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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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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的監區長李偉安排的監室班長,大部份是職務犯罪人員,主要是貪污、受賄犯罪人,他們絕大部份同李偉都有直接或間接的秘不可宣的特殊關係,否則幹不上監室班長,這是十一監區人人皆知的公開秘密。

在十一監區有各種各樣的潛規則和傳言,比如「沒有幾千幾萬進不了十一監區」,「沒有幾千幾萬當不上班長」,「甚麼都是貿易」──即交換、交易、物質手段拉關係。犯人吳配聰就自己講:我花了五、六萬進了十一監區,憑甚麼讓我勞動!傳言犯人楊洪有給了監區頭目七、八萬元,為此其出獄時監區頭目組織全體犯人班長開歡送會,買上水果、瓜子、茶葉,高調為其送行。傳言犯人尹軍一進監獄送給監獄長齊曉光一幅名畫……是真是假,當事人在說,很多人在傳,多少見不得人的齷齪行為發生在十一監區這個糜爛醬缸裏,並且還在繼續發生、發酵。

犯人尹軍曾用「吊瓶」酷刑迫害了不少法輪功學員。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享有許多特權,比如新犯人下隊分到十一監區,先由犯人尹軍挑自己認為合適的人跟隨自己、照顧自己。前兩年,尹軍平時雞蛋、海參、西洋參供應始終不斷,過年過節成箱食品、月餅、時令水果送到監室,自己還有另外兩個小屋做辦公室,在這小屋裏沒有監控。犯人相懷珠、尹軍同教導員張偉經常用談話室以喝茶名義,在一起打的火熱。

當然,十一監區選監室班長除特殊關係外,還有一點正如獄警對犯人謝弢說的:憑甚麼叫你當班長?你有甚麼優勢?不就是壞嘛,就是要利用你這個壞勁兒(迫害法輪功學員)。

犯人尹軍、相懷珠更是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搜集情報、出謀劃策,甚至和警察頭目狼狽為奸,直接參與了迫害決策和實施。

那些貪官犯人班長一邊迫害法輪功學員,一邊還尋找當官的感覺,彼此之間互相喊著原來職務吹捧,津津樂道於甚麼「主任」、「主席」、「書記」、「局長」、「院長」、「校長」,沉浸其中,彼此拍馬溜鬚,經常湊在一起狂聊自己的發跡史,顯示自己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本事,彼此交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招術。

犯人陳延河曾任濟陽縣縣長、縣委書記,犯人朱效明曾任曹縣書記、菏澤市副市長,兩人在任時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進監獄後不知反省,討好獄警李偉,被利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二人臭味相投,經常在一起交流迫害招術,喪失良知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犯人房道盛看見兩個法輪功學員撕了床頭牌,於是告到警察處,結果兩個學員被關禁閉迫害;其中一個學員被關到別的監區嚴管迫害……

在十一監區,有犯人靠迫害法輪功學員掙分減刑早回家,有警察靠迫害法輪功學員發財、升遷,他們互相利用,助紂為虐。多少罪惡還在隱藏著,多少罪惡還在繼續發生著,這些總有一天會大曝光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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