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前一天去會見段小燕時,發現她的身體狀況很不好,庭審一開始律師就向法官提出段小燕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開庭,法官就刁難律師讓他找出相關法律條文。律師又指出開庭應該提前三天通知段小燕,為甚麼沒有通知?這在程序上是明顯違法的。但是法官沒有直接回應。主審法官孫某屢次打斷律師的發言。
法官問段小燕叫甚麼名字時,段小燕不回答,她認為這次開庭本身是非法的。法官問話的整個過程中,只提出非法起訴書上她的年齡是錯誤的。在法官刁難律師時,段小燕兩次正告法官:「你不要對我的辯護人這樣說話。」非法庭審結束後,段小燕說:「我要求無罪釋放。」
在法庭上,法官故意說當地方言,有很多地方律師都聽不懂法官在說甚麼,律師提出讓法官說普通話,法官蠻橫地回答:「我就是這樣說話的。」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檢察院方羅列了一系列所謂的證據、證人證言等,但律師對每個證據都提出疑議,並說這些所謂的證據並不能說明它和我的當事人所被指控的犯罪有關聯,她既沒有危害他人又沒有危害社會,怎麼能說她是有罪的呢?並且從她家裏搜出來的物品也不能表明她就是犯罪啊!最後得出的結論就是段小燕是無罪的。
律師後來在提問中提出申請迴避,理由是「審判長多次厲聲呵斥我的當事人,對她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造成影響」,因此中間休庭將近半個小時,庭審繼續後法官宣布法院方面不予採納辯護人的意見,但是接下來審判長的態度稍作改變。上午的庭審持續到十一點多,下午的庭審持續了不到兩個小時。
為了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由甘肅省政法委、「610」出面,通過湖南省「610」和政法委人員向段小燕律師王海軍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加壓力,企圖脅迫王律師退出,遭律師拒絕。其他幾位辯護律師也遭遇了相同的情況。
在開庭前,法院方面就威脅律師不許在法庭上說有關信仰的話題,如果律師不聽將對律師採取強制措施。結果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肆意呵斥當事人並有意刁難律師。這次開庭,段小燕的親屬去了將近二十餘人,結果法院只讓兩位直系親屬進去旁聽,卻放進來了十幾名國保便衣旁聽。法庭外也是布滿警察和便衣,如臨大敵。
慶城縣法院:
地址:甘肅省慶陽市慶城縣北區慶華路1號,郵編745100
主審法官孫某0934-3257399
法官孫曉燕18993443805
慶城縣檢察院:
公訴人陳雅楠1870934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