迫害的口吐白沫,不能吃東西,小便失禁,全身浮腫,無法行動,背後現多處紅斑。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六一零通知其家屬將她接回。據蘇肖萍本人稱,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食物裏懷疑被摻不明藥物,吃後非常難受、痛苦。十月七日蘇肖萍含冤離世,其丈夫受威脅,不准其向外界透露蘇肖萍的死因情況,並迅速將遺體火化,毀滅證據。

直接參與迫害蘇肖平責任人有:高州市610人員吳宗玉和邪悟者張衝雲。茂名邪惡610利用一台小車作迷惑,送給張衝雲,讓邪悟者張衝雲依附610的囂張,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為茂名610賣命。據他說:他轉化了500名法輪功學員。

信宜市政法委為推卸責任,事後指使信宜市委宣傳部在行人來往眾多的信宜市區淘金灣公園處懸掛誹謗誣蔑大法的橫幅,說煉法輪功親情滅絕,死路一條,含沙射影指蘇肖萍的去世是因煉法輪功而致,歪曲事實,欺騙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以煽動百姓對法輪功的仇恨。

二、孝慈之人遭小人陷害

李俏女士,信宜市丁堡鎮人,住信宜市中興五路六迎村十九單位。李俏從小就是醫院的常客,工作後身體更糟,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炎、胃炎、痛經等等,李俏經常自問:「我為何這麼多病?從飲食、運動、健康等方面我也很注重的,但都改變不了我的身體狀況?」

二零零六年,李俏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九年,李俏經人介紹認識她現在的先生,於二零一零年註冊結婚。婚後,患耳聾病的家婆得到了李俏悉心照顧,李俏把家裏打理得有條不紊。二零一一年八月下旬,家婆不幸被小車撞傷左腿,小腿骨折,腳後跟裂開須縫針。住院二十多天,期間洗、喝、拉都是李俏侍候左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李俏家婆頭暈連續吊了三天針水、吃藥也不見好轉,回來又嘔吐,李俏連續燉了一週的湯給她調理,很快家婆的身體就復原了。結婚兩年多以來,李俏一直用自己打工的收入與家婆同食都毫無怨言,她說:「我師父教我們修煉人做事要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境界。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裏假如我不煉法輪功,是很難做到的。」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勤勞賢惠孝順的女人,卻因為堅信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遭受自己的同學、緊跟江澤民執行邪惡政策的國保大隊中隊長歐乙才的迫害,導致家庭破裂。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李俏與田菊英到安莪鎮發放真相資料。在安莪鎮坐班車回家的路上,被一輛警車截住班車,一個叫黃喜秀的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強行將李俏推下車,綁架到安莪鎮派出所。

約一個多小時後,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歐乙才帶兩男一女三個國保人員來到在安莪鎮派出所。李俏和田菊英一直零口供,拒絕簽字,歐乙才惡狠狠地說:「你不簽一樣治你罪」。歐乙才認為李俏不配合,沒給他這個同學面子,將李俏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期間,歐乙才等人先後兩次在沒有當事人及家人陪同的情況下進入李俏家非法搜查(事後他對李俏說的),八月二十二日他們用手銬銬住李俏的雙手帶李俏回到家,打開房門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歐乙才竟厚顏無恥地說他們已來兩次了。李俏斥責他們是執法犯法。這次他們非法搶走李俏的電腦主機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機一台,MP4、U盤及電子書等財物、資料一批,一直不歸還。

八月二十八日,他們將李俏二哥帶來,要李俏二哥說服李俏放棄修煉法輪功,要李俏承認自己做了違法的事。李俏說自己沒有錯,又一次拒絕簽字。八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左右,李俏被告知出看守所。簽完名後,李俏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蘇肖萍(後迫害致死)被帶上車直開往茂名方向,李俏才知又上當了。二人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

在洗腦班,幫教張衝雲、吳忠鈺一直對李俏精神上折磨、辱罵、詆毀大法與大法師父。李俏一直不開口,兩次強迫李俏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的錄像,都被李俏拒絕。

直至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他們讓李俏家屬代簽了所謂的保證書,才將李俏放出來,前後共被非法拘禁一百零二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歐乙才、甘洪祥再次非法闖入李俏家,他們強搶李俏的挎包奪走鑰匙,還把李俏打傷三處,其中左手大拇指紅腫已傷筋、右肘損傷、小臂瘀黑。李俏質問道:「我犯了甚麼罪?你們這是在犯法!」歐乙才說藏有法輪功的資料是違法的,李俏讓他拿出法律條文,歐乙才卻以「公安局有權這樣做」搪塞。他們不穿制服,入室後搶走真相資料,包括《九評》一本,《洪吟三》一本、神韻晚會光碟及其他光碟,電子書,U盤、《明慧週刊》,現金二百多元。前後兩次入屋抄家沒有任何手續,連警察身份證明都未出示,完全是土匪行徑。

