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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洗腦是對心靈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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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前進農場教師蔣欣波因揭露洗腦班的迫害、控告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先前她談了她在青龍山洗腦班(所謂的「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遭受折磨的經歷,令人震驚。洗腦班的罪惡不僅是肉體上的折磨,而且還是對心靈的虐殺。

蔣欣波講:「修煉法輪功的人,他是以真善忍三個字為生命的基點,而且是一生,用生命去恪守的東西,我不知道別人怎樣,我很多年都沒說假話了,甚至每敘述一件事和別人談話的時候,說一句話我都想一想有沒有假的成份,這麼多年一直過來的,而且也以這為自己道德品質的,有一種自豪感,覺著自己能真正的坦然的去面對周圍的一切,真誠的積澱是非常厚重的。但是現在在洗腦班,它就讓你把這個東西一點點掏出去,它欣賞著你每天說假話。」

蔣欣波說:「我知道,古代有一種刑法叫『凌遲』,就是一塊塊的從人身上割肉,那是身體上的,其實,青龍山洗腦班的那種做法,就像是一塊塊的凌遲你的心,它也是一種凌遲,但凌遲的不是肉體而是你的心靈。這麼多年從大法中修煉出的那種真誠、善良、寬容,它會一點點的給你割掉,讓你的心每天都在滴血。」

她接著說:「每天滾動式的播放那種血腥的,不知從哪兒弄來的片子,把它都嫁禍到法輪功身上。」

她說:「最開始的時候,我不敢看那血腥的東西,這麼多年的修善,因為在大法中要求真善忍,對誰都好,甚至我對生物、對生命都是非常珍惜的,然後,面對那種血腥的東西,一開始不能直視也不敢直視,但是它就必須讓你面對,你不直視,你寫不出來東西,它會接著再用刑的,所以說就培養你這種惡,讓你首先能夠接受這種惡,接受這種邪惡,把它裝在你心裏。然後它再檢驗你這種惡達到一種甚麼程度,怎麼檢驗呢?一個是讓你罵人,罵人本身,罵師父,罵父親,這本身就是惡。再就是,它叫你殺生,就是把魚呀,活著的魚拿來,看你能不能去殺,你要是殺了,它覺著你夠狠了,能行了,夠惡了,就這樣一點點的,把你的善從心中拿走。」

蔣欣波說:「回來之後,很久很久,就是洗腦班那種精神折磨的陰影在我心中去不掉。回來後,都很長時間了,因為我們前進車站,他有接站的,各個農場,我們是一個終點站,各個農場來接站的車,那出租車司機一喊:青龍山的!因為他要接青龍山的人嘛,我每每聽到這一個詞的時候,我的心就一縮一緊,它給你的就是這種讓你永遠都去不掉的陰影,肉體上那種痛苦慢慢會恢復的,它不疼了嘛,但是精神上那個東西,如果我不再從新再走到大法中來,從新用真善忍充實自己的時候,我的心一直都是被那陰影覆蓋著。」

維權律師江天勇說:「洗腦班的方式,認為你只要不放棄你的信仰,採取這種你在大街上走著,突然一個麵包車停在你面前,把車門一開,把你拉進去,你家人都不知道你到哪兒去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到哪兒去了,全國到處都是這種『法制學習班』,我們稱為洗腦班。為甚麼稱為洗腦班呢,因為它重點的不在於剝奪你的自由,重點的是通過剝奪你自由、限制你自由,這種方式,強迫你改變你大腦的認識,改變你的信仰,改變你的思想,因此我們稱其為洗腦班。青龍山就是這樣一個。」

江天勇律師接著說:「從法律上分析的話,我們說按照我們中國現有的法律,憲法的規定,人的自由是不能被非法剝奪的,那麼這種憲法規定,任何一個人非經法律程序,非經審判,被判有罪,不被認為有罪,任何人不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這種許可,並經公安執行逮捕,那麼我們現在看,青龍山洗腦班怎麼做的呢?他就是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沒有任何法律文書,就是610這種特務機構、國保,它們認為某人一信仰法輪功,長期的做工作這種洗腦不放棄的,於是採取了強迫綁架,把你送到,我們說,建三江,就是青龍山地方去,關在裏面,你甚麼時候放棄你的信仰,你按它的要求寫悔過書、決裂書等等,所謂五書,並再經過一段時間,它認為鞏固了才放你,這種辦法,未經法律程序,剝奪人的自由,從刑法上說就是典型的非法拘禁。」

「我們說中國的憲法,中國也參加締結的這種人權條約,已經規定了人有信仰自由,既然人有信仰的自由,這是憲法保障權利的,你國家有什權力去強迫他改變呢?你公安、你610、你國保怎麼有權力讓這些人強迫他們去改變他們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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