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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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師父講:「我在法中告訴你們要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從未說要符合甚麼常人。和常人一樣那還是修煉的人了嗎?」[1]那麼,在大法修煉中,我們怎樣做才算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呢?我們又該如何正悟師父講的這句法呢?

最近,有一些中老年大法弟子被子女的一些事情拖累,修煉狀態各異,有的整天忙於常人事務,為子女帶孩子、給子女做飯、所有家務也全部大包大攬,一天忙的沒有一點時間學法和救人,最後身體出現嚴重病業,住進了醫院;更甚者被拖走了肉身。

針對這些情況,不同修煉狀態的同修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我們修煉人處處應該體現出好人的風範,子女的這些事必須幫忙做;有的說,這是舊勢力的干擾,修煉和救人的時間這麼緊張,根本不應該管這些事,人各有命,子女的這些事讓他(她)們自己解決。最後,爭論不下,都認為自己在法上。

這些都是修煉中遇到的具體事兒,我們應該如何真正在法上認識這些問題呢?

我理解,遇到這些事,走兩個極端都是不對的。我們要好好的理解師父講的「我在法中告訴你們要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從未說要符合甚麼常人。和常人一樣那還是修煉的人了嗎?」 [1]我個人認為,既然大法開在常人社會中,法中要求弟子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那麼,從形式上我們和常人沒有甚麼兩樣。落到具體問題上,子女遇到困難了,我們應不應該幫呢?當然應該。可是,有的同修因此把自己完全陷入常人中,因此而放鬆了修煉,精進的意志驟減,最後出現了問題。這些事情的出現也給身邊的大法弟子造成了迷惑,甚至成為反面吸取教訓的例子,致使在法上不清晰的同修造成很大的困惑,認為幫也不對、不幫也不對。

大法弟子處處都體現是一個好人,但我們決不僅僅是為了做一個好人,指導我們昇華的是大法、決不是做好人的道理。子女遇到困難了,做父母的,如果有時間和精力,力所能及的幫助一下,沒有錯。不然,怎麼體現大法弟子是一個好人呢?讓子女認為修大法的人就顧自己修煉、連基本的人情世故都做不到,他(她)們會認為大法弟子自私,那大法弟子的正面形像又如何體現呢?大法弟子本身就是真相,我們又如何達到救人的效果呢?

但是,雖然可以幫助,但決不能把自己混同於常人,我們是「人在俗世中、念在方外的人」[2],任何時候,修煉都是自己最大的事。我們可以幫助子女,但一定不能大包大攬,該是子女應該承擔的,一定要讓他(她)們自己去承擔,更不要成為子女的奴隸。在自己身上,大法的慈悲和威嚴要同時體現。既不被常人的情纏絆、又要去除私心。我理解,這樣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而又未符合常人。

其實,修煉中遇到的事,不在事情的本身,而要看我們做這件事的思想根源是甚麼,有的老年大法弟子放不下子女、人情太重,抱著這些執著不放,而要辯解說自己是為了符合常人社會修煉;有的出於私心,怕幫助子女佔用了自己的學法時間,把這些事全部歸為干擾,這兩方面的認識都是在走極端,都是對法的認識不足,都容易被邪惡鑽空子。

還有的同修在大法弟子辦的公司上班,把工作幹的一塌糊塗,還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來修煉的、不是來工作的。工作就是工作,大法弟子辦的公司,包括在海外大法弟子辦的媒體上班,都是常人的工作,只不過是我們要以一個修煉人的心態去做這些工作,在做這些工作的過程中處處都有我們提高的因素。

還有的大法弟子,生活極其困難,而自己年紀輕輕卻不去上班,生活靠別人救濟,自己每天就是發傳單,用大法的工作掩蓋了自己的執著。發傳單重要,可是,大法弟子走正自己的路更加重要。

大法弟子要給未來留一條最正的路。正法到這一步了,我們腳下的路很窄,舊勢力的殘留因素也在虎視眈眈,不允許我們有一步走偏。

讓我們真正學好法,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最後用師父的一句法與同修共勉: 「我告訴了你們法的莊嚴、神聖,目地是抹去你們對法的迷惑、誤解。」[3]

一點淺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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