李俏丈夫由於受到邪惡的謊言毒害,認為李俏參與了政治,是中共的所謂「反黨反革命」的行為,向李俏提出:煉功可以,但不能外出派發法輪功的資料。李俏對其說明法輪功真相:「法輪功是受到中共迫害的,自己和所有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履行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中共邪黨表面打著『偉、光、正』的旗號,實際上卻是在毒害自己的同胞。向世人派發大法資料、講真相是叫世人認清邪黨的本質,脫離其組織而自保,也是反迫害」。遺憾的是李俏丈夫堅持己見,最後提出與李俏離婚。

江澤民與中共當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導致了李俏的家庭破裂。

三、公檢法打壓善良正義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信宜市國保人員綁架了下課準備回家的水口鎮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陸安武,並非法抄家,搶走了兩個mp3、一本電話簿等私人財物。陸安武關押到竹山看守所後,不讓親屬見面;隨後按電話簿記錄的號碼進一步非法抓捕無辜民眾。

四月二十、二十一日,又綁架了高州東岸鎮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周盛歡、潭頭鎮道班班長李光武;然後於五月十日左右實行大搜捕行動,將陸安武的妹妹及其他親戚朋友一大批(包括一些接受過法輪功學員給的護身符、年曆等世人),綁架到信宜水口鎮派出所。當時被關押的很多人大聲哭喊冤枉。國保人員以這種流氓手段逼使民眾參與對家人的迫害。陸安武、李光武被送茂名市邪惡洗腦班迫害。

九月二十二日信宜市法院非法開庭,可笑的是,開庭過程中法官、書記員等竟然不敢公開表明身份及姓名。當公訴人讀完公訴詞後,法輪功學員陸安武的家屬指出不是事實,被法官當即逐出庭外。十月七日信宜市法院再次開庭,竟然不准任何人為二人辯護,違背法律程序,從開庭到結束才幾分鐘,只是宣讀了判詞。李光武被非法判刑九年,陸安武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信宜市老年法輪功學員余漢妹被市「六一零」、白石鎮派出所綁架。隨後十幾個人到法輪功學員成麗住處非法抄家,抄走個人物品IBM手提電腦一台、無線上網卡一套、MP4和錄音機各一台,還有大法書籍、資料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信宜市六一零、國保中隊長歐乙才、白石鎮派出所等多人,再次到成麗家騷擾威逼恐嚇,要成麗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成麗不肯放棄自己的信仰,一直保持一顆善良勸善的心態,向他們講大法真相。最後國保意圖綁架成麗,成麗堅決抵制迫害,綁架未能得逞。成麗後來被迫離家出走。在茂名成麗又被警察綁架,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現懷疑被迫害造成瘸拐。

二零零九年水口鎮法輪功學員吳惠娟向學生講真相,後被舉報。六月下旬的某天十點多,信宜市國保中隊長歐乙才為首的十多名警察闖入吳惠娟家裏非法抄家,抄走電子書(三本),大法資料等,並把吳惠娟強行綁架到水口鎮派出所迫害,吳惠娟憑著一顆善心向他們講述大法真相,當日下午五點鐘回到家中。吳惠娟回家後,經常受到市六一零人員的騷擾。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國保歐乙才帶人把吳惠娟非法強行抬上車,送拘留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十五兩日,法輪功學員李俏、陸碧華、碧霞分別在信宜市安莪鎮、東鎮鎮尚文管區被當地警察綁架。碧霞當天被釋放,其餘二人被拘留十五天,陸碧華於八月二十九日被釋放,李俏被送到廣東省茂名市洗腦班繼續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時多,信宜市法輪功學員田菊英在市第二小學附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遭到綁架。國保歐乙才夥同毛玲、高翠雲和一姓邱的將田菊英押回住所,非法搜查,搶走現金(真相幣)一千三百多元,MP3播放器一台,大法書籍和資料。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田菊英與來自高州市(相鄰縣市)的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周達瓊、胡秀慧等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鎮派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群眾舉報,九點多鐘,多名警察攔截了她們的車,在沒有任何證件和理由情況下,強行拉開車門,搶車匙,將司機吳有清女士強行拖下車銬手銬,然後銬李俏、胡秀慧女士,搶去現金共約四千元、博朗電子書、手機四台、手機內存卡多張、U盤多個,價值六、七萬元的長安鈴木小車一台。五人被劫持到旺沙鎮派出所。周達瓊、田菊英當晚回家,吳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非法關押在信宜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六一零及國保人員視法律為兒戲,聲稱因為她們在拘留期間喊「法輪大法好」,揚言要對三人追究刑事責任。十天後三人改為刑事拘留,轉往信宜市大坡山看守所。

