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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監獄阻止律師會見李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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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法輪功學員李二英被非法判刑四年,於六月八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她在十一監區天天被毆打,以致受傷,生命受到威脅。目前,家屬聘請了律師為李二英代理,控告打人兇手及相關責任人。現在獄方百般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據悉,李二英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拒絕轉化,被監獄指派的包夾犯人,捆了長時期的束縛帶,吊了一天一夜,天天毆打,以致受傷,一隻胳膊抬不起來,至今三個月未吃未喝,身體虛弱,生命已受到威脅。前段時間,家屬曾多次找過獄方、駐檢及監獄管理局,濱江檢察院部門反映李二英被打的事,各部門互相推諉,不作為,沒有任何答覆。無奈之下,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黃漢中為李二英代理、通過法律途徑,控告打人兇手及相關責任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黃律師趕到哈市,下午時去女監會見,了解當事人狀況。獄方接見室人員按監獄法規定要求必須兩個律師同時在場才能會見為由,拒絕律師會見。黃律師一再聲明新刑法的規定,應以新刑法為準,新刑法中沒有此規定,監獄法應服從新刑法,並要求見獄領導協調此事。監獄方面刁難,領導不出面,黃律師拿起電話打給監獄管理局獄政處,溝通後堅持不同意會見,黃律師去監獄管理局交涉審批。處長沒在,一個辦公員,也沒說姓名,以沒有明文規定為由。又推到駐檢,女監駐檢在電話中說:要黃律師出示新刑法的條約。

第二天早上黃律師與另外一名當地律師再次去監獄,兩位律師進入監獄後被接見室安排與610楊麗斌交涉。楊麗斌以四十八小時審批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

下午,黃律師去監獄管理局,交涉監獄推諉及違法情況。監獄管理局同意往監獄打電話。監獄管理局又給駐檢打了電話,駐檢同意幫助協調,李二英家屬又趕去監獄找駐檢,門衛不給往裏傳信,黃律師給駐檢打電話說了李二英現在的實際情況,駐檢說只能等監獄安排時間會見,可以把控告書給他,他讓兩個人出來取的,兩人出來就說他們只是取控告信,其它事不管就走了。

黃律師走後兩位家屬就打人事件要求找獄長,討說法。接待室打過電話,等到下午快五點了獄長一直沒有出來。後來在監獄裏出來一個像領導模樣的人開著車,家屬上去說明家人挨打情況,聽完後,問她是甚麼犯,家屬說信仰,警察聽到後說打人的事不可能,開車就走了。

九月二十三日,黃律師上午給監獄楊麗斌打電話,楊說我幫你們你們告我,上邊在調查我,我已停職了,在寫檢查,楊麗斌拿出耍賴的口氣。

九月二十六日,家屬在監獄門口強烈要求見獄長,兩位律師要求會見李二英。接待室說給予解決,監獄在開會,等開完會的,610人員給高喊的家屬李二英大哥錄了像,監獄方面一直沒出來人,說十二點半給答覆,律師與家屬等著。

大約十一點多,當地派出所來人,詢問家屬在監獄門口大喊情況,家屬說明監獄裏把家屬給打壞了,請律師要求見人,一直在等待,警察說明天去派出所說吧,二英大哥說,你和我的律師說吧,黃律師說那下午就去,派出所警察說下午人少等,監獄方說十二點半給答覆,派出所警察也走了。

大約下午近一點十一監區監區長王曉麗出來的,問律師:你說二英犯沒犯罪,小孩不服從管理,大人打小孩不對嗎等邪說,家屬上前說不是那麼回事,人給打傷了,死刑犯槍斃前也不許隨意被人打,何況現在給人打傷了等。黃律師要求會見,說四十八小時給答覆。王曉麗說,也沒說四十八小時一定讓你見那,你要會見,我說的不算,得請示獄領導。說說藉機就走了。

目前,律師和家屬就此事已向監獄管理局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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