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些中共基層官員長期積極參與迫害善良,時候一到,惡報隨之而來。
王晨,二零一零到二零一二年間,擔任通州區潞城鎮黨委書記,任職期間,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因涉嫌受賄罪,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關押,二零一五年五月,以貪污罪被判無期徒刑,五十三歲。
紀海義,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一年,任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他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孫河鄉張貼誹謗法輪大法的漫畫和橫幅;法輪功學員張淑芹、張佩芝掛真相條幅,被孫河鄉邪惡聯防隊非法抓捕,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六年七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紀海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炳春,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任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鎮長,李橋鎮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李炳春負有主要責任。李炳春二零一二年九月被判死緩。
李學元,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四年間,擔任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黨委書記,積極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二零一三年六月,被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