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對吳有清、李俏、胡秀慧非法庭審。起訴書中旺沙鎮派出所對所謂作案情節的證詞及其他證人證詞中均存在造假,被吳有清當庭揭穿(後來家屬向有關證人了解事實,證人說當時被旺沙鎮派出所叫去只是簽了個名,根本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就這樣,在明目張膽的捏造事實、做假證的情況下,吳有清和李俏被非法判刑四年,胡秀惠被非法判三年半。為了達到不讓家屬上訴的目的,有關人員還打匿名電話威脅家屬不准上訴,上訴就讓檢察院抗訴,讓法院加重判決。

四、中共邪黨是破壞道德、踐踏法律的背後真兇

為了對法輪功善良群眾進行迫害,中共邪黨惡首江澤民指使中共當局成立了專門的迫害機構──「六一零辦公室」(後改名為「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者「維穩辦公室」),類似納粹蓋世太保。這個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擁有比各級政府部門更大的權力和資源。「六一零」指揮下的政法系統(以公安為首,包括公、檢、法、司、國安等)是主要暴力打手。在信宜發生的所有迫害法輪功案件中都有「六一零」的鬼影。

在李俏、吳有清、胡秀慧三人被信宜市國保歐乙才等人綁架的案例中,家屬到檢察院控告,檢察院工作人員指出所有法輪功案件均交由六一零辦公室和政法委處理,檢察院並不清楚有關政策和法規。家屬隨即到市「六一零辦公室」質疑親人為何被關押、關押的法律依據時,他們竟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以「全國這麼多法輪功都被判,又不是判你親人一個人。這麼多法輪功被判也沒看怎樣?」來搪塞家屬的質疑。

在「六一零」的指使下,政府宣傳機構大肆造謠、污衊、抹黑法輪功創始人及煉功群眾,還用心險惡地將因殘酷迫害致死、家庭破裂的煉功群眾,污衊為練功不要命、不要親人的虛假案例,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造成群眾對法輪功及煉功群眾的仇恨和對立。從本文揭示出之信宜市迫害案例中可看到,絕大部份綁架事件是由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引起的,這些現象更顯露出中共邪黨對社會道德倫理造成的嚴重破壞。

法輪功沒有違反中國現行任何法律,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在信宜市針對法輪功群眾的迫害行為,嚴重觸犯了《憲法》《刑法》等多項法律,包括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偽證罪、敲詐勒索罪,侵佔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在中共當局迫害政策驅使下,真正的好人被投入了監牢,和睦的家庭被粗暴拆散。社會正常的倫理被踐踏,親情友情變得一文不值。中共邪黨是踐踏道德破壞法律的背後真兇。

五、天網恢恢,惡有惡報

中國有句古話:善惡有報。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殘酷迫害法輪功,以金錢權力作為誘餌,引誘一大批為了私利的人追隨迫害。這些人如不及早醒悟,繼續迫害大法修煉者,必將遭到惡報。當下的打虎反貪,打掉的也都是那些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正是上天給予那些善惡不分、迫害正信的惡人的惡報。

二零零九年起,茂名官場窩案事發,至今已有數百人涉案,六個區縣一把手無一倖免。其中更以信宜市為最,自二零零二年起的連續四任書記全部落馬,並牽出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一大批貪官。而這期間,也正是當地迫害法輪功最瘋狂的時期。

成濟榮,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二年信宜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二年七月至十二月任信宜市委書記、市長。二零一二年因買官賣官落馬。

陳亞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起先後任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零三年四月起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被情婦舉報其貪污受賄,現已落馬。

朱育英,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信宜市委書記,在任期間大肆收受賄賂,大搞買官賣官、權錢交易。二零一二年被判處無期徒刑。

何振輝,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任信宜市市長,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任信宜市委書記。涉嫌違紀已落馬。

陳文松,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八年任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長,後任茂名市中級法院副院長,茂名市綜治辦主任。二零一六年因收受賄賂,大搞權錢、權色交易等罪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李天福 原信宜市公安局長,因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在信宜任公安局長期間,利用職務行賄受賄、買官賣官,於二零一一年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遭惡報的官員遠不止他們幾個,奉勸那些不識時務,還在執行迫害的人懸崖勒馬早日回頭,不然更大的惡報即將到來。也請不明真相的世人,希望你們珍惜、善待身邊的每一位法輪功學員,傾聽他們講述的真相,把握走入未來的機會。

執行迫害的主要責任人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以來,信宜市歷屆市委書記、市長、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市檢察院檢察長、市法院院長,對信宜全市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直接責任人還包括積極參與迫害的國保、警察等人員。
信宜市市委書記:黃玉華
信宜市市長:鄧惠林
信宜市政法委書記:張雲
副書記:黃昌生 13809781726
原政法委書記:何成華、楊全0668-8893698、李龍飛
信宜市「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龔朝文
六一零原主任:雷騰龍13580035891、0668-8882610
六一零副主任:黃昌生; 雷勇
信宜市檢察院檢察長:吳晨虹; 檢察院副院長:李秋運
信宜市法院院長:梁旭有 法院副院長:甘青松、葉林
信宜市法院刑庭審判長:許月文
信宜市司法局長:劉小和
信宜市公安局局長:呂紹華
原公安局長:沈東明
國保大隊大隊長:楊建全 13929760062 0668-8899436
副隊長:陳健13927523368、8899234
指導員:周慶超13580045063
國保大隊中隊長:歐乙才 13929761422 0668-8899233
國保大隊警察: 李蔓13809781680
高翠雲13432998108、8899231
羅子京13809781904、8899232
毛玲13809781432、8899233
邱穎生13318500533、8899258
韋世榮13828623113、8899234
甘洪祥(音)

附錄:

信宜區遭綁架部份法輪功學員

余漢妹,女,信宜市區人。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信宜市「六一零」、白石鎮派出所綁架。

吳惠娟,女,信宜水口鎮人。二零零九年六月下旬,信宜市國保中隊長歐乙才為首的十多名警察闖入吳惠娟家裏非法抄家,並把吳惠娟強行綁架到水口鎮派出所,當日下午五點鐘回到家中。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國保歐乙才再次帶人把吳惠娟非法強行抬上車,送拘留所進行迫害。

陸碧華,女。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與法輪功學員碧霞在信宜市東鎮鎮尚文管區被當地警察綁架,被拘留十五天。

碧霞,女。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與法輪功學員陸碧華在信宜市東鎮鎮尚文管區被當地警察綁架,當晚被釋放。

蘇肖萍,女,五十四歲,信宜市區人,住信宜市東龍路玉蘭庭D幢102房。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信宜市法輪功學員在東鎮鎮尚文水庫周邊講真相時,遭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田菊英,女,七十多歲,住信宜市中興五路六迎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時多,在市第二小學附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遭到綁架。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與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周達瓊、胡秀慧等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鎮派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群眾舉報,遭多名警察綁架劫持到旺沙鎮派出所。田菊英當晚回家。

信宜區遭洗腦班迫害部份法輪功學員

陸安武,男,水口鎮小學教師。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信宜市國保人員綁架了下課準備回家的水口鎮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陸安武,並非法抄家。陸安武被送茂名市邪惡洗腦班迫害。

李俏,女,四十二歲。信宜市丁堡鎮人,住信宜市中興五路六迎村十九單位。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李俏在信宜市安莪鎮被當地警察綁架。被拘留十五天後,被送到廣東省茂名市洗腦班繼續迫害。

蘇肖萍,女,五十四歲,信宜市區人。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蘇肖萍剛回到家中,六一零人員又隨即上門,強逼蘇肖萍簽保證書,蘇肖萍堅決不簽,六一零人員又將她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非法拘禁於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四樓一號宿舍。

信宜區遭非法判刑部份法輪功學員

陸安武,男,水口鎮小學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李俏,女,四十二歲。信宜市丁堡鎮人,住信宜市中興五路六迎村十九單位。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成麗,女,四十七歲,信宜市區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

信宜區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蘇肖萍,女,五十四歲,信宜市區人。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被送入茂名市洗腦班,被迫害致小便失禁,全身浮腫,無法行動,不能吃東西,口吐白沫,背後有多處紅斑。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六一零」通知其家屬將其接回,據本人聲稱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食物裏懷疑被摻不明藥物。蘇肖萍女士於十月七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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